第 69 章vi(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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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没有犹豫地离开诞生地,跟随她江湖逍遥。

结果……她却跑来当除诡师?!就像她说的那句话,滑天下之大稽!

天天跟着她骑着匹马,到处除诡……

可笑至极!

哪有什么江湖,只有风餐露宿。

不是摆弄这些破东西,就是摆弄银子,他看到时常气得牙痒痒。

再想到她做灵师,买诡器,是不是想除掉自己?

他就危险地眯起了眼睛。

虽然这小东西在他眼里如同蝼蚁,善待她不过是看她与自己一同长大罢了……给她一两分好处。

但想到她竟然要杀他,想除了他。

他眼神就凌利起来,狠狠地盯着她。

“天天除诡,是不是哪天也想把我给除了?”他声音从身后幽幽地传来,冒着寒气儿。

夏樱刚喜不滋地放好“宝贝”,把东西小心摆到箱子最底层。

就感觉有道目光如芒刺背,射在她身上。

完了,这诡又犯病了!

她敏锐地察觉到他的不悦,她眼睛顿时一转,掩口回身夸张地解释安抚他道:“天呐!你在说什么?怎么会呢?”

“我的秦大人啊!我可没想过要当灵师,这行多危险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理想可是长命百岁啊!秦大人知道的,我能当灵师,一切都是巧合……”

她回身对着面前一点都不像诡怪的生气少年,开始跟他讲道理。“……我做灵师,那就是混口饭吃,对不对,我们俩是什么关系?那在戏文里,我们这叫青梅竹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是朋友,你可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人!情谊深厚着呢。”

“除诡真的只是一个混日子的工作,你看我哪次认真了?是不是?我都跑得飞快,我可一点不积极,感觉不对,我立刻退到众人身后,这诡谁爱除谁除,我只想活着……”

“所以你就别生气了,好不好,我的青梅竹马秦大人……?”

她一边劝说,一边安抚,一边无辜摘清自己,一边亲密地拉关系,叫他大人,最后她再小嘴乱飞地给他画一张大大的饼……

她画道:

“……等到以后我有钱了,我们就去那雪山之颠。”她一手指向遥远的北方。

“带你去看江湖志里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美景……”

“……还有那,海到天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江湖豪气。”

“我们一起啸傲风月,浪迹江湖,在烟波浩渺中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

“以后我们两个人哈,就以风尘作伴,入那江湖中,过潇洒人生,怎么样?”

她信口开河地给他画着大饼,画得有山有水,有条有理,小嘴叭叭的说了一大通。

最后讲得口有点渴,还伸手倒了怀茶喝了一口。

别的不说,她讲了三年故事,这口才练得不错。

江湖都被她说活了,天知道这个诡异世界,走一百里路都累得要死……

……

听到她说,他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

少年脸上的不悦消失了,露出微笑,带着笑容继续听她说下去……

听到最后,他衣角飘然,面容如清风明月般舒畅,袍子雪色,仿若谪仙。

夏樱瞧着袍子颜色,终于舒了口气。

总算是安抚好了。

她脑子里的cpu都快干烧了。

魏老师说得太对了!

这大诡不好伺候啊,太喜怒无常!

六年前她给他讲得最后一个故事,是罗密欧和朱丽叶。

她当时心境,苦啊!她把两人结局讲得老惨了,最后讲到死了尸骨都没在一起。

才十岁的小诡怪,袍子突然鼓涨起来,变成了黑袍,诡心情不妙就这样,袍子颜色随心情变化,风吹雨打都在袍子上。

吓得她脑子一乱,把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结局给他们安上,让他们化蝶在一起算了。

诡怪和人不一样,普通人觉得死后化蝶是个悲剧。

但在诡怪眼里却不这样,他们仿佛不在乎形态,无论是人是蝶,对他们而言没有不同。

听到化为蝴蝶永远在一起,他袍子白了。

他坐了下来,静静地听着,脸上露出了笑容。

后来她就再也没讲过故事了,他认字后买书让他自己看了……

就算现在,他偶还会上一秒微笑,下一秒翻脸。

比如现在,他身如翠玉,站在那里,微笑地对她说:“何必等,现在就去。”

现在……

现在去哪儿?

她可变不出他想要的江湖啊。

因为她说的江湖,是上个世界的人想象出来的江湖。

这个世界,只有诡物……

夏樱窒住了。

幸好门外传来声音解救了她。

“夏樱,我是芊月……”

“今天休沐,一起回家吗?”

她嗷地一声,大声回道:“回!你等我一下。”

她转身装作很忙地对白影道:“芊芊来了,我得回家……你快进镜子里。”

身后的人不悦,站在那一动不动,眯眼看她,不肯进去了。

他不遵守约定了,她急得磨拳擦手,最怕的就是这个了,她急忙哀求地秦大人叫个不停,见她举着镜子,最后他才放过她,不悦地哼了一声。

一挥袖子,消失在屋子里。

……

苏芊月是夏樱在天院时,一个楼舍的舍友。

楼舍里一间房间住四个人,夏樱是平民,苏芊月要比她要好一些,她父亲是典史,无品阶的佐杂官,不入流。

楼舍另两位才是真正的官家子女,四品知县嫡女,另一个从三品都尉次女。

这个世界阶级鲜明,官宦世家看不上不入流的史与平民,这是很正常的事。

夏樱与室友相处几日就看透她们之间的关系。

她毕竟小身子里装着大人,知道这种阶级不同的人很难做朋友。那就算了,看不起,那就不看,处不来,那就不处,融不进的圈子,不必硬融,客客气气才是她们彼此最好的结局。

但苏芊月还小,她家里多少沾点官史的边,想和那两位交好,不知道碰了多少壁,遭了多少白眼才明白,人家根本看不上她,她强跟着只会惹人发笑。

醒悟后,大家同在一个灵师院,即便住在一起五年,后来也不过点头之交罢了。

没有交恶,亦没有交好。

其实各做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客客气气,这就极好了。

“夏樱。”苏芊月推了下门,在门外嘀咕一声:“你大白天的栓什么门啊……”

“来了!”夏樱看了腰间的乾坤镜,见他进去了,这才匆匆提着柜子上放的“化妆箱”过去打开门。

一见到门外的小伙伴,她微微一笑:“收拾好了,我们走吧。”

……

随后,夏樱和苏纤月两人牵着马出了灵师府大门。

灵师工作薪水还可以,岁俸三百多两,俸米三百多斛,时不时有额外的盐、炭、胡椒、灵师衣物可以领取。

品阶相当于九品官员,出入灵师府有自己的腰牌。

但在郡城住着,什么都要钱。

吃穿住用,吃得买,穿也得买,住的地方虽然幽静也要交房租,只不过灵师府收的便宜一些,用更不用说了,灵师才是花钱大头,随便一样对诡有用的东西,都是十两开外,越有用越贵,百两,千两,万两,都是它!

就连出行,还得买马。

夏樱买了两匹了,灵师的马寿命都不长,第一匹她买的便宜些,已经十年的老马了,结果有次出去除诡,没了……

第二匹马,花了夏樱足足二十五两,倒是年轻力壮,可吃得也多,天天饲料养着它,每天要吃好多豆子,可恶!

就时候的马就跟以前的好车一样,买得起,养不起,花费颇多。

两人牵着马走出大门。

就见到门外停着一辆豪华马车,车夫正向灵师府门内张望,一瞧就是休沐来接府里小姐回家的下人。

闵慕梅穿着白色灵师服,从门内走出来,一只梅花血簪戴在头上,别看这簪子是木质。

乃诡血木所制,据说是沾了厉诡的血,乃是克制诡物的诡器,玛德,贵到离谱。

反正夏樱手里那点钱是买不起的。

闵慕梅,知府家的千金大小姐,也是夏樱和苏芊月昔日同窗同宿的室友之一。

见到门口牵着马的苏芊月,闵慕梅仿若无物,看都没看她,直接越过,倒是撞见前面的夏樱时,对视间她冲夏樱微微点了下头。

夏樱也客气地笑了笑,两人没有恩怨,有的只是身份上的壁垒。

她和苏芊月说说笑笑出了大门,一踩脚蹬,潇洒地上了马。

马上苏芊月撒娇似地跟好友道:“夏樱……你这个月做的灵食桃花糕,可一定要给留五个啊!我马上要到缚灵心经第三层了。”

夏樱家底薄,吃饭都没钱,家里前年盖房子,她还补贴了三十两,朝廷发下来的俸米也都陆续送回家,实在太穷了,所以很早她就琢磨着赚钱了。

可能杏花村和露雨村搬过来后,时运到了吧。

村民竟然在后山砸石头盖房子时,敲到一处灵泉,泉口较小。

当时村长急急地请了夏樱回去,夏樱背着手看了眼,就让村里人在泉口种下一棵桃树,灵泉太小了,只能滋养一棵树。

桃树三年后开始结果,一棵树每个月结五枚果子。

村里给夏樱送三个桃子,助她修灵力,剩下的两个用来培养村里的孩童,希望多出几个灵师。

灵桃确实比一般的桃儿好吃。

但跟她书里的白雪蜜桃比不了,白雪蜜桃跟它比,那都算仙桃了。

但夏樱要的就是这么一个由头,她就利用每个月这三枚桃子,加一点书里的灵泉水和一点点白雪蜜桃的桃肉,每个月做十五枚桃花饼,饼可香了,用手掰开里面是像流心一样的桃肉,一两银子一个,练缚灵心经时,吃一块能增半层灵气,是性价比很高的灵食了。

她已经卖了四年,每个月稳定十五两进帐,一年就是一百八十两,大大减轻了她荷包空瘪的尴尬情况。

“没问题!”夏樱坐在马上,与苏芊月一前一后快马向碧波湖那边奔去。

……

闵母在马车里撩开车帘,向外望了一会,目光落在灵师府大门口一个说说笑笑牵着马的女孩身上。

直到女儿上了马车,她才将帘子放下来。

好奇地道:“慕梅,门口的那两个姑娘,和你一样都是灵师府里的灵师?”

“我瞧着真不错,你爹说你这一批灵师里可出了几个好苗子,听说有个叫夏樱的小姑娘,尤其出色,缚灵心经已修到了第五层。”

闵慕梅在车里坐下,听到夏樱的名字,她才“嗯”了一声。

夏樱!何止不错,她是她们这一批进府里的灵师里,顶尖的存在。

当年天院新来了三个天级灵力的孩童,引起府中震动,其中一个就是夏樱,闵慕梅虽然同样天级灵力,但似乎天级与天级之间也有着不小的差距。

她不知付出多少心血,食用了多少灵食,才能将缚灵心经修到四层,还未来得及欣喜,就得知夏樱到了五层。

她倾刻感受到巨大压力,那是一种让她颇感无力的天赋碾压,似乎就是让她明白,有种距离叫天堑。

哪怕她什么都比夏樱强,她有着无数灵食供应,有各种除诡利器,有身份,有地位……

但就是不行,怎么也比不过一个平民……

当初,初入天院,知道对方是贫民,闵慕梅一度瞧不起,那时年幼,她觉得这样的贫民是不配跟她住在一个楼舍里,灵力高就能与她平起平坐?简直笑话,她身为知府千金,是不屑于与这种人说话。

后来她才渐渐发觉,这个叫夏樱的女孩并不简单,虽是贫民,但为人处事一点都没有贫民的样子。

不但说话有理、有据、有节,不会任人欺负。课堂上还能与老师有来有往的辩论,曾言之凿凿、义正词严地纠正老师对她们的严苛要求,给她们灵院的小弟子们争取考核的时间虽然被打了板子,但赢得了当时学院所有童子的心,童子们都愿意与她来往。

她那不亢不卑,笑嘻嘻与老师据理力争的样子,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贫民,为何如此自信?

可以说,夏樱在她这一批灵师里,是耀眼的存在。

她亲眼看着对方在院里混得如鱼得水。

穷且自在。

而自己这个四品知府之女,反而被遮盖了光茫。

她对室友夏樱的印象,一点点改观,从无视,到嫉妒,直到最后平静下来。

可惜那时候,再想和她交朋友已晚……

不过交不成朋友,做对手也是好的,夏樱在她心里,就是她目前最为认可的对手,灵师考核她屈居第二。

不过不要紧,同为灵师,早晚还会和她再分个胜负。

闵母打断她思绪,在车上拉着她的手,轻轻拍着。

“不说这个了,慕梅,你不是一直想去京都的灵师府吗?你爹说,这个机会要来了……”

闵母笑着说。

“京城?”

闵慕梅立即看向母亲:“真的?什么机会?”

作为灵师,当然想进京了,能在京都灵师府做灵师,那可是所有灵师的梦想,闷慕梅眼睛一亮。

“我听你爹说,几年前白拓县那边测出大诡,这些年一直没动静,京城那边要来人了……到时让你爹……”

……

夏樱在石门湾与芊月分开,在官道上快马急行十几分钟,终于到达碧波湖。

当年两个村子在碧波湖落脚,很是落魄,一度靠挖野菜吃糠度过最开始艰难的半年,直到地里产了粮才慢慢好起来。

七年过去,如今再看,两个村子早已今非昔比……

湖前建起一片青砖瓦房,一百多户人家错落有致地分布在靠近碧波湖西边这一片湖景中,中间有一户,屋顶的瓦片乃是琉璃瓦,在太阳下折着斑斓的光。

那就是夏家。

周围的房子围绕着它,仿佛众星捧月般。

夏樱和当年杏花村的小男孩同时进入灵院,最终她留在了浏昌郡,小男孩因灵师考核成绩一般,调到一个叫迎池坑的地方,遥远到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回到族地。

苏芊月骑着马放慢速度。

她一进村子,忙碌的村民纷纷停下动作看过来,有不少小姑娘小伙子看到骑在马上一身灵师服的夏樱,眼中露出了敬畏又羡慕的目光。

畏畏缩缩不敢上前打招呼,只是眼巴巴地看着。

都知道她是目前唯一能庇护他们一族人的夏家灵师。

以天级灵力进入天院,以首名考核成绩入了灵师府,很多人说她将来会成为大灵师……

她现在是两个村子年轻一辈的“偶像”。

是村里人仰望的存在。

高高在上那种。

夏樱坐在马上看了他们一眼,七年时间,村子里多了不少生面孔。

不是她高傲不打招呼,是打起招呼没完没了,实在太麻烦。

她干脆一踢马腹,掠过他们,直到家门口才下了马。

听到马蹄声,院子里夏冬生和苗秀兰出来,见到女儿,两人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

合不拢嘴地跑过来。

夏冬生赶紧接过女儿手里的马绳,将马栓在院子里,饲料豆子他早就备好了,保管将女儿的马儿喂的饱饱的。

这几年因为夏樱出息,在灵师府里崭露头角,碧波湖的几个村子对他们和和气气,水源都先让他们使用,从来不敢欺负他们村子的人。

两口子也沾了不少光,村里的人因夏樱在碧波立足,对夏冬生更是颇多照顾,村正没事便登门拜访,打听夏樱的情况。

家里的米菜肉这几年从来都是不缺的,夏樱每个月还给他们五两银子生活费。

两口子至今都觉得一切像在梦里。

他们人生的前半生,和后半生,差别太大了。

夫妻两欢喜地一前一后围着女儿,女儿不是每个休沐日都回来,有时候两个月才回来一次,他们理解,灵师都很忙的。

“阿樱……早上给你准备了点心,你娘特意蒸的,还熬了梨汁,是山上你最爱的小野梨,放了许多糖,可甜了。”夏冬生咧着嘴搓着手跟在女儿身后。

夏樱身材高桃,一身灵师服在身,头上发带飘在身后,手里提着灵师箱子,别提有多精神,多好看了。

夏冬生搓着手,看着这个女儿,心里激动,女儿每次回来,他都激动,这可是他夏冬生的闺女,他们老夏家的骄傲!

夏樱听着话,迈着步子走进屋子,瞥了眼围着她的父母。

笑着说:“哦?我娘做的?那我得尝尝……”她也没有客气,提着“化妆箱”直接进了堂厅。

夏家堂屋建得相当气派,摆了不少梨花木桌椅,精致的花鸟图案茶碗,她将箱子放到桌上,一撩衣摆,在堂屋椅子上坐下来。

将手臂搭在桌前,看向父母。

母亲苗秀兰乐呵呵地在旁边递过来一盏汤盅,梨汁微黄,刚在井里镇过,清凉败火。

夏樱正好一路骑马出汗了,“谢谢娘。”她笑着伸手接过来喝了一口。

然后将碗放到一边。

目光扫了他们一眼,又扫了眼前厅,随意道:

“你们托人急着叫我回来,出什么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太困了,明天再修,好想完结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