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3 章vi(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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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子进兜,何雪樱让他干啥他干啥,让他收拾衣服就收拾衣服,第二天,天不亮,两人将何文和妹妹送到了豆腐坊,何文乖乖地跟何雪樱摇手:“二姐再见,二姐早点回来。”

回头何雪樱将成衣坊的新衣给程简泊穿上时,她都惊呆了,这衣服上身,当真是精神啊!

她选衣服可真有品位!

这黑丝绸内衫,蓝棉麻外衫一套,多么英俊的少年郎。

何雪樱还帮他系腰带,看着她手在自己的腰间摆弄,程简泊手足无措,眼睛都不知道看向哪里,从来没有女子帮她系过腰带……

何雪樱早就换上了新衣裳,她穿的是素服,里面粉白色偏襟里衣,外面鸭卵青对襟宽袖外衫,下面白色的绸缎裙。

又买了只雪纱帷帽,拿了只有钱人用的花样绸料包袱,挂在肩上,里面不但有银子,还有松玉血菇以及一些早上买的干粮。

于是两人天蒙蒙亮,一对初出远门的少男少女,便上了去邻县凤栖县的蓬船……

……

江县埠头停靠着几艘船,埠船分为小型和中型两种,村庄的人开的埠船叫“本埠”,一般用来运送些山里的竹笋,山货,家养的鸡鸭鹅,以及河里捕捞的鲜鱼活虾等,运到集市上贩卖,顺带的拉些客人,早上进城,下午开回去,一日行六七十里,一天可以打个来回。

何雪樱与程简泊坐的是中型埠船,也叫“客埠”,船内可坐三十余人,可以在县与县的埠头行走,有约定的时间,每日在约定的时间等船,经常往来江县与其它几个相邻的县城。

埠头一早就有许多人提着包袱站在那儿。

何雪樱和程简泊两人都是第一次出门。

何雪樱对这个书里描绘的世界还是充满好奇,一路上隔着白纱在缝隙里观望,看向河面停靠的客埠时,仔细地打量着。

程简泊是土生土长的书中人,他才十三岁,还是第一次坐船去远的地方,还是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虽然说不上紧张,但也有孩子第一次出门时的拘谨,一直也没说话,紧紧跟在何雪樱的后面。

虽然没过去的凤栖县,但何雪樱想去,他便跟着她出行。

不过当他见到埠头船只与河面时,心头还是微微有一丝激动,有种少年第一次离家出门闯荡的茫然感与兴奋感。

何雪樱到底比他大,见过更多世面,虽然这些世面不在这个世界。

不过隐隐地两人之间是她她说了算,她直接找了面善的大娘,向她询问河边的埠船怎么坐,大娘知道她们要去凤栖县,便道:“……去凤栖县得坐客埠,水路怎么也得六个时辰才能到呢,一百几十里水路……船钱也不便宜……”

何雪樱顺便打听了下船费,江县去凤栖县,每人三百文,还真不便宜啊。

她戴着帷帽一掀纱帘,望了眼周围,又看向身后的程简泊,少年第一次坐船出门,虽有些局促,但还算稳重淡定,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这要放在现代,他还是个小孩儿呢,没想到在古时都能当保镖用了。

何雪樱望了眼他腰间的剑。

昨天下午想了又想,她还是去县里的武器铺买了把剑,买的是最便宜的剑,但哪怕便宜也花了她十两银子,是青锋剑,优点是锋利,缺点比较脆,砍着砍着容易崩。

她又花了二十六两买了个大气的剑鞘,剑鞘上镶嵌了一块暗红色的玉石,做工相当古朴大气,只要不抽出青锋剑,光看剑鞘猜应该是把好剑。

她就是要让人这么以为。

本来想省下这笔钱,可出门在外,什么都能省,唬人的装备不能省,那可是保命的东西!

她们两个本身年纪小,长得稚嫩,在外人眼里就像两个生瓜蛋子!

她又长得如此花容月貌……

行吧,戴了帷帽。

但就算如此,细上节上多唬人一些,也安全一些,毕竟对方不清楚你是什么身份时,才是最安全的,路上能省掉许多麻烦。

买那个剑鞘店家还送了个玉质剑璏,剑璏腰上挂剑用的,现在这把剑就在程简泊腰间,这剑一上身,江湖少年侠气的感觉就来了。

一下子就精神了!

穿着武者类的衣袍,腰上不挂剑,就觉得少了点什么,有了剑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同样稚嫩,可没剑时是生瓜蛋子,有剑时,那就初生牛犊不怕虎!

佩剑后气场也不一样了,腰背也挺直了,程简泊似乎很喜欢这把剑,时不时还会摸一摸。

其实他身上本来就带了几分狠人气质,尤其眼神暗幽幽的,看人不说话的时候一看就不好惹。

何雪樱上下打量他,这才满意了,基本普通人不会招惹他们,武者出门也多谨慎,能不打就不打,他们也不爱打,只要两人不主动惹事,这次出行应该没问题。

她这才从荷包里取了钱交了船费后,两人随着零星的船客,进入客埠中。

这艘客埠并不是停靠江县的船,而路过江县埠头的船只,船上已经有不少人了,凑够了人数后,没留多久船就开拔了。

从江县到凤栖县一百多里水路,顺风行驶,船的速度很快。

何雪樱进入船舱,这种客埠的船舱只有兜顶,两边是敞开的,有三个篷子,里面有面对面坐的长条凳,坐满了人,三十来人吵吵嚷嚷挤在一起。

何雪樱也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见她坐下,程简泊便也靠在她身边坐下来。

可坐久了这凳子不但硬,也船舱里也吵,说话声音大,而且气味也不好,坐船的大多是各村各镇的普通百姓,手里多少提着东西,有的带着咸鱼,有的大蒜,还有更没法说了,带着虾酱……

虾酱河边人士最爱吃的一种酱,用河边捞的小鱼小虾自己发酵,这样的酱吃着鲜,但味儿太冲鼻了。

何雪樱坐了一会就受不了,她拢着白绸裙起身,想去乌篷外面透透气,程简泊见她起身,他像屁股没坐热一样,立马也跟着起来,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何雪樱见他出门紧张,觉得好笑,人多了还紧张了,她主要害怕这个世界的魔宗炼鬼宗什么的,害怕晚上,害怕一个人,他则反过来了。

她低了下头出了乌篷,站在太阳底下,然后回身对着程简笑,笑得露出八颗牙齿,见他看自己,便对他轻声道:“泊郎,放轻松!深呼吸。”

“……出门在外讲究的是一个松弛感,你越松驰,越不在乎,别人反而看不清你的底细,你就像在家里练武一样,拿出那种旁若无人的气势,有底气的那种感觉,就够用了。”

何雪樱侧身挽着帷帽白纱,小声地跟他传授出门在外如何装高人的“秘诀”。

看着何雪樱,听到她的话,程简泊深吸了口气,然后将肩膀放松下来。

“对对对,肩膀放松,再放松手臂,放松腰,放松背,放松腿,紧张什么,和我们出行的都是一些普通百姓,你可是武者,等以后有了秘籍,你就是顶尖武者了,万里挑一,该傲气才是,你可是天才!”

何雪樱说着,便用手上捏着的粉帕子,拍了拍他的手,然后转头出了船篷,走到甲板上,见摇橹的一个大爷,她走过去闲聊。

“大叔,我跟你打听个事儿,您知道壁山城吗?”

“壁山城?”

因为今日顺风水路,船夫摇橹不太费力,轻松地摇着,听到她打听壁山城,那大爷想了想,“壁山城……那是什么地方?没听说过啊。”

何雪樱跟他描述了下:“……城里据说出产白石,挺有名的,城名出自,山出白石,明润如璧这八个字,您有印象吗?”

像船夫这样走南闯北的人见过许多过路客,对地域听闻较多,尤其这种年长的,她见着了就想打听一下。

为什么要问壁山城。

这关系到她们离开江县去哪儿,哪里安全?

在我的乱世修仙路这本书里,主角走哪儿不是遇魔教,魔头,就是遭遇正派与魔派各种大战,要么经历仙宗与魔宗对抗,或是仙魔天才大战,可谓是走到哪斗到哪儿。

全文突出一个乱世枭雄!

何雪樱思来想去竟无一处可去,当然除了主角去过的地方,还有其它地方,但书里也没写啊。

总之,魔宗与仙宗战败后,有一部魔宗弟子和教派逃到了凡人地界,这才是乱世的开始。

最后她冥思苦想,硬生生想起一个地方。

是主角一开始所在的仙门,白玉仙宗,它是三十六仙宗里的下仙宗,是的,这本书里的仙宗也分上下等。

三十六仙宗里有十二上宗,二十四下宗。

白玉门是二十四下宗里排名靠后的一个仙门,可能写这本书的作者念旧吧,他写的主角一直对这个初入的宗门情有独钟,和女主相遇在这个宗门里,早期各种开金手指也在这个宗门里,等到后来他成了天才,亦是白玉仙宗的天才。

成了金丹元樱后,哪怕有了更好的宗门,更好的师傅,各个位面夺宝升级,很少回本位面,但回来后,依然先去白玉仙宗,总之,这个主角最早入门的仙宗,它一直稳稳的存在的。

没有被灭掉,这不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仙宗凡人进不去,但主角有家乡啊,主角的出身地就是白玉仙宗下属的凡人城池,一个叫壁玉城的地方。

书上说离仙宗很近,那处盛产白玉。

玉山有灵气,自然是仙宗所在之处。

书中主角父母双亡,男频小说嘛,父母祭天,法力无边,都是标配。

他早就跟世俗界断了亲缘,可毕竟是主角家乡,是主角的出生地,在主角的门派势力范围内。文里并没有多提壁玉城这个地方,但不提它,就代表着安全,无事。

何雪樱就一个想法,主角的地盘,肯定不会被魔宗的人占了。

所以她将离开江县,定居的地方锁定在那里。

加上文中主角和魔头两人一个仙道天才,一个魔宗魔子,一个傲,一个狂,经常斗得你死我活,两败俱伤,所以地域应该离得不远。

果然,何雪樱一提起出产白石,老者想起来。

他道:“哦,你说的是白玉城!我们都叫它白玉城,原来好像是叫碧玉城,奇怪,明明出产白玉,为什么要叫碧玉城?”

何雪樱知道这老者不识字,壁玉,而不是碧玉。

出产白玉的地方叫碧玉城确实拗口,所以民间百姓习惯叫它白玉城。

“那地方离咱们江县可有些远啊,以前倒经常有从白玉城过来的商贩,带一些玉石来卖,不过我听说,那边离这边有一千五百里呢,他们大多是从江县上游过来,但具体在哪儿,你得从上游打听打听。”

“江县上游……”何雪樱想了想,是锦县,难道要从锦县走吗?

老者想到什么叹了一声道:“现在世道,听说外面乱喽,白玉城那边的商贩已经很久没过来了。

何雪樱明白老者的意思,世道乱了,白玉城到江县的路,很可能出事了,所以没有白玉城的人过来了。

她心道,那可不是吗?现在仙宗正跟魔宗斗法呢,还未波及到凡人这边,等两个月之后魔宗败退,退到凡人地界,就惨了!

如今看来,还是得早日动身,真要乱起来,有可能整个江县被魔教的人围起来,到时想走也走不了。

但一千五百里实在太远了,对交通工具简陋的时代来说,出行向来是极艰难的事,若路况不好,可能要走一两个月。

古代出个远门,真是太难了。

程简泊在旁边安静地听着她和船夫说话,心里生起几分疑惑,疑惑何雪樱为什么一直在问白玉城?

但想到何叔是走镖的,或许去过那里,她只是闲聊打听一下,也就将疑惑暂时放下了。

乌篷船上的船客在各个埠口上上下下。何雪樱与程简泊一直在船上,中午两人从包袱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馒头,她还取出一个包装严实的油纸包,打开后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酱牛肉。

包袱里带了干净筷子,两人坐在那儿,极亲密地凑在一起,用馒头夹着牛肉吃,包袱里还有牛皮水壶,渴了就喝水。

两个人若想要亲近,就得经事儿,尤其这种两人出行一同面对未知世界的危险,自然而然就亲近了。

再不像何家时般生疏了。

坐在一起自然贴着。

船上没有条件,只能这样凑合一顿,何雪樱吃了几片牛肉和半个馒头,剩下的给了程简泊。

吃完她有些困,就自然地趴在程简泊肩膀上,倚着他睡了,睡到后面迷迷糊糊怎么躺都不舒服,最后躺在了程简泊腿上了,程简泊不敢吵她,坐在那儿愣是一动不动坐了一个时辰。

乌篷船顺流直下,在下午太阳西落时,终于抵达了凤栖县的埠头,船上待久了下船不习惯,脚踩到地面上还想晃一下。

凤栖县埠头人很多,人来人往,比江县的埠头人多。

何雪樱与程简泊下了船,一阵风吹来,她伸出纤纤玉指按住了帷帽上的白纱,防止被风刮飞了,锦面包袱背在程简泊的肩上,何雪樱什么也没拿。

她环顾四周,寻了辆马车,天已经黑了哪儿也去不了,只能在城里找处客栈先住下,明日再去寻滴水洞崔家。

进了城发现凤栖县的人出奇的多,县城内的几家客栈竟然爆满!

好不容易在一个相对偏僻的客栈里寻到一间空房,还是客栈天字号,五两银子一晚。

在现代相当于几千块钱一晚,贵到离谱!但总不能睡大街上,何雪樱没犹豫多久,还是付了银子将空房定下来。

天字号房在三楼,面积大,床铺大,装修的还算豪华,是套间,还有外间,何雪樱看了一圈,让伙计多拿床被子来,然后对十三岁的程简泊说:“……今天晚上我们就住这里,床也够大……出门在外,也不能讲究太多,将就一宿。”

程简泊则看了眼卧室地上铺的红色地毯,然后“嗯”了一声,他挺满意的,至少地上有毯子,睡着不凉。

这时的他根本没想到,何雪樱的意思是让他也睡床上……

客栈一楼是饭堂,打尖的地方。

两人安顿好后,下楼寻了张空桌叫来伙计,像这样偏僻些的客栈一楼的食客竟然也爆满了。

何雪樱戴着帷帽在凳子上轻轻坐下,打量了眼周围的人。

她打量别人,别人也在打量他们,就算她戴了帷帽,但美人身上总会有种诱人的气质,哪怕不看脸,也能瞬间捕捉到这是个美人的那种感觉。

瞧那小腰扭的,真带劲儿,好几个人看过来。

大多是武者装扮,一脸络腮胡子,面白的,肤黑的,拿扇子的,拿刀拿剑的,有一个更夸张,拿着两米长枪。

一看就是混江湖的。

不过在见到程简泊腰上的剑时,微微停留片刻,看着像是把宝剑,这些人目光才有些收敛。

江湖可不止打打杀杀,江湖更讲究人情事故,他们也不是见人就招惹,也要弄清楚人家背后有什么人,没弄清之前,也都客客气气的。

程简泊紧紧地握着剑坐下来,他努力装着自己不在意,因为何雪樱说过,越是松弛,越是放松,越不在意,就越有高手风范。

可他心里不是这么想的,他心里想的不是要像高手,不是要有高手风范,而是他想成为高手。

他不想这样心虚,虽顶着武者的身份,却没有武技,除了基础拳脚,不会一招一式,更没有内功心法。

他不想演高手。

在江县时,他还为成为武者暗暗高兴过,如今真入了江湖,他却没有成为武者的兴奋了。

他越发地想增强自己的实力,不靠身上衣服和腰上的剑,而是靠自己真正的实力保护想保护的人,而不是像个花架子,虚张声势地坐在这里……

何雪樱不知道他心中所想,更不知道他会因为装高手而深受刺激。

她看起来要松弛得多,直接叫来了伙计,问了下今天客栈的菜色,然后点了几道菜,顺便询问伙计:“小哥,今天是你们凤栖城什么好日子?我瞧着客栈里来了这么多武者……”

伙计笑了,他甩着布巾道:“得!一看客人就是外地来的,今儿个可不是我们凤栖城的好日子,昨日才是,昨傍晚我们凤栖城上空突然出现两个仙人斗法,在天上打来打去,好多人看见,听说是仙宗与魔宗的人,当即引来了不少人围观,后来两个仙人冲凤栖山去了,这不,今日我们儿就来了不少武者,都打算进凤栖山,听说,那两个仙人一直未出来,说不得就……那留下来的宝物不就成了无主之物……”

剩下的话伙计就没说下去了,因为有客人招唤,他忙去了。

何雪樱却在面纱下蹙紧眉头,深感不妙,她觉得还有两个月的缓冲时间,但这只是她凭着每个事件发生的大概时间猜测的,并没有那么精确。

实际上也可能三个月,或者一个半月,或者一个月,半个月也有可能,就乱起来了。

眼瞧着现在离江县那么近的凤栖山,竟然出现了仙宗和魔宗的人,看来仙魔大战的战火已经开始蔓延过来了。

这对她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很快,伙计将何雪樱点的菜送了来,都是些家常菜,菜量实惠。

炖的鱼头汤,白切鸡,野笋炒肉,黄焖牛肉,发菜花菇,翡翠菜心,四荤两素,又端了米饭馒头过来,点了这么多她不担心吃不完,程简泊很能吃。

况且中午他没怎么吃饱,何雪樱一边咬了口馒头,一边听着周围那些人说着凤栖山的事,什么仙人斗法,仙人法衣,仙人法器。

她撩开白纱,吃的慢条斯理,程简泊吃得也谨慎,速度没有以前快。

许久后盘子才见底,天色黑下来,两人才返回楼上。

用着伙计打来水匆匆洗漱一番后就要睡下了。

见程简泊真要躺在地毯上,何雪樱急忙拉住他,嗔了他一眼道:“谁让你躺地毯了?”

“这天字号房,一晚上五两银子,你就睡地上?你想睡,我的钱还不愿意呢,付了那么多银子,地上睡一宿有什么意思?你要愿意睡地上,还不如睡外面大街上,一分钱不用花呢。”

说着就将他使劲拽床上:“这么大个床,睡两人绰绰有余,害羞什么?你又不是女孩子!”说着将他拉到床外边:“你就睡在这!我睡里面。一天坐船累死了,又花了五两银子住宿,我们还不得睡个够本……”

何雪樱训了他一通。

可程简泊从来没有跟女孩子睡在一起过,女孩闺房他都没进过,可想而知的慌张,结果她又说了什么两人睡个够本,听得他耳朵一下子就红了……

习武的男孩子,荷尔蒙早早就有了,动则生阳,阳气生发,早熟啊!

他当然知道和女孩睡是什么意思,也知道她不是那个意思,但这会让人会错意……

一时间手足无措,躲了两下后,被何雪樱按到了床外面,按躺下了。

程简泊也不敢违逆她,只得一动不动地挺直躺在床外侧。

何雪樱则解了外面的外衫,挂在床边的架子上,只穿着内衫,可夏天,内衫是白纱,很薄,薄到里面的粉红色肚兜都透出来了,饱满极了。

程简泊只看了一眼就紧紧闭上了眼睛,握紧了拳头。

何雪樱是真累了,她从床尾上上了床后,就躺在里侧,将伙计拿来的薄被搭在程简泊身上,她扯了床上原本的被子在自己身上,没想到还是绸缎的,凉孜孜,然后枕着枕头闭上眼睛。

半封闭的雕花床内,一对少男少女躺在一起,静悄悄地弥漫出一股氛围。

少女身上幽幽的香气,一阵一阵地直往少男鼻子里窜,又香又媚……

直到何雪樱开口,她又睁开眼睛,侧过身看向他,程简泊却一点都不敢看她。

她望着他侧躺的面部线条,还别说,真有少年英气感,五官线条坚。挺极了,在文里他可是男主的宿敌,魔宗天才,文中描写过,说这个反派魔头长相英俊,但更多的描写他的阴沉与喜怒无常,也不能说无常,因为喜了要杀人,怒了也要杀人。

但总结作者写的反派是个帅哥。

现在看来,确实挺帅的。

不但帅,还没有文里面反派的阴沉与喜怒无常,在何雪樱眼里,他最多就是腼腆,害羞,内向,i人。

她道:“泊郎……”

程简泊听到声音,一紧张声音还哑哑的,本来处于变声期,公鸭嗓,他压着嗓间回:“嗯?”

“……你说,我们如果离开江县,好不好?”

怎么突然说离开江县?这让程简泊愣了下,他毕竟才十三岁,在他的想法里,故乡难离,毕竟熟悉的方,有朋友和家人,总比外面要安全,外面人生地不熟,处处有危险。

何雪樱知道他的想法,她道:“你可知道母弱出商贾,父强做侍郎。族望留原籍,家贫走他乡?”

程简泊在书塾读过几年书,不为科举只为识字明理,可这句话他没听过。

她解释说:“意思是,如果父强,留在家乡发展更好,如果父弱,或没有父,也没有资源帮助自己,那么就要离乡闯荡才能有一番成就。”

“你看我们两个父母都不在了,留在江县也无人帮衬,你说我们要不要离开江县?外面的世界很大很大,我们要不要去外面看看,爹说过,有很多地方我们见都没见过,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咱们江县又有帮派作乱,又有黑莲教渗透,听说还有魔宗的人,我爹也死了,何大勇也死了,我怕以后死的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难生存,好想找个更好的地方,没这些帮派魔教,可以重新开始新生活……你觉得呢?”

她其实是在给他打预防针,省的自己突然有天要离开江县,他没有准备。

所以这预防针打完她就闲了,轻轻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睛。

程简泊内心是不想离开的,但又觉得她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顿了好一会,他才问:“那去哪儿?”

却没有等来回复,直到许久他才敢侧头,看到她窝在自己旁边,面朝着他睡着了。

面容娇艳如花,映照着世间的美好与纯真。

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移开视线望着房顶,他又问了一遍:“去哪儿?”

他是在问自己。

何雪樱认为他不想离开江县,但其实,当她说到外面世界很大,想去外面看看,想找个更好的地方重新开始的时候,他就心动了。

江县留给他太多不好的回忆,幼年丧母,童时丧父,寄人篱下,又有梦中矿洞的噩梦记忆时时纠缠。

有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无论是过去,还是梦里,这些对他而言都颇为沉重。

如果能离开这里,能离开江县,到别的地方重新开始,是不是就能摆脱过去的一切不幸,苦难也将从此离去,未来会更好,会去更好的地方……

何雪樱只是给他开了个头。

程简泊却想了许久,越想眼睛越亮,心里越怦怦直跳,仿佛要摆脱枷锁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睡着。

睡梦中他又梦到了噩梦般的矿洞,里面的人每日都要挖矿,如果不挖到数量,就会被守矿人拳打脚踢鞭子抽,打得半死不活的,挖不了矿了就丢去喂狼,残忍至极。

矿洞里的人,不,矿洞里的鬼,只能每天一边痛苦一边挖,麻木地挖,浑身的肉烂了也在挖,他们不想活着的时候被狼撕扯身体,那种痛苦,那种压抑,让人难以承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梦中的人会对何雪樱有那么大恶意,每当他支撑不下去。

他就会在地上写三个字,何雪樱,那字歪歪扭扭,因为他手指都折了,血肉模糊,用血写出来血字,仿佛带着滔天的仇恨。

这种仇恨直接影响到程简泊,他再一次从噩梦中醒来,身上又一次被汗浸湿了,他喘息着平复着心中的怒意与焦躁。

不断地告诉着自己,这是梦,是噩梦!不是真的。

直到气息平稳后,他才扭头看到不知何时圈着他手臂,依赖地偎在他身边的少女,她青丝如瀑,发丝柔软地垂落在肩头,少女肌肤若雪,细腻如瓷,就算梦中,也微微扬起的嘴角,好似天生有春风拂她面,看着便暖人心扉……

有那么一刻,他心中突然兴起了一丝庆幸,他庆幸,幸好他不是梦中的自己。

若夜晚的世界就像他的黑夜,那醒来世界就是他的光明……

……

第二日匆匆吃过早饭,两人离开客栈,程简泊找了辆马车,雇了车夫赶路去何雪樱说的滴水洞。

程简泊坐在外面,跟车夫坐,何雪樱则坐在马车里,她掀开帘子不断看着外头,凤栖县有不少村子,滴水洞离县里不算太远,但也要两个时辰的路程。

据车夫说,滴水村是个大村子,人数高达两千人了,出了不少能人。

何雪樱想了想,掀开门帘跟赶车的车夫打听:“师傅,你知道滴水村有户姓崔的人家吗?”

赶车的马夫四十多岁,皮肤黝黑,戴着一个草帽,他望了眼这个戴着帷帽的女子,他想了想道:“崔姓人家?那村子可是大村,早年合并好几个小村子,姓氏可多了……叫崔什么?”

崔什么?这可问住何雪樱了,书里这个崔姓人家没有提名字,是个小到没有名的小炮灰,她怎么会知道,只知道姓崔,想到什么,她又问道:“叫什么不记得了,但是他家里祖上有人入了仙宗,后来家道中落,祖宅在滴水洞……”

一提入了仙宗,车夫知道了:“哦!你是说他呀!他叫崔玉,之前一直在县里做小吏,不知得罪了什么人被人冤下狱,放出来后差事也没了,只好全家回了老家,这还是去年的事儿,不过最近听说,他们崔家有个儿子,独子得了一种怪病,天天吐血,他求爷爷告奶奶,卖光了家当,正在四处寻灵物要给独子治病呢。”

“卖光了家当?”何雪樱当即蹙起烟眉,难道她来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