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霍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指间小说网www.zhijianbook.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根本就没相信过那些!但你仍然是我想雇的人。这绝对不会牵扯到杀人。事实上,刚好相反。我想让你把我女儿从新奥尔良带回来。”
“那你为什么需要一个快枪手?”
“我需要一个可以保护自己,免遭一些恶棍伤害的人。我的女儿……好吧,也许我应该把整件事都告诉你,”他停下来,用一块手绢擦了擦脸,他的皮肤和手绢一样苍白,“我家曾有三口人——我的妻子和女儿贝斯,还有我。我们生活在北方。过了几年一无所有的日子,我设法筹到了钱,买了一个小农场,日子总算有了盼头。但是,我猜想我不是一个很好的父亲,但我确定我不是一个好丈夫。一天晚上,我在床上捉到了我的妻子和我的工头。我向他开枪,理所应当,但是她跳起来挡在了枪口前面,就这样,他们俩都死了。事件发生时,贝斯十八岁,我想,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打击。我不知道她怪我多些,还是怪她妈妈多些,但是我想我们两个一起把那个夜晚在她眼前摧毁殆尽。不管怎么样,她离开了农场——离开了我——我已经六年没有见过她了。”
虽然在他讲述时,眼睛有些模糊,但仍然很明显,阿彻·金斯曼是个用石头刻出来的人。他的妻子和女儿都离开了,但从他的话语中可以感觉到,这个事实并不真正令他难过。唯一令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在六年以后,他突然想要采取行动。“你说她在新奥尔良?”
金斯曼点点头,“起初她偶尔给我写信。与其说是为了让我放心,不如说是为了加重我的痛苦,我想是这样。她沿着海岸线漂泊,到了新奥尔良,然后成了……好吧,一个普通妓女。我想这是从一个做父亲的嘴里说出的关于他女儿最糟糕的事情了。但该死的,没有更文雅的词了。她在信中说,她在追随她妈妈的脚步,这封信简直把我的心挖出来了。几年前,我去找过她,不远千里到了那里——斯托维尔,他们现在这么称呼它——然后我转头又回来了。我猜我害怕看到可能发现的一切。”
“你想让我跑一趟,去找她?”
他再次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