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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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咪快看,那儿有只胳膊!”
果然,一只手臂一动不动地吊在那儿。
六个月以后,我们就搬到了郊区。
有时我也想搬回城里;这个学区的中小学尽管偶尔也会出点儿事故,但就各方面条件而言,在本州还算是名列前茅的;我们所在的社区虽然没什么独特的优势,但晚上外出也相当安全,哪怕是去公园也没什么可怕的。
问题在于我讨厌打开信箱——因为信箱里只有账单,从无他物。但明天是周五,今晚拿了信,后面几天就不必去,周一再去就行。于是,我匆匆穿上外套,冲向信箱——尽管已到四月下旬,春天之于芝加哥依然只是理论上的概念。
电力公司与燃气公司寄来的账单之间,夹着一个白色的大信封;这个大信封是芝加哥庆典活动办公室寄来的。该办公室是我的一个客户,我曾为他们制作过电视纪录片。我一拆开大信封,就掉出来一个小一些的浅黄色信封,上面贴了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
<i>艾利:这是寄给你的,很可能又是你的一个粉丝写的。市长说把它退回去。看来你抢了他的风头。丹娜。</i>
我禁不住笑了。芝加哥市政府搞千禧年庆典活动,负责该活动的办公室招标拍一部题为《欢庆芝加哥》的纪录片,后来我中了标,当时自己都吃惊不小。结果,《欢庆芝加哥》成了我的最佳作品——该片采用资料影片、照片和访谈等方式,诗意地再现了芝加哥及其周边城市的历史沿革。片子首映于城市的庆典仪式,至今也还在电视节目中播放。称赞该片的信件开始时如溪水一般源源不断,现在已经变成了细流;尽管如此,优雅大度的丹娜是庆典活动办公室主任,她收到这类信件后依旧一律转给了我。
我把黄信封翻了个面,看到信封边缘印着花卉图案。我的名字“艾利·福尔曼”,是用钢笔蘸着墨水写的,由《欢庆芝加哥》节目组转交。寄件人地址是芝加哥的伦特街,位于罗杰斯公园。我用小刀开启了信封,抽出信纸;信纸上挤满了难以辨认的字迹。
<i>亲爱的福尔曼女士:</i>
<i>希望你能收到这封信。我并不知道你的地址。我叫露丝·弗莱希曼。我们从未谋面,可是我不知道还能找谁。最近两年来,一位名叫本·辛克莱的老先生租住在我家,他不幸于几周前去世。然而我不认识他的任何亲属;不过我发现他的遗物中有一张纸条上写着你的名字,于是我就猜想你可能是他的一位亲属或朋友。如是,请打个电话过来,我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