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说出你的秘密(1 / 2)

宴无好宴 鬼马星 13211 字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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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莫兰一打开手机,就接连收到三条短信,两条是高竞昨天半夜发来的。

“车里有窃听器,我们吵架让人偷听了,被我抓住的小子说你不应该怪我,但我还是觉得对不起你,我会补偿你的。”

“我被人打了,肚子饿,头痛,喉咙也痛。你不管我了吗?”

看第一条的时候,莫兰想骂人,可看到第二条,她马上又心软了,再看看发短信的时间,是半夜两点,工作到半夜,能不饿吗?喉咙痛肯定也是因为太辛苦了。她又想到了他的冰箱,这几天忙着给乔纳筹备婚事,没去搭理他,也不知道他冰箱里有没有吃的,她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他,但想起他昨天对她说的那些话,她拿起了电话又放下了,再说,这时她看了第三条短信,原来是以前杂志社的老同事小芬发来的——“你要找女作家我已经联系上了,她没时间跟你见面,但你有问题可以打电话给她。她的号码:********”

莫兰连忙回了一条短信给老朋友:“谢谢小芬!你真伟大!”

接着,她拨通了小芬提供的这个手机号码。是安敏本人接的电话。

“你是小芬的朋友吗?听说你要找我?”安敏的声音听上去急匆匆的。

“哦,是的。我前几天在图书馆借了一本……”

“《说出你的秘密》,我知道,有什么事吗?”

这个安敏难道要去赶飞机吗?

“我想知道《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和《黑夜的期待》这两篇文章是真人真事吗?”莫兰的口气也急起来。

“当然是真人真事。”

“可以告诉我,她们的名字吗?”

莫兰准备迎接下面的回答,诸如“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些?”“给我一个理由?”或者,“我考虑一下再说。”

但是,安敏很干脆地回答了她。

“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就是《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的访谈对象,她叫朱敏,朱德的朱,敏捷的敏。她的花名叫Lucy,是一家外企的文员。”

“那另一个呢?”

“《黑夜的期待》吗?我不能告诉你,因为她活着,万一有什么事的话……”

莫兰立刻听出了问题。

“等一等,你是说朱敏她……”

“死了。”

“她,她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我是去年年底给她做的访谈,今年5月书出版后,我打电话给她,想送她一本,这是我们的约定。接电话的是她的室友,朱敏在4月底出车祸死了,那天她出门,手机没带。听说司机好像逃逸了,后来怎么样我不清楚。”安敏的口气缓了下来。

“那么,这几个月有没有一位警察曾经找你打听我说的这两篇文章?”

安敏沉默了片刻,问道:“你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正在看一位警察留下的资料,他的资料显示他很关注你写的这本书里的这两篇文章,我相信他应该来找过你。顺便说一句……”莫兰刻意停顿了一下,“这位警察已经死了,他的名字叫张建民。”

“真没想到。”这回轮到安敏吃惊了,她好像在大喘气,“真没想到他会……”

“他来找过你?”莫兰马上问。

“对,他两个月前来找过,他跟你提的问题差不多,想打听那两篇文章的主人公……哦,真没想到,他居然死了……他是怎么死的?”安敏用打听小道消息的口吻问莫兰。

“现在还不清楚死因。”

“哦。”

“你有没有告诉他那两个主人公的名字?”

“我说了。”安敏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因为你不是警察,所以另一个人的名字,我不能告诉你。”

“我能理解。”莫兰决定换个角度提问,“那么,张警官有没有提到脚踝上的痣?”

莫兰记得在那篇《黑夜的期待》中,有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

“我讨厌痣。从小到大,都在为它们的存在而苦恼。还好,18岁以前,我已经把脸和脖子上的痣都去除了,现在只剩下背上和脚踝上的了,本来爱美又对未来满怀憧憬的我,准备在结婚前把那些讨厌的小黑点通通抹去的,但是因为跟一个蠢人结婚,我懒得费那个心了。”

在那篇文字中,张建民在“痣”和“脚踝”上分别用铅笔画了圈。

那个女人的脚踝上有颗痣。

“脚踝上的痣?”安敏想了一下,道,“他提过,不过我没仔细看过访谈对象的脚踝,我只是把她说的话整理成文。既然她这么写,那……应该是有那么颗痣的。”

“真的不能告诉我她叫什么?”

“抱歉,真的不能。”

“那么,朱敏的电话能给我吗?”莫兰想了想,觉得这个号码多半已经不用了,于是,她马上说,“你有没有她室友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地址?”

“这个我有,我曾经给她寄过一本书。等一下。”能给她提供这个号码,安敏似乎也觉得很宽慰。

过了大约五分钟,安敏的声音重新在电话那头响起。

“我找到了,她叫路越,住在北京路235弄7号902室。”

“朱敏。”乔纳盯着白纸上的这两个字,问莫兰,“她是干什么的?”

“听说是个外企职员,从她的文章看,她的年龄大概是二十多岁,没结过婚,以前跟一个男人同居过,后来那个男人移情别恋,她就开始自暴自弃了。”莫兰一边说,一边回忆着那篇《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的片段:

“东喜欢抽烟,他走之后,我怕那股烟味会从屋子里飘走,所以好几天不舍得开窗,我想留住一个人不可能,留住这股味儿也许能办到。我学会了抽烟,我知道那是自欺欺人,但还是拼命地抽。每次点燃香烟时,我总会禁不住想起东细长的眼睛,我越想他,就越抽得凶。他离开时,我曾经说,没他我也能活下去,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没他我根本活不了,我觉得自己好像被掏空了,是个空心人。”

“我开始找他,在分手两个星期后,我开始到处找他,但我发现他换了手机,换了工作,搬了家,我找不到他。那时,我拿着瓶酒,一口气喝干了它,然后就坐在窗台上唱歌,唱啊,唱啊,我想起了一个地方。过去,他总是去那儿玩,他喜欢那里的酒和女人。酒很烈,女人很会笑,他以前总这么说。”

“那家古怪的酒吧激发了我的灵感。后来,我就是在那家酒吧重新发现了自己的魅力。我好久没笑了,但在那里我笑得很欢。我还认识了很多朋友,有个朋友后来跟我分租了房子,东走后,我不再需要两个房间了。而且那时候,我也不在乎他的气味了,我明白,有些东西,走了之后,就只能让它走了。”

“我已经好久没照镜子了,那天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有个男人走到我身后,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感觉他的西装摩擦着我的后腰。他说了一串甜言蜜语,我什么都没听见,只是盯着镜子看,我看见他长了一张跟东有七分相似的脸,于是我就把身子靠在了他身上,我始终没听见他在跟我说什么。我只听见东在跟我说话,Lucy,Lucy,你是我的宝贝。不过第二天早晨,我才发现他跟东长得并不像,但我还是朝他笑了。为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为了他作了一次东的替身,一个笑又算得了什么?”

“你说在酒吧发生一夜情的段落跟她日记的章节一模一样?”乔纳瞪着莫兰问道。

“对,写法不同,但情节如出一辙。”莫兰把苹果削成片推到表姐面前,然后又把那篇日记的章节翻给她看,“你瞧。”

2007年2月5日

8点到的酒吧。怪了,酒吧的名字那么土,什么群众什么利益,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名字。

我进去,发现里面更土。不过只是装潢土,里面的人还是跟别的酒吧差不多,女的妖,男的骚。本来是去找东的,但是没找到,又不想回去,就坐在吧台上发呆,不知不觉喝了几杯,头昏,想吐,但走到半路站住了,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很漂亮——我本来也不丑。“可是,你不像女人,像女孩。”东的话,让我自卑。

我问过他,难道C罩还不够?他的回答我终身难忘,他说“一个女孩就算是D罩也是女孩”。他的话很深奥,让我再次感到自卑和伤心。但当我站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的时候,我觉得他应该去配副眼镜,我明明就是个女人。

有个男人站到我身后,把手搭在我肩上,我当时一定是喝多了,我觉得他跟东很像,突然就想征服他,心里就像有魔鬼一样,我把身子靠在他身上,他在我耳边说,你很美,门口的保时捷是我的,1000。有趣,我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悟出他这句话的意思。我没拒绝,我为什么要拒绝呢?为东守节吗?而且,该死的老板最近又因为我迟到扣了我50块,我还得交房租。

他给我钱的时候,我朝他笑了,他一定以为我很贪财,他对我说,我们再联系。我点头,其实我笑的是别的,他跟东不像。我看他的脸,他给了我一张名片。

“哇,这哪是一夜情啊,这是卖春哦。”乔纳有滋有味地吃着一片苹果说道。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我等会儿准备去见一见朱敏的室友路越,看文章,好像那个室友还是她在酒吧认识的,我想她应该知道不少东西。”

“你上次不是说,张建民在书里标了很多关键词吗?”

“我后来发现所谓的关键词就是跟那本日记对应的,比如‘酒吧’,‘东’,‘Lucy’‘笑’等等。”莫兰拆开一包牛肉干,朝父母的卧室叫道,“小黑,小黑。”

小黑马上奔了过来,莫兰喂了它一块牛肉干。

“好吃吗?”莫兰问道,小黑愣愣看着她,伸出一只爪子来,她眉开眼笑地握了一下它的爪子,赞扬道,“耶,小黑真懂礼貌。”

“你给它吃的,它当然要拍你马屁。嘿。”乔纳说。

莫兰白了她一眼,搂了一下小黑的脖子,又放开它,拍了下它的背。

“走吧,去陪妈妈吧。等会儿,她会带你出去散步的。”

小黑欢快地摇了摇尾巴,奔回卧室去了。

“小黑好可爱啊。”

乔纳对小黑没兴趣,自顾自吃苹果。

“那你要我干什么?”她问道。

“你有空吗?你才结婚啊。你跟松哥这几天有什么安排?”莫兰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这时候让乔纳帮忙查资料,有点不合时宜,搞不好,还要会被妈妈骂不懂事。

可乔纳马上说:

“没空我问你干吗?松对外宣布会带我去他老爸的家乡住几天,他让他办公室的人给定了去辽宁的火车票,其实,我们两个哪儿都不去,就住在家里。”她用手指戳了下桌子。

“那你现在回家了,松哥到哪儿去了?”

“他今天先去局里发喜糖了,最重要的是要跟高竞碰头,好像高竞查到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说到这儿,乔纳从桌子对面伸出手了,轻轻推了下莫兰的肩膀,压低声音说,“喂,你不知道,昨晚10点多,你家高竞居然打电话给松,说他的车被人窃听了!妈的,这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哎!害得松只好把我搁下,一本正经跟他说了一大通。最后,还答应借两万块钱给他。”

两万块!莫兰气得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高竞!你这个大笨蛋!没人像你这么不开窍的!人家新婚之夜,打什么电话!还问人借钱!两万块!我是你的债主吗?我向你催债了吗?

“喂,他为什么要借两万块?”乔纳推推她的胳膊。

“他欠我的啦!”她没好气地回答。她想,要是高竞在她面前,她真的可能把盘子里的苹果通通倒在他头上。

“啊?”乔纳瞪着她,一脸困惑。

这事是说不清了。莫兰往嘴里塞了一片苹果,硬是忍住了要跟乔纳和盘托出的欲望,她倒不是想跟乔纳保密,而是怕自己越说越气,最后说出让自己后悔的话。她还没决定怎么“处置”这根木头,她不想轻易说分手。可是……他也太不开窍了!真懒得理他。

“到底什么事?”

“我晚上再告诉你。”莫兰缓了口气,转换了话题,“你刚刚不是问我,有什么让你做的吗?

好吧,有空的话,帮我查一下朱敏和那个秦芝云的背景资料。”

“秦芝云?花痴我老公的那个?奶奶的,我马上去查。”乔纳很是起劲,立马站起了身。

“你回单位?”莫兰无精打采地问。

“哪儿啊,我才不回单位呢,那里10个有9个要问我在哪儿弄的头发,妈的,烦死我了!我让B区分局的老朋友帮我查。”乔纳说完,拿着盛饭苹果片的盘子风风火火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莫兰真羡慕表姐现在的生活。她也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从衣柜里拿出高竞的汗衫,然后朝父母的卧室喊道:“小黑,小黑。”

小黑快乐地奔到了她面前。

她蹲下身子,把那件汗衫放到小黑的鼻子下面,悄声说:“小黑,闻闻,这是你的二姐夫的味道。他实在太笨了,你记住它的味道,以后看见他,就咬他一口,听见没有?听见了,就答应一声。”

小黑那对乌黑的眼睛,认真地望着她,随后“汪”地叫了一声。

莫兰笑着摸摸它的耳朵说:

“嗯,还是小黑聪明。”

东林路15号,五月花照相馆。

路越说,朱敏死前经常去那家照相馆。

“她去那里拍老式婚纱照。是不是当模特我不知道,照片我也没见过,不过,她模模糊糊地说过一句,她说有人要是看见她的照片想找她也很容易。”路越望着电脑荧屏,过了一会儿才说,“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她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说,莫兰想。

身材壮硕的路越是个室内设计师,烫着卷卷头,见面之后,她坦率地承认,她跟朱敏是在群众利益酒吧认识的。

“当时她醉得东倒西歪的,把我的包当成她自己的了,跟我胡搅蛮缠,后来我替她付了酒钱,又把她送回了家。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她是个很不错的人,大方、热情、心地善良,只是有时候比较单纯。”

路越也很快证实了莫兰的推测。

“对,是有个姓张的警察来找过我,也是通过那个写书的女人。他来找我,是想了解朱敏生前的事,我给了她一个朱敏留下的箱子。”

“箱子?”

“朱敏出车祸后,她的大部分东西都让她的家里人领走了,但我后来发现,她在我床底下的角落里偷偷放了一个箱子,锁得很严实。那时我跟朱敏的家人已经失去了联系,没办法还给他们,所以我就把箱子交给了那个警察。那个警察当着我的面把箱子打开后,呵,我可真是大吃一惊,里面有好多钱,我没数,大概,我想应该有十万。”

“你知道她的这些钱是哪儿来的吗?”莫兰问道。

“我们从不过问对方的私生活。”路越摇摇头。

“她的收入高吗?如果有人讨厌存银行,也许会把钱藏在一个固定的地方……”

路越微微一笑。

“她曾经说,那个照相馆是她生活的另一面,还说是她的金矿。”

“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路越再次摇摇头。

“我怀疑她在卖淫。”莫兰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路越的眉毛向上一挑,没有马上接口,过了会儿才说:“失恋让她很痛苦,为了排遣痛苦,她需要喝酒、买衣服和交际,这都需要钱。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做你说的事,她只是经常在我面前提起那个照相馆的老板,听说那人还是个残疾人,从小得了小儿麻痹症。她叫他石头。”路越笑着瞥了她一眼,“别这么看着我。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不过Lucy说起他时候,我觉得她至少不讨厌他。”

王若琳也提到过东林路的一家老式照相馆。

她说,张建民曾经对照相馆橱窗里的旧照片看了很久。

莫兰在照相馆对面的美发店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一边享受干洗服务,一边拨通了乔纳的电话。她准备打完电话向理发师打听一下对面五月花照相馆的情况。

“嘿,你要的那两人给你查到了。”乔纳似乎在呱唧呱唧吃东西。

“你在吃什么?声音好大。”

“龙虾片,我家松买给我的,他说我现在属于新婚加班,所以奖励我大包零食,刚刚他自己送来的,不过他马上就又走了。”乔纳美滋滋地说。

莫兰听得不由地心生妒忌。

“松哥真好,要不我给松哥当小妾算了。”

“哈哈,妒忌了吧,赶紧结婚吧。高竞虽然木一点,不过,你不是说他是电椅吗?各人有各人的好处嘛。”乔纳心情极佳。

“可惜他的脑子没插电。别提他了,言归正传。那两人是什么情况?”莫兰一想到高竞向郑恒松借的那两万块钱,就气不打一处来,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乔纳嚼着龙虾片说:“好,先说我老公的秦妹妹。”

“恶心。”

“她今年32岁,父母以前是粮油店的职工,现在都退休了,家庭条件一般,她是独生女,没读过全日制大学,最高学历是自学考大专,文秘专业。中专毕业后,她曾经在工厂做过几年的办事员,也不知道具体是做什么,反正不会是什么高档活。她现在是海众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经理,一句话,就是卖汽车的。她是在8年前跟李耀明结的婚,他们没有孩子,她也没什么不良记录。”

“松哥是怎么认识她的?

“我昨晚问过了。十几年前,他们是在游泳池认识秦芝云的,她那时好像刚学会游泳,脚抽筋了,他们两个救了她,其实是李耀明救了她。接着,他们两个就开始同时追求她,秦芝云那时候对松若即若离,反而对李耀明更热情,妈的,现在想想,那完全是欲擒故纵,自作聪明!哼。”

“说下去说下去,后来呢?”莫兰催促道。

“那时候松以为秦芝云不喜欢自己,就有点想退出了,恰好有次行动,李耀明又救了他的命,这件事就让他下了决心。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主动跟秦芝云联系。但是,听着啊,有但是了,他退出之后,秦芝云马上就发急了,开始倒追他,一天到晚打电话给他,追着他要跟他聊天,直到后来松找了别的女人,他才退出。那么,这别的女人是谁呢?妈的,就是那个为了唱卡拉ok,见死不救的齐海波(详见《葬礼之后的葬礼》)。”

“唉,松哥的运气也不怎么样。”莫兰叹息道,同时她抬头朝给她洗头的男服务生笑了笑说,“轻一点,谢谢。”

“再来说那个朱敏。”

“等等,我有个问题,你能不能问问松哥。”

“什么问题?”

“我想知道,秦芝云的脚踝上是不是有颗痣。”

莫兰觉得张建民在那篇文章里特意圈下这几个字一定有用意。张建民并不是一开始就找到这本书的,他曾经借过一堆类似的书,最后让他锁定目标的这两篇文章中,一定有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莫兰认为,朱敏的那篇《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里,是酒吧、Lucy、东这些字眼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么《黑夜的期待》呢?莫兰觉得就是那颗脚踝上的痣。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颗痣。而且,见到这颗痣的时候,应该是夏季,因为那时候女人都穿凉鞋。张建民在群众利益酒吧受伤的时候是8月,那么会不会就是在那天晚上,他看见过这颗痣。

他当然不可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弯下身子去看女人的脚,所以,最大的可能是他倒在地上的时候,有个女人的脚就在他身边……

莫兰想来想去,现在松哥是最可能知道这个细节的人。

“好,我去问他,这个他应该知道。喂,我都忘了告诉你了,你知道秦芝云昨天在酒席上对我说过什么吗?”乔纳语调很神秘。

“什么?”莫兰好奇心顿生。

“虽然我得到的只是几个晚上,但是有一天他会明白我才是最爱他的人。这是她的原话。妈的,臭女人!企图离间我跟我老公的关系,她想让我认为,松跟她有关系。妈的,其实,他们两人只是出去玩过两天,压根儿什么都没发生,因为松那时候还顾忌着李耀明,没下决心咬她这块肉呢。

松就花在嘴上,办事正经着呢。毕竟是军人的后代嘛!”

“哦,这女人真恶心。居然在你们的婚礼上,跟你说这些!她到底想怎么样?指望松哥闹婚变,带她走人?”

“就是!哼!当时我气得差点扇她,后来想想不能让这女人得逞,她不就是来捣乱的吗?我发火不是反而中了她的奸计?再说我还得顾及松的面子。所以,我就夹了块萝卜给她,我悄悄对她说,多吃萝卜多放屁,萝卜有的是,你今天多吃点。”

“哈哈,真棒。对,就得这么对付她!”莫兰格格笑起来。

“扯远了,扯远了,还是说朱敏的事吧。”

“再等一等。”

“你又想问什么?秦芝云的屁股上有没有痣,你可不要让我去问我老公哦。”乔纳警告她。

“不是那事,你放心好了。我是想让你帮我查一下,东林路15号,五月花照相馆的业主是谁。

如果查到了,帮我查一下这个人的背景。我想这个人是个残疾人,曾经得过小儿麻痹症。”

“这地址我记下了。”

“谢谢啦。局长夫人。”

“嘿,最怕人家这样叫我!”

“以后这么叫你的人多了。”

“所以,我可能会申请换单位。好啦,好啦,废话少说,我一会儿要看电视了,跟你说朱敏的事!”

“嗯,你说。”

“朱敏,25岁,原籍四川,2005年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S市,根据我的调查,她的档案一直挂在外服公司,跳过两次槽,工作单位都是外企。她也没有不良记录。她是在2007年4月底出的车祸,记录上说,肇事车逃逸了,到现在也没下文。”

“你能不能传给我几张她出事时的现场照片?”莫兰道。

“这么恶心的照片,你也要?”

“哦,越恶心越好,反正也不是我看。”

“重吗?”男服务生问莫兰。

“嗯,可以。”她闭着眼睛正享受洗完头后的头部按摩,她假装不经意地问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冲印照片的?”

“有啊,对面不就有家照相馆吗?”男服务生一边给她按摩脑后的风池穴,一边用下巴朝玻璃窗外胡乱地一指。

“那家啊,我也看到了,不过……”莫兰露出鄙夷的神情。

“小姐,你不要看它门面小,装潢也旧,那个老板的拍照技术和冲印技术都很好,价格又公道,我们这里如果要冲照片都是去找他的。”男服务生热心地为理发店做起了广告。

“真的吗?”莫兰充满怀疑地问。

“小姐,你别看他的店破,生意很不错的,经常有美女光顾呢。有的人还开大奔来哪,这也是他打出牌子来了吧。”

“我刚刚路过的时候,朝里面看了一眼,他们的老板是不是个残疾人?”

“是啊,腿不好。不过,他拍照只要用手就行了,哈哈,小姐,你就放心吧,这个老板的技术真的不错的。”

“我不是不相信他,只不过,刚刚路过看到那个橱窗,觉得实在布置得太土了,就像出土文物……”莫兰皱皱眉头,但随即又笑了,“好吧,我等会儿再去看看。”

“不瞒你说,小姐,我们也劝那个老板把橱窗啦,里面的布置啦,重新弄一弄,现在做生意,不就讲究一个门面吗?可他说,他就喜欢这样的,嘿,那就没办法了。”男服务生温和地说,“去冲水吧,小姐。”

五月花照相馆的老板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有一张很清秀的脸,身材单薄,神情略有些冷漠,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衣坐在柜台里面摆弄一架数码相机,莫兰看不见他的腿,但她看见一根木拐杖斜靠他身后在墙壁上,在拐杖的旁边,斑驳的墙壁上,密密麻麻,杂乱无章地贴满了各种尺寸的美女大头照,一直贴到了天花板上,莫兰这才发现,这个照相馆里的每个空隙都贴了照片,它们有的大,有的小,有的远,有的近,有的在微笑,有的在生气,有的还好像想心事,莫兰还是初次看到如此壮观的场面,她有种跌入时光隧道的感觉,好像还有一群人围着她,旧时代的人,正在好奇地看她……

“你有什么事?”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莫兰这才蓦然醒悟。

“哦,对不起。我姓莫。”

“嗯。”他点了点头,显然对她姓什么没兴趣。

“我想——拍照。”

“嗯。”

“我听说你这里可以一种老式的照片,就是故意弄旧的那种,请问,是不是就像那些?”莫兰指了指他身后。

年轻的老板没有回头去看她指的照片,只是瞄了她一眼,继续摆弄他的照相机。

“你也想拍?”他的声音薄而脆,就像他的身体,莫兰想,高竞一拳就能把他打到土下三米。

“你这里能拍这种照吗?”

他嘴角微微向上弯起,像是在笑。

“不,这里没拍这种照,我放这些照片只是装饰。”

他嘴角微微向上弯起,像是在笑。

“不,这里没拍这种照,我放这些照片只是装饰。”

“哦,是吗……可是我听人说,你这里是有拍的。”莫兰坚持说。

他又抬头瞄了她一眼。

“你听谁说的?”

“Lucy,朱敏。她还说跟你熟。”莫兰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脸上的表情,她发现一丝惊异掠过他的眼睛。

“没听说过。”他摇了摇头。

“我是朱敏的朋友,她说,她认识你们照相馆的老板,你是这里的老板吗?”

“嗯,我是。”

他低头摆弄着照相机,但手指没那么灵活了,眼神也有点呆滞,似乎在想心事。莫兰看见他找了支圆珠笔在镜头旁边的一个凹槽里戳来戳去,不知道在忙什么。

“哦,是你,那你肯定记得朱敏,可惜她在今年4月出了车祸,不然的话,她应该能够自己陪我来的。”她故意把声音放低了。

他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我不认识她。我这里也不拍这种照片,你走吧!”他粗鲁地说。

莫兰站在原地不动

“快走!听见没有?我不认识她,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这里也不拍这种照片,如果有人要求,也就是翻拍老照片!听明白了没有?快走!快走!”他不耐烦地朝门口一指。

莫兰盯着他的脸。

“朱敏不会说谎,不过,如果你不愿意承认也就算了,可不可以帮我翻拍几张照片?不是旧照片,是新的,彩色的。照片在我手机里,你看能不能印出来。”莫兰若无其事地说着,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这似乎引起了年轻老板的兴趣。

有生意上门,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

“什么照片?”他沉着脸问。

“你看,就这几张。”

莫兰把手机移到他面前,那里面是乔纳刚刚发给她的,朱敏发生车祸时的彩色现场照片。他起初没看明白,等他发现他眼前的那些血腥场面是什么之后,他就像喝醉酒一般,脸色苍白,跌跌撞撞地倒退了两步,如果没有她身后的那堵墙,莫兰肯定他会摔倒,他目光呆滞地望着她的手机,接着,他试图去抓他的拐杖,却不料手一碰,它掉在了地上。莫兰试图帮他捡拐杖,他抢先一步捡了起来,并朝她大声咆哮起来

“滚!滚出去!”

还好我自己抓着我的手机,不然很有可能被他一怒之下摔出去。现在莫兰可以肯定,这个双腿不便的照相馆老板是认识朱敏的,而且两人的关系非同寻常。

他一瘸一拐地拄着拐杖从柜台后面走过来,推搡着莫兰。

“滚!我要打烊了!我要打烊了!”他声音嘶哑地叫道。

“好吧,我走就是了,你不要激动。”莫兰生怕自己再坚持会遭遇暴力袭击,所以她一边说,一边迅速退出了照相馆。

她一出门,那个年轻的老板立刻拉上帘子,锁上了店门。

莫兰站在照相馆门口的大街上,望着那条深蓝色的帘子,不禁想起了朱敏日记中的一些片段。

“我是白天去的。没人。他坐在那里,不知在忙什么,一看到我就问,你怎么那么早来?我说我今天休息。他挺茫然,低头去翻了日历,才没说话。很多时候,他都这么闷。我坐在他身边,他看看我,又赶紧把头别了过去,我把手放在他手上,我问他,这是人的手吗,怎么那么冷啊?他看看我,别过头去的时候笑了。他很少笑,笑起来就特别漂亮,我想到了昙花,昙花一现呀。能拍下来就好了。他走过去拉起了帘子,深蓝色的帘子,然后回过身来,用手指碰了碰我的头发,每当这时,他就显得很被动,开关得我来按,可我喜欢他的胆怯。我问他,为什么要用深蓝色的帘子,他说,他喜欢海,小时候他看过很多图片,很想当海员,也羡慕那些能乘船去旅行的人。可惜,我只能看看蓝色的帘子,哪儿都不能去,他说。我发现,每个人都有梦想,不管是什么人。”

朱敏日记的最后几页,写了她跟一个男人的交往,虽然她没有明说那个男人的名字,也没有说清楚那个男人的生理特征,但是现在回想起日记中的一些词句,莫兰越来越觉得这个清秀单薄的照相馆老板就是朱敏日记中的“他”。

“他对我说,‘我不是因为喜欢孤独才一个人过的,也不是因为喜欢美女才给美女拍照的,我做的很多事不一定是我心甘情愿的。其实我最想过的,也就是普通人的生活,就因为过不成,才只能过现在的生活。’不知道我记全了没有,那是他跟我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他说话时的神情很认真,说完我就吻了他,免得他再说更多的话,我记不住。”

“他从头到尾都睁着眼睛,好像在问我,你真的是因为喜欢我才跟我那么好的吗?我很想回答他,当然是的。但是我怕说了这话后得承担后果,所以我没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能陪他到永远,我喜欢他。但我现在发现我是个容易变的人。以前我那么喜欢东,但现在却那么轻易就可以跟别的男人好。我想,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厌倦他了。我不知道要多久。我喜欢他胆怯自卑的神情,喜欢他漂亮忧郁的眼睛,还喜欢我抱住他的感觉,他就像一个瘦弱的小鸡,哈。我总觉得他好弱小,他身上几乎没毛,那里也很少,我摸他的时候,他常常不知道该怎么办,是该拒绝我,还是该享受我的爱抚。他最不喜欢我碰他的腿,每次我的手碰到它们,他就会无助地叫起来,不要这样!你不要这样!我喜欢看他受伤的表情,想到有个人比我更容易受伤,想到有个人可以轻易被我伤害,我觉得好开心。”

“我说我喜欢他,他只是嗯。他不敢回答,不敢说同样的话。昨天,他回头看着我,对我说,你再也不要来了,你来得太多了,我没钱给你。我打了他一个耳光,我打得很重,他脸上马上有了五个指印。你觉得我不是女人吗?我问他,他很惊讶我会这么问他,但马上说,你当然是女人,但我不是男人。他说完话就站起来想走出去,我抓住了他的手,把他推到墙上,我哭了,其实我不该哭的,我问他,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他没说话。我们对视了一会儿,他才伸手抱我,他的臂力很小,但我还是感觉到了一个男人的力量。像原子,小东西也有着惊人的爆发力。狂风暴雨之后的热烈让我欣喜。不爽的是,我走的时候,碰到一个人,‘这是怎么回事?’他好像在问我,又好像在问他。我们都没回答,他也没送我。他们关上了门,不知道说了什么。”

莫兰想给乔纳再打个电话问问照相馆的事查得怎么样了,这时候,她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莫小姐。”

她转过身,发现一个中等身材,衣着休闲的男人站在她身后,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关保国,李耀明的继任者,松鹤楼的嫌疑人之一。她发现他的左半边脸上有块明显的瘀青。

“是关警官啊。”

“啊,真没想到,莫小姐还记得我。”关保国一脸假装的受宠若惊。

“我们昨天才见过面,就在我表姐的婚礼上。”莫兰不温不火地答道。

“也是我们局长的婚礼。”

“哦,也对。关警官是来这儿办事?”莫兰本能地不太喜欢这个人,但她还是用轻松地语调问道。

“哪儿啊,我家就住这附近,本来想来这里剪头发的,没想到会碰到你。高竞还好吗?”关保国关切地问道。

“我昨晚没见到他。怎么啦?”莫兰觉得他问得奇怪。

“昨晚他来找我,我们打了一架。”关保国笑了笑。

打了一架?莫兰禁不住打量关保国的身材,虽然比高竞矮一些,但很壮实,再说他也是警察,真的打起来,高竞未必能占什么便宜。

“高竞,他受伤了?”莫兰问道。

“他的头被我用个瓶子砸了一下,出了点血,本想送他上医院的,这小子硬是不肯,呵呵,没别的,我就想问问他情况怎么样。他以前跟我说,他有什么事都会来找你,我以为……”关保国笑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不好意思,我问得大概太唐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