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把他咬得鲜血淋漓 (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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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箭矢猛然射出,这次,上面没有水一般的光华,在黑夜中无影无形。
那个周身鲜血的混沌魔族只是因为眨了一下眼睛,就当场去世。
慕星遥连现场都不看,她马上爬起来,再换到另一个角落偷偷放冷箭。合欢宗的攻击方式比如兰影摘星手,大都十分漂亮,总之,和现在慕星遥的匍匐前进又怂又苟完全不同。
贺兰涯算是信了她说的她逃跑第一名。
她杀的那个被魔气侵染的混沌魔族只是金丹,就这,她也只采用放冷箭、放完就跑的进攻方式。
贺兰涯看了一会儿:“你的箭术不错,比起你的法术,你更适合做一名箭修。”
修真界箭修极少,箭,在凡间战场上尚且能作为以少胜多的利器,但因为修真界的修士们结界够厚,而且身法全都非常灵便,能不断近身,擅远攻的箭在大多数修士手里很弱。
贺兰涯只见过一个能真正做到弦发摧月的箭修。
慕星遥的箭术在他看来尚可,因为她有分神期修为,能射破大多数结界。她身上也没有一点杀气,很适合她选择的隐匿射箭法。
贺兰涯问:“你为什么会选择箭?修真界很少修士选择它,但你的选择没错。”
终于有人夸她选箭了,慕星遥眼前一亮,咸鱼有种被慧眼识英才的感觉。
她清了清嗓子,对贺兰涯道:“箭当然是最好的武器。”
她爱怜地摸着自己漂亮的弓箭,清了清嗓子:“比起剑修需要浴血奋战,箭,遥远的攻击范围带来安全的距离。”
“比起锤修需要狂舞几千斤的大锤,箭,小巧轻便易于携带,最流畅的箭身最尖锐的攻击.”
“比起其余所有兵器都需要手动脚动,各种配合,箭,最单一的进攻姿势,下盘永远不动射出最稳定的伤害。”
贺兰涯:……
为什么她能把自己的懒惰,找出这么多正当的理由?
慕星遥又射飞一个想破门而入的混沌魔族,再换一个地方:“还有最后一点,比起法修需要时时计算丢出一个火球怎么控制它飞,飞到哪儿,我的箭只需要考虑目标在哪儿。”
贺兰涯闻弦歌知雅意,意思就是她不大聪明,复杂的法术她懒得计算,恐怕算术也不好,笨笨的,但箭只需要瞄准、射出。
慕星遥因为过于咸鱼,令合欢宗的长辈们恨铁不成钢,经常严厉批评她。
她很少被夸,骤然被贺兰涯夸一下自己选对了箭,咸鱼之魂都要燃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