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自己吓自己。”易滢莹道:“劫难本身不恐怖,如果总观想它,它就变得恐怖了,首先我们应当先从精神上藐视它……不要把它当回事?”
“唉,我尽量。”
童樱苦笑道:“对了滢莹,我嫂子开养生苑,是一家美容机构,这两天组织员工旅游,去闾山,闾山那里有个千魔洞你听说没,里面高磁,身体有东西,去那里待两天就能消掉,还能改善睡眠,嫂子让我跟去一起玩,你能下山吗?我可以带你去……”她好久没和滢莹一起玩了。
易滢莹沉吟片刻,摇了摇头:“……我暂时走不开,嗯,你出去散散心也好。”
“……不过,我虽然去不了,但我有个小师妹她也懂巫术,爱玩,我让她跟着你吧……”
童樱听到她下不了山有些失望。
但还是一口应下来,她嫂子有钱得很,她带多少朋友都没问题。聊了两句结束视频,易滢莹收了手机。
“闾山千魔洞?”刚才两人对话表哥在旁边听到了,他将画好的玩偶轻放至一边,皱着眉道了一句:“那边磁场混乱,你怎么让她去那里?”
易滢莹诧异地望了眼秦执。
她这表哥自小是巫族天才,不爱搭理人,傲得很,对她的事一向不感兴趣,更不提她的好友了。
理都懒得理,今日竟难得开口问起别人的事。
易滢莹叹气道:“那能怎么办呢?她被债主缠上了,想要她的命,她就算不出去玩,住在城市里,城市地下磁场也乱,在哪里都跑不掉,还不如顺其自然,我让小师妹过去看顾一下,看看什么情况……”实在不行,她就只能下山了。
秦执听完,默不作声地将笔放到笔架上。
闾山离她们市不远,童樱嫂子给员工雇了一辆大巴车,闾山三日游。
第二日童樱就去机场接人了。
因为好友的小师妹到了!
她将自己简单打扮了一下,从衣帽间里取了今日要穿的衣服。
一件白色蕾。丝吊件,另一件是她攒了一年的蚕茧,最后抽丝,纺织成蚕丝布料,再用这块料子找人定制裙子,裙子没有染色,用的是蚕茧本色,雪一样的白,又轻又软,是件剪裁高档的长裙,穿在身上特别仙,将身材勾勒的异常好看。
她披着一头黑长直长发,一件紧身白色背心,一条白色蚕丝裙,配一双米色特别轻软贴合脚形的小羊皮手工软底鞋。
童樱本是舞蹈出身,每天都要拉筋跳舞,身形漂亮,前凸后翘,该瘦的肩背腰极瘦,该有肉的也是极有肉,特别有料!很有份量,相当极品的身材。
至于攒蚕茧……
这就是童樱一个人的秘密了,其实她从小就有个金手指,是一本书。
她谁也没告诉,从知道这东西神奇,她就牢牢守住了这个秘密,这是一本封面写着十世书的图画书。
只能翻开三页,每页里面画的物品都可以拿出来,像神笔马良一样,每日刷新一次。
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第一页画着一串葡萄,名字叫仙粉黛,确实和名字一样,果子虽然不大,特别漂亮,表面一层白,就像施了粉黛擦了粉一样。
关键是特别甜。
还带着一股浓郁迷人的香气,取出来放在屋子里,不出一会儿便全是果香味,童樱一直将它当天然的空气芳香剂使用,贼好用,吃起来也香甜。
她爱吃,每天一串,皮肤雪白,嘴唇嫣红,就算跳舞消耗大,也从来不缺气血。
第二页是一株十二瓣的芦荟,书页上写着灵螺旋,虽然不是芦荟,但它长得很像芦荟,吃起来比较清淡没有味道,它有很多作用,特别实用,童樱根本离不开它,比如止血,伤口贴上一块,很快就好了,对皮肤友好极了。
还可以吃,也可以当护肤品用,随便怎么用,它对皮肤一点刺激也没有,水嫩嫩的,用久了皮肤也跟它一样,又薄又嫩,水灵灵的。
减肥的时候她试过吃芦荟叶,几天就瘦下来了,不但不会营养不良,精神还贼好,是她的减肥圣品。
第三页是蚕茧,三颗姆指大的雪白蚕茧,攒一年才能攒够纺出一件衣服的布料。
童樱家里从事纺织业,早年开规模小的纺织厂,现在是当地较大的纺织企业,童樱用这些蚕茧得到布料不难,只要找她爸帮她弄就行。
织出来的绸缎与真丝手感质感好得不得了,连见过好东西的童樱爸爸都惊艳到了。
童樱攒了十几年,也只够做十几件衣服的,其中两年的布料给了她妈,一年的料子送了嫂子,她们都爱不释手,这料子谁穿谁知道,那叫一个舒服,且冬暖夏凉,穿在身上还会自动调节温度,那种感觉……反正就是好东西。
布料她没有染色,一直用得蚕丝原色,而且用书里的天蚕织的丝料,做成的衣服怎么穿都不臭,真的很神奇!它似乎有驱散异味功效,而且不易脏,好清洗,说真丝穿久保存不好会泛黄,这个完全不会,怎么穿都不会黄,无论沾到什么东西,一洗就干净子,仿佛有自洁功能一样,永远像新的一样,泛着宝物般柔美的光泽。
她得到的料子大多做了舒适的内衣,她的内衣内裤都是用书里的天蚕丝料子制成,要多舒服有多舒服,她特别爱,换别的内衣,再贵的内衣,她穿着都不舒服。
睡衣也做了几套,全部用的天蚕丝,穿着睡觉可舒服了,后来攒了五年,才攒了一床真丝四件套。
以及若干条裙子。
之后还得继续攒。
虽然书只翻了三页,有水果,植物和蚕丝,但这三样一直围绕着童樱的生活,成了她每天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须品。
那个巫祖的祖灵说她是净体,她想,也许是因为她经常食用十世书里的食物,穿十世书里的蚕丝吧。
童樱换好衣服,皮肤雪白,衣服也白,整个人看起来洁白无暇,黑发红唇又恰到好处地中和了白色单调感。
白色纱裙柔软得像人的第二层皮肤,被微风一吹,就像波浪一样舞动,贴在身上像开了滤镜一样,柔美极了。
童樱开着车去机场接人。
本以为接的是软软可爱的小姑娘,没想到!
接到的竟然是好友那又讨厌又毒舌的表哥!
怎么会这样!
童樱看到人的时候,那脸色duang地就落下来了。
幸好戴着墨镜,要不白眼都被看到了,她急忙走开,跟好友语音电话。
她小声问:“滢莹,怎么回事啊,怎么小师妹变成你那人贩子表哥啦!”
易滢莹听完笑个不停,“什么人贩子,可别让他听见了……”
她道:“……我小师妹嗯,她去九寨沟玩去了。”她也不知道小师妹哪来的钱去玩,之前还兜里空空跟她借钱,等到自己找到她,告诉她可以免费去闾山玩,她竟然说马上飞机要去九寨沟……
“那也不能……不能是你表哥吧!”童樱想到他像扫把星一样嫌弃过她,她就不开心,谁会跟嫌弃自己的人一起旅游啊,讨厌他。
易滢莹耐心道:“……秦执跟着你,那是你赚到了宝贝!我可是好不容易才请到他跑这一趟,你可不要小看他的本事,我以前就说过,他是我们巫族现今最有天赋的一个,本事可大了!未来巫族当家人就是他……打个比方,如果巫术分等级,小师妹是v35,那表哥他是s99,你明白我的意思不?”
根本就不是一个境界,不是一个层次了,差距就是这么大。
不就一个初级,一个高级吗!但童樱听劝,她不吭声了。
“……有他在你身边我就放心了,你放开玩,不会有问题的,好了,今天还要祭祀要做,我得去忙了,闾山三日游玩得开心。”
最后聊了几句结束了通话。
童樱不满地嘟着个嘴,上面都能挂油瓶,她回头看了好友表哥一眼,只见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头发洗过,特别松散飘逸,看起来就像个年轻的大学生。
外形还真招人喜欢啊!
可谁知道他嘴巴那么毒呢?
见她站在那儿不走,秦执拿着背包,他眉头一挑,注视着她道:“怎么?不欢迎我?那我回去?”
童樱:……
当然不能把好友的表哥赶回家去,最后还是开车带着他去了嫂子的公司。
一行人上了大巴,车里闹哄哄,嫂子养生馆员工三十多人,加上她和秦执,将近四十人,包了辆舒适的大巴车,大家一起去闾山玩。童樱特意跟着嫂子坐,她以为秦执会去别的座位坐,没想到他竟然走过来,直接在她旁边坐下来,坐下时大腿还碰到了童樱的小细腿,这可是下半。身碰解触!敏。感的童樱立即并紧腿,瞪了他一眼。她态度不好,秦执的态度也慢慢跟着冷下来,一张臭脸也没好到哪儿去,他硬。梆梆道:“不好意思……是易滢求我跟着你,怕你出事,你若不需要,我可以走……”那傲气的样子,就差把不知好歹放在脸上了。
童樱:……
可恶,仿佛被拿捏,她越发的觉得他讨厌!
只得将脸扭开。
大巴行驶时间较长,行驶过程中坐在座位上的童樱莫名其妙地打了声哈欠,困了。
本来想撑起眼皮跟嫂子说会话,于是拍了拍脸想清醒一些,可就是控制不住眼皮,一会的工夫就闭上眼睛,头慢慢地靠在了旁边人宽阔的肩膀上。
秦执感觉到肩处一沉,一阵清甜的果香味袭来,又香又甜。
就像第一眼看她的时候一样。
他没动,而是视线下移伸出手,掌心一只粗糙缝制的玩偶娃娃露了出来,他的左手手腕套着一串骨头串成的手链,秦执面无表情看着娃娃,另一只手隐秘地冲着娃娃做了个手势,手心的娃娃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仿佛激活了一样,娃娃背后写得是替身。
于是他同样闭上了眼睛,仰靠在座位上。
远途车里其它人很兴奋,刚坐上车,或看窗外景色,或窃窃私语,只有他们两人仿佛睡着了一样。
……
“……天人院到了,有下车的乘客,请从后门下车。”
童樱觉得有东西咯自己的脸,特别不舒服,接着是一阵刺耳的播报声,刮着她耳朵了。
她心里还想说天人院?h市哪来的天人院?
迷迷糊糊的她并不想醒,于是使劲地在咯人处蹭了蹭,想把“枕头”蹭软些。
结果听到头顶上方一个声音传来:“……蹭够了吗?蹭够了起来!”
这!这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讨厌啊!
她一下子睁开眼睛。
一仰头,对方正好低头看她,两人目光紧紧缠在一起,对视间,谁也没有移开视线,定定地看在一起,直到秦执看了她一会儿,主动地移开目光,看向别处。
童樱才发现自己睡在了人家肩膀上,她赶紧直起身,然后猛拍脸!把自己拍醒,她怎么突然睡着了……
而且,枕在谁肩上不好,枕在这个毒舌表哥的肩上!
一会儿还不知道他会怎么奚落她呢。
可恶!
她伸手飞快地整理了下头发。
刚整理几下,她就感觉到不对了,大巴车里怎么……这么平静?
大巴不应该吵吵闹闹的吗?
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奇怪地抬头望过去,只见车里不是没有人,而是坐满了人。
可是……气氛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而坐在旁边的毒舌表哥也并没有像她所想的一样,奚落她睡相差,流口水之类,他正神色凝重的望向右方的一张车内路线图。她也是好奇,顺着他的视线看向那张路线图。
啊?
什么东西?是她太久没坐公交车吗?
只见上面写着六个站点:天人院、婆娑城、修罗市、屠宰场、饿鬼县、死神街……
童樱:……
她水灵灵的大眼晴,是不是老花了?这写得什么古怪站名!她竟然一个都没听过。
不对不对!正常站点谁家怎么会取这种名字!
她顿时头发也不摆弄了,伸着脖子前后左右开始张望,首先,第一个不对的地方是大巴里的车灯亮着,窗外黑漆漆一片。
“……我这是睡了多久?”她喃喃自语。
毒舌表哥将视线从路线图上收回来,细长的眼睛瞥向他,竟主动回答了她的问题:“五分钟吧。”
“不可能!”她当即反驳,有理有据道:“五分钟……五分钟天怎么黑了?”
“因为我们已经不在原来的大巴上了。”
“什么!”
“你看清楚,车里的人有你认识的吗?”
童樱像一只小鸟一样,快速动着小脑袋一一看过去,没有!一个也没有!连她嫂子都不在车里!
这……这是怎么回事!
嫂子的美容院她经常去,里面的员工就算叫不出名字也肯定眼熟,怎么可能一个熟面孔都没有。
这些乘客个个面无表情,一动不动地坐在位置上。尤其坐在她旁边的年轻女人,裙子上还有血!童樱死死地盯着那干掉的发黑的血裙子,与那女子苍白的脸,她吓得再也顾不上跟毒舌表哥对着干了,本能地往旁边人身上靠,屁股一挪一挪的。
挪到对方旁边后,紧紧贴着他,企图与诡异的女子拉开了距离,她下意识地用她绵软的小手拽紧表哥衣服,因为拽得太紧,一下子把他t恤拽得挺老长。
童樱这个人有个优点,就是识实务,听人劝,在这种情况下,她一般秒怂,因为她觉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还有,做人要能屈能伸!在怀疑这个车像是灵车的时候。
她硬是厚着脸皮,从脸上挤出笑,用力地夹着声音亲切地呼唤起对方,呼唤着这位巫族的天才,她道:“表哥~我们,我们这是在哪里呀?”
她听到旁边毒舌表哥呵了一声,冷酷邪恶地吓唬她道。
“……在地狱!”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