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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个伙计都没有请,店里的重活累活都是孙二先生一人干。这门板看起来十分重,一般人搬它都要慢慢搬,可我看地上却没有留下许多挪动的痕迹——孙二先生,还要让我说下去吗?”林蒙对李园附近出现的新面孔,不说了如指掌,可也差不了多少了。
何况这孙二先生本身武功不低,却那么刻意地在李园附近住下,林蒙不格外注意他才怪,且他出现的时间,恰恰好在《怜花宝鉴》被送到李园后。
孙驼子装不下去了,粗声粗气道:“你想怎样!”
林蒙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本书:“《怜花宝鉴》在我这儿,我想将它发扬光大。”
孙驼子目眦欲裂:“你竟没把它转交给李寻欢!”
孙二本就是个暴脾气,他原本答应好的事,是一定要做到的,可不代表他要受此嘲弄,另也不想让《怜花宝鉴》旁落。当下孙二就按耐不住,使出了他的成名绝技大鹰爪手,就要擒向林蒙手中的《怜花宝鉴》。
在孙二的认知里,李寻欢的表妹就是个单纯又娇弱的深闺女子,虽然她之前那一番话,把他的身份快戳烂了,手中还带着一柄不似装饰用的长剑,但她的长相打扮,就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再者孙二也对自己的武功又信心,刚出手时还想着不能大意伤到她。
事实证明,孙二想太多了。
林蒙有心撬开孙二的嘴,自然不会和他客气。她没拿书的手,拔出放在桌上的长剑。剑自然是好剑,放在林蒙手中,也绝不会埋没它,顷刻间长剑化作长龙,迎向了孙二的大鹰爪手。
这一剑矫如神龙,迅疾却如闪电,挥洒自如,任意所至,反观孙二被迫得不得不拿出全部实力,还欲拿出杀手锏,可陡然间他意识到他一个人在店内闪转腾挪,可他的对手却一直坐在椅子上。
这个认知一下子压垮了孙二,他收了手颓唐地坐在地上:“没想到林姑娘小小年纪,就有这样不得了的剑法,到了江湖上年轻一辈的,怕是都要黯然失色了。既然这样,那姑娘又何必执着于《怜花宝鉴》?当年王怜花王前辈的武功是不错,可他所学太杂,反而不如和他同时代的沈浪沈大侠。”
林蒙:“唔——”
她就说这《怜花宝鉴》的名字熟悉,现在她就更确定了。王怜花和沈浪,必然和李寻欢一样,是被著书立传的大人物。
孙二:“林姑娘?”
“我又不是要学他的武功,”林蒙回过神来道,“我对他其他所学更感兴趣,尤其是他在医术上的造诣之高,我想当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