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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前,几乎所有熟人都是这么定义这对夫妻的。
她是中专毕业,当时父母想让她学护理,她却学了会计。那时她年纪小,想法也很简单:会计是跟钱打交道的行业,干了这行总会有钱的。毕业后她拿了会计证,被分配到一个金属平台厂做财务,并经人介绍,认识了同厂工作的赵文平。
和赵文平结婚的决定下得也很简单。向惠芳作为家里的老二,上有兄长下有弟妹,是全家上下最不受重视的孩子。她的哥哥上了大学、去了大城市工作,她的妹妹高中毕业后做了小学教师,弟弟顽劣、但无论他干什么都有父母兜底。只有她,在弟妹面前是长姐如母,在父母面前是管家婆。她照顾着每一个人,所以每一个人出状况都是她的错。
嫁给赵文平是她第二次为离开这个家而作出决定。第一次是她初中毕业那年,瞒着父母打了个小包袱,想要去投奔北漂的小姨。她被抓回来的时候挨了一顿打,还被关着看了拐卖妇女的录影带。
她觉得很矛盾。她从没感觉到父母爱她,他们只是把她当成一个烧火做饭洗衣服扫地的白工,有一样干不好就要挨打挨骂,可她被抓回来的时候却看到她妈妈哭了。她妈妈在火车站喊破了嗓子,一星期说不出话。那时她还没意识到,这种矛盾和拧巴是一种女人之间的传承。
她那个年代出生的女人,没有人会告诉她们“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男人是山,女人是水,山水相连是天经地义。无论你多能耐,都总有一个男人能“驯”住你,能降得住向惠芳这种女人,让她在外风风火火、回家忙忙碌碌,就是赵文平的本事。
当然,这种观念是相互作用的。如果说“驯悍”是那个年代的男人被街头巷尾的邻里夸耀的本事,那么“忍让”就是那个年代女人的基本美德。向惠芳拧巴就拧巴在,她无论在外多厉害,在家都从没发过火。
男人都是被好女人惯坏的,要么就是被坏女人逼坏的,二者必居其一。赵文平给自己的定义是前者。于是在向惠芳准备为了女儿多打一份工的时候,他便辞职了。他无职、却从不在家,怕别人说他是家庭主夫、软饭男,所以就开始在外面瞎混。向惠芳白天在厂里做财务,晚上去超市货舱帮忙上货,期间还要给女儿做饭,没空管赵文平去干嘛。
男人嘛,不嫖不赌不打老婆,就已经是绝世好男人了。
她知道赵文平没什么本事,好在胆子小,不敢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毕竟男人的追求就这么点,面子和裤裆最重要。至于这个家是不是他在养,他只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