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家中独子的我通过私立中学的入学考试时,老妈欢天喜地,简直叫人担心她是否精神错乱了。只见她大声喊叫着跳起来,原地蹦跶了好几下后紧紧抱住了我,随后把脸埋在抱枕里哭了。等到哭得尽兴了,她以向全世界人民夸耀的架势不停地拨号,亲戚、朋友、熟人,想到哪个给哪个打电话;至于不知道号码的人,也就是关系不怎么亲近的人,她就给人家寄明信片,假装问候对方,实质上完全是在夸耀她儿子。
恐怕也有很多人在突然收到明信片之后感到不知所措吧。想必当中也有人曾经心生警惕,认为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欺诈(例如借庆祝升学的名义骗取钱财之类);或者肯定也有人无论如何记不起寄信人是谁,她儿子就更别提了,一丝瓜葛也没有,完全莫名其妙。但是,不管怎样,那时候的妈妈是无论人家认为她如何不体面,她都不在乎了。
另一方面,老爷子的应对倒是在常识范围内。他平日里话就少,也不怎么笑。相比和家人待在一起,他独自待在店里的时间要长得多。
老爷子在城址公园后门的街上经营一爿眼镜店。虽说大致算是市内最早经营镜片的老字号,还留有向皇城里头进献万花筒的记录,但早就遭到大型平价连锁店的排挤了。我虽然还是个孩子,也能清楚明白地看出生意非常萧条。木结构的店面实在陈旧得可以,橱窗里的展示品土里土气,验光镜和顾客名册管理系统也都很难说是最先进的。工作日的大白天,露面的也不过就是几个附近的熟人,而且又净是把老花镜的螺丝重新拧紧或者调整眼镜腿之类赚不了几个钱的活儿。老爷子待在店里的多数时间,是靠埋头擦眼镜度过的。那块特别柔软且质地细腻的布,活像由老爷子手掌增生的一部分皮肤,老攥在他手里。
大概是对这样一种状况感到担心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老妈通过朋友的门路进了一些珠宝首饰摆在眼镜店角落里卖。光这样还不满足,她还到客户那边去上门兜售。戒指、胸针、吊坠,老妈凭她自己的喜好进的货,都很夸张,而且粗糙,净是一些只要佩戴在身上就显过时的设计。不料却似乎挺有人气。老妈将珠宝首饰往那只竟然有三个钥匙孔的手提公文箱里一塞,不管是周日也不管是晚上就出门而去了。因吸收了手油而显得黯淡的三把银色钥匙,就是象征着老妈的物什了。老妈将它们用金属环串好,配上链子绑在了裙子的腰带孔上。她只要一动,链子和金属环、钥匙必定相互撞击,发出“丁零咣啷”的声响。正如擦镜布是老爷子的手的延伸一样,这个“丁零咣啷”也是老妈身体的一部分。
老妈希望把我培养成眼科医生。进入私立中学就读,对她来讲,是无论如何不容走偏的第一步。“眼科医生不需要见血,像你这样心地善良的人肯定也能胜任哦!”——这就是她的理由。每回听到这句话,我总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世上大部分的工作都跟血液不沾边,不是吗?来店里购买眼镜的客人,多半带着眼科医生开的处方笺。从遵照处方笺行事的一方转向书写处方笺的一方,这样的大转变也许才是老妈所梦想的。
说实话——不怕被你们误解为讨厌的家伙,我在参加入学考试之前,就已经猜想多半能够通过了。所以当证实通过的时候,也并不怎么高兴。老妈越欢喜,我反而只有更扫兴。
并不是有自信,或者瞧不起竞争对手们。就只是隐隐地、没根没据地、事不关己似的感觉到通过的预感从某个高高的地方降临。小时候,不知为什么,常常出现我对于各种各样的事情感到“晓得”的情形。有台风靠近的夏末傍晚,无所事事地站在店铺的二楼朝外面眺望时,目光停留在通向护城河的支流上架设的那座桥上,我就晓得了:“它要被冲跑喽!”果不其然,夜间那座桥就被冲走了,早上起来,那里架过桥的痕迹一丝也不见残留。
类似的体验我经历过无数次。既晓得邻居家失踪的“芝士球”几时回来,也晓得亲戚家的姨妈过去是环球小姐的传闻是虚假的,还晓得城址公园内的茶馆老板的死期。
然而,现如今回头再去看,就很清楚地知道了:那时候的自己其实什么也不晓得。我想,那时的我不懂得深入思考,纯粹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自以为“晓得”的事,全部来自外部世界发来的讯息,由自身内里涌现的东西是一点也没有。被冲跑的桥、“芝士球”的回家、姨妈的谎言、老板的死,全部发生在同我毫无瓜葛的地方,全是预先注定的事实。好比来自宇宙的基本粒子,它们不计其数地倾注而下,碰巧有几个通过了我的身体,仅此而已。而之所以能通过我的身体,那也是因为我实在过于懵懂无知。正因为我的心空空如也,基本粒子们才得以随心所欲且气势如虹地飞跃进那里。
事实上,占据着当时的我的头脑的,是棒球和女孩。这两样几乎就是全部了。要想提高球棒棒头的击打速度,该锻炼哪块肌肉才行?在夏季大赛到来之前能拿到后背号码(1)吗?怎样跟班里的那个她说上话呢?——满脑子净想这些,时间眨眼间就过去了。
老实讲,我没法喜欢上老爷子的工作。尤其讨厌拿验光镜盯着顾客眼睛时的模样。我心说,跟别人靠得那么近,把光打在人家眼珠上,对着黏腻腻的黏膜背后的背后目不转睛地直盯着看,这难道不恶心吗?时而对机械的旋钮进行微调,时而轻轻按住顾客的头的动作,我总觉得很可疑。而且在此期间目光一直不离顾客的眼睛,这也让我感到黏黏糊糊的不干脆。尤其当对方是年轻女子的时候,我躲在连接店铺和住所的那扇门后,内心七上八下地胡思乱想:万一发生个验光之外的什么事,该怎么办才好啊?!
但另一方面,又特别想知道那台验光镜前方能看见什么。让老爷子那般全神贯注去看的东西,我也想亲眼目睹一回。我很想看一看班里那个她的眼珠。叫她在圆凳上坐好,命令她“请别眨眼”,为了使她的下巴固定住而去触摸她后脑勺的头发。就算她忍不住眨了一眨眼睛,我也要假装检查还没结束,让情境继续,让自己在脑海里描绘身体浸润在她眼眸中的幻想……
不得不说,我到底是一个头脑简单、愚蠢的小孩。
中学在城郊,从市内南北走向的有轨电车的终点沿河岸边的路还得再走上二十分钟才能到。早晨,一到上学时间,穿校服的学生们便会成队沿着这唯一的一条路一直向北前进。他们中既有边走边翻看背诵卡的,也有在背诵英语句法的。对岸是一长溜缫丝厂的砖墙和烟囱,堤坝上覆盖着狗尾巴草和芦苇,遥远的前方能看见起伏平缓的山峦。
我思考的,是以怎样的方式将这段上学时间活用到棒球上的问题。在电车里练习踮脚当然不消说了,为了高效活用二十分钟的路程,我决定在运动包和书包里各放一块石头,再在两边脚踝绑一公斤的铅锤,然后快步疾走。连我自己都认为这主意相当之妙。
头一回遇见那个人,是在入学典礼过了大约两个月的一个周六下午。因为第一次的定期测验临近,棒球社团的练习暂停了。在有轨电车的终点和学校之间正好当中的一段路上有一个俗称“英吉利山”的小山包,那个人就在山脚下卖布娃娃。山顶上有约莫一百年前一个英国贸易商人住过的洋楼和玫瑰园,对大众开放。有一道漫长的石阶通向洋楼,那个人待的地方就是石阶的起点。
不知当日是新店开张,还是它其实一直就在那里只是我未曾留意。那个人在地上铺了一块白布,四个角上压了石头,摆上了看来是手工制作的布娃娃。我的目光最初停留的地方是四个角上的石头,这些石头想必是从河滩上捡来的,大小和圆乎程度正适合锻炼手腕。虽然不一会儿我又注意到了布娃娃,但并没有立马理解他这叫露天摆摊——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来丢破烂的,要不然就是这人的脑袋恐怕有点不正常。
那个人在身为中学生的我眼中看来,基本上等于已经死去的一个老人。他瘦得只剩脊梁骨扎眼,没好好梳理的白发活像羊角似的蜷在额头,每一个指关节都不自然地弯曲着。格纹法兰绒衬衫的颜色几乎褪尽,过于肥大的裤子处于得靠背带才勉强吊上去的状态。
但是,和布娃娃相比,老人的这副模样可以说还算正常。首先,布娃娃的种类不同寻常。蚜虫、大食蚁兽、蜈蚣、蝙蝠、蛔虫、土豚、水螅、草履虫……净是让人不由得暗叹“怎么偏挑这么些不可爱的东西”的布娃娃。加上所用的都是用旧了的布,上面仿佛残留着汗渍以及吃洒的饭菜的痕迹,针脚又粗,处处有棉絮从里面钻出来。不消说,那些动物的尾巴耳朵全都歪歪扭扭,嘴巴全都开裂。土豚的四条腿更是全部晃晃荡荡的,眼看要掉了。尽管如此,大食蚁兽细长的舌头、草履虫的纤毛之类却做得非常细巧,蜈蚣每一只脚的脚尖都实实地塞上了棉花。
当中也有好几个我辨认不出原型的。
“老爷爷,这是什么?”我指着一个像是用起毛的毛巾抟成的物体问。
“睡鼠。”老人回答,一副不愿多说一个字的腔调。
“睡鼠?跟那个松鼠有点像的家伙。”
“啊啊。”
“怎么长这么圆?”
“在冬眠。”
我像抱一只当真在睡觉的动物似的,把它轻轻拿在手里。确实,翻过来仔细一看,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球球。它的头深深地弯曲着埋进柔软的腹部,腿妥帖地收缩在缝隙间,尾巴沿球体紧紧地缠绕;只有没法完全收进去的鼠须跑到外面来了,一戳就跳个不停。
“你根本用不着特地做一个正在睡觉的睡鼠呀……”
“这家伙一年里头有半年在冬眠。”
老人正坐在小小的简易折叠椅上抽烟,脚边搁着放钱和抖烟灰用的空罐子。两只都是空奶粉罐。有几个观光客模样的人拾级而上了。其中有人流露出嫌老人碍事的表情,但没有一个人对布娃娃表示感兴趣。
“那么,这边这个是犰狳?”我再次抱起一个大大的球体。
“答对了。”
“这家伙也同样蜷着身子呢。”
“人一去碰它,它就警惕地缩成这样。”
犰狳呈等腰三角形的头部与尾巴像拼图游戏那样严丝合缝地组合在一起,背上有一个五角星的绗缝加工——可以看出老人为了做出甲壳的效果是花了一番心思的。我寻思着扯一扯哪里大概就能让全身显露出来,试了试,却只是让针脚绽得更开了。
“随你怎么动,它就那样儿。”
老人撮起嘴,吐出一口烟来。他有时候会弄错,把灰抖在放钱用的空罐里,那里的底部粘着两三枚硬币。
我一个接一个拿起布娃娃。正如根据外观即可预测的那样,每一个都很难说抱起来有多舒服。外面这层布不是硬撅撅,就是扎得慌;里面的棉絮也不严实,松松散散的。另外,还需要注意别太用力,以免揪掉手脚或扯断棉线。
这时,我蓦地发现,没蜷成球形且露出脸孔的布娃娃,全部都只有一只眼睛。眼睛分许多种类,有用棉线打个死结的,有绣成圆圈的,有钉一颗串珠或纽扣的,还有用彩铅画一个“×”的。然而这个那个的,都只有一只眼睛。无论蚜虫、土豚、蝙蝠,无一例外。总觉得这些布娃娃哪里有点怪异,大概不仅是因为种类和缝制的方法,跟眼睛也不无关系吧,我想。
又一帮大妈大婶们沿石阶而上,几个看样子参观完毕的人下来了,和她们擦肩而过。有好几辆车从我背后开过去了。缫丝厂的汽笛声、河水的流动声,交汇成了一阵旋涡。
“哎,为什么……”
我正要问出口的时候,老人一边踩灭香烟,一边头一回直勾勾地盯着我。
老人的左眼没用了。
即便在外行人看来,也明白它已丧失了功能。白眼珠浑浊,虹膜掉了,黑眼珠上面浮着一层雾蒙蒙的东西。眼屎结成了块塞在眼睫毛中间,眼皮僵硬,眨一下,长久睁不开。
我咽下问到一半的问题,把手里拿着的布娃娃放下了。先确定有没有偏离原先的位置,然后将它们逐个排列整齐。
“不买一个吗?”
老人摸索着裤兜要找一支新烟。
“对不起,今天没带钱。不过,我还会再来的。”
“啊啊。”
老人发出没心思搭理的声音说。好容易保持住平衡的大食蚁兽,像是再也忍受不住似的啪的一下栽倒了。
我之所以会对老人怀有关心,到底还是因为眼睛的缘故吧?可又觉得事情并不那么单纯。当然,由于老爷子职业的关系,和其他人相比,也许我对眼睛是更敏感一些。虽说这样,可我也并没有那么容易产生同情,更没有企图让他到我家店里来配眼镜的念头。再说,如果照顺序来,首先抓住我心的要算布娃娃。那些古怪,令人费解,既不能完全归入正统派、也不完全算是艺术的,做坏了的畸形布娃娃们。它们咕咕容容地爬上我的臂弯。嗯,要是这孩子的话,看来没问题——它们自说自话认准了,而我没办法拒绝。就是这样的感觉。
虽说约好“还会再来”,可就是老也碰不上老人摆摊。平时结束棒球社团的练习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石阶旁不见人影。也有可能他是照着“英吉利山”的闭馆时间在傍晚五点收了摊。我也曾试着问过同学,可不知为什么,大伙儿全回答说从来没看见过什么卖布娃娃的老人。
终于得以再见面,是在三个礼拜后,练习赛比预定时间提早结束了的那个礼拜天的傍晚。乌云从北方飘来,闷热的风刮得“英吉利山”的树木沙沙作响。
“您好!”
“啊啊。”
不知道是否记得我,老人只是一边把脸的右半部分斜侧过来,一边爱搭不理地抬头朝这边瞥了一眼。很难想象已经被卖掉,不过同上回相比,确实有几个布娃娃已经换过了。蝙蝠和犰狳不见了,取代它们加入的,是海葵和豪猪。发现“冬眠中的睡鼠”还在,不知为什么,我松了一口气。我把运动包和球棒包搁在了脚边。
“这个是?”
有一个布娃娃在所有这些商品当中也显得出类拔萃,像是未及成型就早产了,或者被烤焦了快要断气。我指着它问道。
“得了癣病掉毛的浣熊。”
老人回答的语速很快,浑似“得了癣病掉毛的浣熊”就是一个他很熟悉的长长名字一般。听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斑驳干枯的毛、裸露的皮肤表面渗血的痕迹、干燥粗糙的鼻子的触感,无不很好地表明了疾病有多严重。当然,镶嵌着玻璃弹珠的眼睛,照例只有一只右眼。
“这个呢?”
又有一只新面孔,身体粗笨,腿却细小,脖子长得站都站不住,只能横躺着。
“骆驼跟羊驼的混血。”
骆驼跟羊驼的混血,这句话又讲得极顺溜。
“骆驼跟羊驼?”我不由得反问道。
“对。”
老人正要用颤抖个不停的指尖从已变得皱巴巴的香烟盒子里抽一根烟出来。由于要让右眼凑近,他的脖颈总是朝同一个角度倾斜。我猜,他左眼看不见肯定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
“怎么这样的混血……”
“有时候这种事也可能发生。”
“真的?”
“啊啊。既有不小心弄错对象的冒失鬼,也有跨物种坠入爱河的纯情者。”
“哪个是父亲,哪个是母亲呢?”
“骆驼是父,羊驼是母。”
“这样啊。羊驼生下骆驼的孩子,会成这样子啊……”
我抱起了那只混血儿。它均衡地继承了骆驼与羊驼双方的特征。两个肉瘤出人意料地又硬又紧实,不过,鬃毛却暄腾腾软绵绵,用土黄色毛毡做成的嘴唇可能是正在咀嚼青草,起起伏伏朝外翻卷着。右眼生得随哪边呢?不管怎样,纽扣做的眼睛,乌溜溜圆溜溜,由于用粗棉线绕了一圈又一圈加以固定,都要从脸部脱离了。看上去又活像是生成这副模样,连它自己也大吃一惊的样子。
闭馆时间临近,不见了来攀爬“英吉利山”的人的身影,石阶屏息静气蛰伏在树丛中。从缫丝厂的烟囱里冒出的蒸汽,随着云一起飘向天空。上面更有老鹰在盘旋。老人花了很长时间才总算把香烟点着了,折叠椅吱吱嘎嘎直响。
就凭这弯弯曲曲的手指和单只眼睛来制作布娃娃,想必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吧。把线穿进针孔,裁剪布料,塞棉花,把耳朵、指甲及触角等另外缝上去,哪一样都比给香烟点火困难得多。之所以每一个布娃娃都与众不同,是他特意寻求这样表现的结果,还是身体原因无奈导致的,究竟是哪一种呢?
种种思绪涌上心头,但我没开口说一个字。是怎样的前因后果让你开始这种营生的?年轻的时候做过什么?家在哪里?有家人吗?左眼怎么会看不见的?现在想来,照理说想问的问题要多少有多少,可我当时却什么也没问。
我到底还是头脑简单。就没想过眼前的老人也有过去有苦衷,还稀里糊涂地深信他大概从出生起就一直像是石阶的一部分,一直在卖布娃娃。那时候的我,只知道莫名其妙地盯着布娃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