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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要养上十天半月。
一日雪后初霁,霍珩骑马载着她缓慢朝城外走去。
她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将先人的骨灰,连同那把渔樵江渚一道下了葬。
霍珩说什么也要来拜见岳父岳母,她也不好阻拦,随着他过来了。
花氏的墓地卧于一片好山好水之间,此时湖畔蓬断草枯,山顶飞白,墓碑温柔地矗立在一片雪地之中,霍珩下马,将花眠抱了下来,见状不禁说道:“这么久才来,他们不会怪罪我吧。”
“不会。”花眠握紧了他的手,小手从海棠红的织锦狐裘牡丹锦纹斗篷底下伸出来,冻得一片冰凉,她伸指在他的手背上搓了搓,聚起一波温热,随即温柔一笑,“这块好地儿我可没钱买,还是花的你的钱,我的爹娘他们吃人嘴短,不好意思说你半个不是的,你只管安心啦。”
霍珩看了她一眼,满眼困惑。
花眠才不会说自己的小金库,口风极紧,半个字都不会透露的。
霍珩朝林立的一片墓碑走去,碑上所铭之人,有她的父母兄弟,祖父母,因她牺牲的堂姐,还有一个没出世的小孩儿,连大名也没有,碑上刻着姑姑二字可以看出应是她兄长的孩子。
花眠没有立即上前,而是静静伫立原地,目光微烁地凝视着面前的背影,他漆黑的玄裳在风雪之中肆曳,青山为幕,他的身影看着也并不那么宽厚,显出一种单薄之感来。
他拥有这世上别人可望不可即,求不来的出身,但花眠一直知道,这是个孤独的人。很早,很早之前,在他还放浪形骸,当他的纨绔膏粱长安一霸时,搅得闺中少女个个脸红害臊,喜欢又害怕时,花眠就差不多明白了。他就是想从军,但长公主和太后他们都不允许,他就要闹出点儿事来。
好不容易因为傅君集,他终于如愿以偿,进了军中出了长安,那日所有人都拉着一张苦瓜脸,就他雄赳赳地要赶赴边疆,为了杀敌报国而快乐。
可惜的是好景不长,就算他再怎么屡立战功,太后和公主仍然是更希望他就留在长安,待在她们眼皮底下。这也无怪婆母,家中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在万千宠爱之下长大的,母亲疼爱独子,不想将来有个不慎白发人送黑发人。
只是这于霍珩而言,却意味着无法被人理解的孤独,以及出于孝心无法完全不顾父母意愿的压抑。
他喜欢那样的生活,但周围最亲的人都在劝他放弃。
但她想,她是不会的。
她是一片无根之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