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二:秦汉冠服体制的特点 (第5/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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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看来,“朱芾”和“葱珩”中是“命服”最夺目耀眼的地方。芾、珩等级,礼书有载。《礼记·玉藻》:“一命緼韨幽衡,再命赤韨幽衡,三命赤韨葱衡。”21《说文解字》卷七下:“天子朱巿,诸侯赤巿,大夫[赤巿]葱衡。”22珩或璜的数量和颜色,都是有等级性的。由出土组玉佩看,一璜、三璜、五璜、六璜、七璜、八璜的都有。金文赐物中还有“朱黄”。古人很少用红颜色的玉,但古玉中却有玉器涂朱现象,“朱黄”大概就是涂朱的璜23。作为赐璜之一种,将之涂朱,是为了制造等级差异吧。“巿”的颜色,就册命金文看也有等级差异24。前面所引的《荀子·富国》篇也说天子穿朱衮、诸侯穿玄衮。后代的“服色”制度,周代已有先声了。“巿”、“黄”的组合与命数相应,也属于一种“级别分等”。
西周春秋的制度还比较原始,礼服等级肯定也不像帝制时代那么井然有序25。战国以下的礼书作者,把礼服的纹样、色彩、质料和尺寸等等弄得过分整齐了,那未可尽信。不过首先,那种把礼服等级整齐化的努力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渊源有自,乃是早期中华文化的等级精神孕育出来的。进而就今所知的周朝冠服而言,人们毕竟能看到,其时服饰安排主要围绕“分等”而展开,由此强化“级别差异”;其具体表现,就是在外观相似的礼服上,通过是否戴冕,以及纹章、佩玉、服色等差异,来区分等级。而“职事差异”即特定的职事群体穿着特定服饰的做法呢?这方面的人为安排,史料所记就少得多了。那并不说明西周春秋冠服不存在“职事差异”,只能说,当时仍是一个职能分化简单,而身份分等非常严明的社会。冯尔康先生观察周代社会结构,得到了一个“简单而贫乏的社会群体”的印象26。那时候统治者对服饰之区分功能的关注,主要是分等。
从考古材料看,商周的冠与服,其实是形制各异、多姿多态的,其“自然差异”相当之大27。但“冠服体制”不完全是自然状态,而是一套人为规划和人为概念,是统治者如何安排和阐述冠服。在面对“自然差异”时,人们有意识地强化一些东西,同时略去了另一些东西。比如描述冠服吧,是用史学家的眼光尽力客观叙述各色冠服呢,还是站在社会生活支配者的立场来规划冠服呢?二者是不一样的。早期史料中所看到的更多是后者,考古所见繁多冠服在文献中没有充分反映出来,只看到少数有等级性的冠服。富裕的人穿得阔、饰物多,那也算一种自然差异吧;然若人为规定某等级的富人才准使用某服某物,甚至将之安排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