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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的一碗烈酒,就这么咕咚入腹,毫无醉色。
霍珩将碗举起,众人随之,他覆手,将陶土捏成的碗砸成了碎片,跟着,又是乒乓一片,留下满地碎碴。
“后会有期!”
“将军!”
声嘶力竭之人,终于渐渐地背过了身,都是血性男儿,有泪不轻弹,何况霍珩最不喜欢男人哭哭啼啼,若是在他面前流下一滴眼泪,便有重罚。因此他们只能背过身去,每人脸上已哭得一片狼藉。
花眠于帘内沉默地看着,她看着霍珩转过身来,面上亦是一片灰白的郁色。
他再无一话,皱着眉朝花眠走来。
直到他走到近前,只剩下两步之远,花眠才望见,他的掌心,已是一片鲜血。
很多人都不懂,当初霍珩在西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作为京城头号奸佞的傅君集都对他喜爱有加,他为何执意要离开富贵乡,到穷山恶水之地去打仗,有人说,是为了避祸,有人说,是因为受了傅君集的恩,不愿与他兵戎相见,却没有一种是说,他心头有一腔热血,只愿洒在这片西北土地上,无心恋慕荣华。
花眠将他的手腕扣住了,“将军,我替你包扎。”
她将他拉到床上,取了热水毛巾,便蹲在他的脚下,将他的伤口擦拭干净,用止血绷带将他的手掌一圈一圈地缠上。
霍珩这个千杯不醉的人,今夜竟然仿佛醉了,没等花眠包扎好,一下便歪倒在了床上,闭目睡去。
花眠替他拉上了被褥,坐在他的身旁看了许久,微微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