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着装贝壳的篮子跑开了。奥特·布克哈德牵着朋友的手,一起走出大门。他们穿过庭园,最后来到画室里。
“果然不错,是新建的,”他立即确认道,“不过看来真不错。是什么时候建的?”
“大概三年前。最近的画室都盖得很大。”
布克哈德环视四周。
“这片湖是用钱买不到的!我们晚上去游一下。约翰,你的生活真美好。不过我要先看看画室,你有新作品吗?”
“不很多,只有一幅,是前天才完成的。非请你看一下不可,我自己觉得很不错。”
费拉谷思开了门。高大的工作房干净而漂亮,地板刚擦过,收拾得井井有条。房间中央只放着那幅新作品。两个人默默地站在画前。作品里充满了多雨的清晨的冰冷哀伤气氛,这与从窗口流进来的明亮光线,以及饱吸阳光的热空气正好成了对比。
他们久久地凝视着作品。
“这是你最新的作品吗?”
“是的,得配上另一个画框才行。其他的就没有什么要再动手的了。你喜欢吗?”
两个朋友互相探询地凝视着。高大健壮的布克哈德脸色红润,眼神热情、快活,如同大孩子般地站在画家面前,画家的眼睛和脸孔,在白得过早的头发下看来是那样的锐利和严肃。
“也许这是你最好的一幅画,”客人慢慢地说,“我在布鲁塞尔与巴黎也看过你的画,没有想到你这几年更进步了。”
“我真高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也狠下了一番苦心。以前我常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上了年纪才终于知道真正的学习方法。不过,现在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再也不会有进步了,再也画不出比这个更好的了。”
“我了解,不过事实上你已经很有名了。甚至在航行东南亚的古老轮船上,也听见有人谈起你,那我真是得意。成名到底是个怎么样的滋味呢?你高兴吗?”
“不要说高兴,我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现在还活着的画家里头,有三四人比我好,作品比我优秀,我从不认为自己是真正伟大的,那些新闻记者所说的都是胡扯。我想要的只是希望别人能认真看待我,这我就满足了。其他的不过是报纸上的名声和金钱的问题而已。”
“说得也是,不过,你说的真正的伟大到底是指什么呢?”
“嗯,我指的是王侯。我们充其量只能当上将军或大臣,王侯就超出我们的能力之外了。你看,我们只能努力学习,尽可能接近自然,但对王侯来说,自然就是他的兄弟,也是朋友,他和自然共同嬉游,自己能创作,而我们却只能模仿——当然,这样的王侯是很少的,百年也出不到一个。”
两个人在画室里踱来踱去,画家痛苦地扭曲着脸,想寻找适当的字眼。朋友一边和他并排走着,一边想从他那褐色的瘦削脸庞寻出答案来。
奥特在通往隔壁的房间门口站住了。
“这里能打开吗?”他请求道,“我想看看你的房间,另外,可以给我一支雪茄吗?”
费拉谷思开了门,两人走了进去,看了隔壁的房间。布克哈德点燃雪茄,走进朋友的小卧室里,看了他的床。然后仔细观察了到处扔着画具和吸烟用具的房间。整个看起来几近简陋,就像勤勉的穷单身汉住的小房间,这房间说明了主人的工作态度和禁欲主义。
“总之,这就是你关闭自己的地方!”他冷漠地说。但是,他能毫不遗漏地看出来,感觉到这几年在这里所发生的一切。虽然运动、体操、骑马之类的事物使他觉得满意,但是这里找不到任何舒适、安乐、愉快、休闲的气氛,又使他觉得悲伤。
两个人再度回到了画室。挂在画展里和画廊等特别的地方,被人用大把钞票买去的画,就是在这里完成的,就是在这个只知道工作和绝望的房间里做出来的。这里没有一件华丽、无用、可爱而无聊的东西,也没有酒气、花香和对于女人的怀念。
狭窄的睡床上方用图钉钉了两张相片,没有装上框子。一张是小比埃雷的,一张是奥特·布克哈德的。他当然注意到了。那是外行人拍的一张拙劣照片,背景是在他印度的家的阳台上,他戴着热带地方的帽子。照片的胸部下方因为曝光,显出一条神秘的白线。
“画室是变漂亮了。总之,你确实变得勤快了!我们握手吧,这次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但是我累了。要失陪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后能不能来带我去游泳或散步?好,谢谢。不,什么也不要,一个钟头就可以恢复了。再见!”
他轻松地从树林下漫步过去。费拉谷思目送着他,觉得他的姿影、他的步伐,连衣服的每一褶皱,都散发着安定而稳重的生活情趣。
随后布克哈德进入了邸宅,但他走过自己的房门,走上阶梯,去敲费拉谷思夫人的房门。
“打扰了,允许我同你谈一会儿吗?”
她让他进去,微笑着。在刚毅、严肃的脸上所泛起的浮动不定的微笑,竟然使他觉得异样的凄凉。
“洛斯哈尔台真是太美了。庭园和湖畔那边我已经去过了。比埃雷也长高了!看到那样可爱的孩子,几乎使人难以忍受自己的单身生活了。”
“看起来还好吧?你不觉得他像我丈夫吗?”
“有一点儿。不,事实上应该不只一点儿。我不知道那个年龄的约翰兄长得什么样,不过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十一二岁时的他——对了,那个人看来有些劳累。什么?不,我是说约翰兄,他近来工作很勤吗?”
阿迪蕾夫人看着对方的脸,感觉到对方想要向她打听很多事情。
“我想是的,”她镇定地说,“他很少谈起自己的工作。”
“现在他在画什么?风景吗?”
“他常常在庭园里工作,通常画模特儿。你看过我丈夫的画吗?”
“看过,在布鲁塞尔。”
“他有在布鲁塞尔展出吗?”
“当然,数量还真不少。我带来了目录。我想购买其中的一幅,想听听你的意见。”
他递给她一个小册子,指给她看一小幅复制的画,她凝视了许久,然后翻阅了小册子,再交还给他。
“这完全要由你自己决定,布克哈德先生。我不知道有那么一幅画,我想是他去年秋天在庇里尼山脉画的,没有带回来这里。”
她停了一下,然后改变话题继续说道:“谢谢你送给比埃雷的那些礼物。”
“不,没什么。我得请求你也让我送给你亚洲的什么东西。可以吧?我带来了一些布料,想请你过目,请你从那里头选出你最满意的。”
他半开玩笑地用殷勤的婉转话语展开作战,让沉默寡言的夫人情绪转好,成功地突破了她礼仪的封锁。他从自己所谓的宝库里抱来一堆印度布料,打开马来西亚的蜡染布与手织布,把蕾丝和丝绸摊在椅背上,闲谈似的说这些是在哪里找到的,以及他如何大大地杀了价,几乎没有花什么钱就买到了,就像在举行一场欢乐的小拍卖活动。他请她下评断,把蕾丝挂在她手上,说明织法,还催促她摊开最美的一段衣料,要她仔细看,用手摸,在她赞美过后就把东西塞给了她。
“不行,”最后她笑着大声说道,“这样一来,你就一无所有了。我不能什么都收下的。”
“别担心,不久之前我又种了6000株橡胶树,就要变成一个真正的大富翁了。”
费拉谷思来接他的时候,两个人正谈笑风生,看到自己的妻子变得这么健谈,他觉得很诧异,很想也加入畅谈,却怎么也无法插口,于是风马牛不相及地拼命赞美那些礼物。“算了吧,这些都是女人用的东西,”朋友叫住他,“我们去游泳吧!”
朋友把他拉出去了。
“你妻子跟上次我看到她时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有变老,”奥特边走边谈了起来,“她觉得非常愉快。你们这里算是一切顺利,不过没见到你们的大儿子,到底怎么了?”
画家耸耸肩,皱皱眉头。
“你会碰到他的。他这几天就会回来了。我已经在信中告诉过你了。”
他突然停了下来,身子微微向朋友弯着,用锐利的眼神看着对方的眼睛,低声说道:
“你会明白一切的,奥特。我不想谈起这些。尽管我不乐意,你还是会看到的——我只想在你在的时候,尽情享受这时光!我们现在就到湖畔去,像小时候一样,一起来比赛游泳。”
“好的,”布克哈德点点头,似乎没有注意到约翰的焦躁不安,“不过,你会赢的,尽管以前你总是输。说来真叫人伤心,我的肚子太大了。”
天色已近黄昏,湖水隐没在阴影里。树梢在微风中轻轻摆动着。整个庭园里,只有湖水上方露出一小片蓝天,像个狭长的岛屿,轻巧的淡紫色薄云就从那里不断飞出。种类相同,形状也一模一样的云块像兄弟般地并排着,又薄又长,仿佛柳叶一般。两个男人站在隐在树丛中的更衣室前面,但打不开门锁。
“不管它了!”费拉谷思喊道,“这家伙生锈了。我们不要更衣室。”
他开始脱掉衣服,布克哈德也跟着脱。两个人站在岸边准备下水时,先用脚尖试试那波光潋滟的平静湖面,在这瞬间,那已逝去的童年的幸福甜蜜又再度充满了心头。他们在愉悦的寒冽预感中站立了几分钟。在他们的心底,童年时代的绿色夏天山谷徐徐展现。他们都沉默不语了。因为从来没有体验过这样柔和的感动,只好半带困惑地凝视着自己的双脚在湖水中激起的涟漪,由近而远,闪闪发光。
布克哈德终于把自己滑入了水里。
“啊,真是太好了,”他舒服得大大地吁了一口气,“我们两个依然经得住看,要是我肚子不这么大,那我们两个还可以说得上是漂亮小伙子的。”
他用双手划水,抖动身体,钻进水里去了。
“你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幸福!”他嫉妒地叫道,“我在海外的橡胶园里,有一条河比这里还美丽,但如果你伸腿到水里去,就再也看不到你的腿了,因为河里尽是可恶的鳄鱼。好,开始游吧,我们绕洛斯哈尔台湖一周!游到台阶那边的话,还回得来。你准备好了吗?那么,一——二——三!”
两个人哗啦一声离开了岸边。他们笑着,适度地划着水,青春的气息再度回到了他们身上,于是他们认真地比赛起来。两人都神情严肃,目光炯炯,双臂在水中大大地画出抛物线,闪闪发光。他们同时到达台阶,同时踅回,拼命地循着原路游回去。画家奋力猛游,一路领先,最后仅以些许的差距到达了终点。
两人站在水中,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擦着眼睛,无言地相视而笑。两人现在才感觉到平常因疏远而自然地产生出来的小小鸿沟开始消失了,老朋友的感情又恢复了。
他们穿好衣服,神清气爽地并排坐在湖畔的平坦石阶上。两人望着黝黑的水面,远处掩映在树丛中的椭圆形湖湾已经在暗褐色的黄昏中消失了。他们从仆人手中接过褐色的纸袋,里头是硕大的淡红色樱桃,两人抓起樱桃就吃。他们无忧无虑地眺望暮色愈来愈浓的黄昏。一会儿,低垂的夕阳从树木的枝干之间沉入水平线,把蜻蜓的玻璃般的翅膀燃烧成了金色。两人谈起了学生时代的往事,老师以及当时的同学目前的近况,滔滔不绝地,轻松地整整谈了一个钟头。
“真的,”奥特·布克哈德照例用他稳重而有力的声音说,“这已经过去好久了。你知道梅塔·海尔曼变得怎么样了吗?”
“啊,梅塔·海尔曼!”费拉谷思的兴趣也高昂起来了,“那真是个美丽的女孩,我的草稿里全是她的画像,那都是我在上课时偷偷地画在吸墨纸上的。她的头发我怎么也画不好。你还记得吗?她的头发分梳开来,卷在耳朵上方。”
“你没有她的消息吗?”
“我什么也不知道。我第一次从巴黎回来时,她和一个律师订了婚。她和她哥哥一起在街上走时我碰上了他们。我还记得当时我非常生自己的气,因为我一下子脸就红了。尽管我蓄了胡子,也有巴黎人那种厚脸皮,但却痴呆得像个小学生似的——她就叫梅塔!这个名字叫我受不了!”
布克哈德陶醉地晃着他圆圆的头颅。
“你并没有真正坠入恋情,约翰。对我来说,梅塔真是太美好了,她叫奥依拉丽亚我也不在乎,只要她看我一眼,就是叫我赴汤蹈火,我想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不,那时我是真的动了情。记得有一次,我在5点的外出时间过后回来——我是故意晚回来的。只有我一个人。除了梅塔的事情之外,我什么也不想。就是回来后会受到处罚我也根本不在乎——这时候,她从我前面走了过去,就在那圆形的城墙旁边。她和女朋友手挽着手。于是我突发奇想,要是我能取代那个笨女孩,挽着她的手,紧紧地偎着她的话,不知该有多好。忽然,我觉得天旋地转,头晕目眩,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只好靠着城墙站了好一会儿。等到我终于回去了时,大门已经关了。我只好按门铃,结果被禁闭了一个钟头。”
布克哈德想到在两人难得见面的时候,已经好几次回忆起那个梅塔,他不禁微笑了。在那个时候,少男们都小心翼翼地竭力隐藏自己的恋情,而在彼此都长大成人后的今天,才偶尔揭开那层面纱,道出那小小的恋爱经验。可是,对于梅塔的爱慕,直到今天都还是个秘密。奥特·布克哈德现在也忍不住回想起那个时候曾经好几个月把梅塔的一只手套据为己有,为那手套所着迷。那只手套与其说是他发现的,倒不如说是他偷来的比较适当。到今天,他的朋友还不知道这件事。他在想现在要不要把这件事说出来。考虑再三,最后他露出精明的微笑,沉默不语了。他觉得这个最后的小小回忆,还是深深地留在心底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