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叠压与并立:从“爵—食体制”到“爵—秩体制” (第2/37页)
阎步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指间小说网www.zhijianbook.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而言,公侯伯子男在外,就不妨说是“外爵称”了。贾谊《新书·阶级》:“古者圣王制为列等,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对两个爵列也是以“内”、“外”为别的。五等爵的拥有者是诸侯、君主,不算官阶;“内爵称”公、卿、大夫、士,则是中国最早的官员等级。
周王朝品位结构的基本特点,就是“爵本位”。各种礼遇都依爵而定,而不是依职位而定。这在礼制上表现得特别清晰:各种礼遇,都依天子如何如何、诸侯如何如何、大夫如何如何、士如何如何而定,而不用官职来定。孟子说“朝廷莫如爵”,却没说“朝廷莫如职”。前人对周爵的论述已有很多了,下面从“爵”的社会身份意义,从其与“等级君主制”的配合,及其与胥吏稍食的组合样式三个方面,对周爵的性质和特点做一些补充叙述。
周爵是“品位分等”的,而且是一种社会身份尺度。人类史上较早出现的官阶制,一般都是品位分等。越传统的社会越重身份,而“品位”与身份具有明显的亲和性。贵族最主要的品位待遇,是土地(及人民)的直接占有。卿大夫有采邑,士有禄田。采邑几乎就是卿大夫的世袭领地。“爵”虽由君主授予,但那更多的是对贵族既得权势的一种形式认定,不能简单认为其权势完全来自君主3。学者指出:“职事、官位、食禄与爵等的具体联系在于策命。”4学者把周代册命仪式与西欧中世纪的investiture(封建册命礼)相比,且云:“盖古者有爵者必有位,有位者必有禄,有禄者必有土,故封建、命官,其实一也。”5不过“内爵”的产生可能较晚。段志洪先生说周初还没有大夫之称,“西周晚期出现了大夫这一等级称谓”,“周初之‘士’作为贵族称呼没有等级意义。”6晁福林先生认为,“爵”变成等级之称,可能是西周后期的事情7。那么暂不考虑封爵,至少“内爵”卿、大夫、士的爵列形成之前,在策命的时候,职事、官位、食禄与“内爵”的爵等,尚不会有形式上的“具体联系”了。再看周代册命金文,贵族官员被册命时,所领受的往往只有官职,附有服章车马銮旗之赐,但一般不涉及卿、大夫、士的爵位高下的。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
职位的产生先于品位。公共管理甫产生,职位就产生了;官阶或品位则是较高级的管理手段,其出现一般比“分官设职”晚很多。但最早的官职,往往与氏族首领的身份纠缠不清。《尚书·舜典》记载,舜任命禹作司空,后稷作农官,契作司徒,皋陶作士,共工作工官,益作虞,伯夷作秩宗,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