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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把散弹枪。
“呦呵!马达、加利斯,你们投靠了新主人,底气足了是吧?敢跟我哈姆雷尔对着干,你们要想想后果,别忘了你们的亲人,”哈姆雷尔不无威胁的道。
马达没有说话,只是紧了紧手里的长剑。
加利斯可不是那么好脾气,说道:“哈姆雷尔,你这个便秘脸,在鹰国作威作福也就算了,竟然跑到黑森林撒野,忘了小时候你脑袋是谁打开花的吧?”
一听加利斯揭自己的伤疤,哈姆雷尔顿时暴跳如雷,对手下喊道:“给我干掉他们!”
十几个血族战士都是三长老手下的精兵强将,在哈姆雷尔心里,觉得这些人拿下马达和加利斯,再干掉秦天应该不在话下。
可事实是那么的骨感,五分钟后血淋淋的事实击碎了哈姆雷尔丰满的理想。
拥有秦天精纯之血的马达和加利斯在十几个战士的围攻下,丝毫没有慌张,他们知道自己的实力提高到了什么程度。
血族人的致命处是心脏和大脑,同正常人类一样,他们的神经细胞也是不能再生的,这也是秦天在被枪决后,差点送命的原因。
虽然利用血族强大的再生能力,心脏的损毁是可以修复,不过在这期间,整个身体停止了供血,大脑仍然会死亡。
马达和加利斯就像地狱出来的恶魔,不断的收割着哈姆雷尔手下的生命。
秦天小声的对爱丽丝问道:“这样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爱丽丝道:“你没看出来吗?他们今天是想要你的命,可不是单单阻止你参加明天的会议那么简单,不过奇怪的是,哈姆雷尔那里来的这份勇气?”
就在他们小声讨论的时候,战斗已经接近了尾声。
哈姆雷尔一看事情不好,刚想逃跑,就被暴躁的加利斯一锤打到在地。
就在两人想把哈姆雷尔擒住的时候,从上空飞下来几十个身影,把几个人团团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