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一:“比秩”与“宦皇帝者” (第5/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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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官或中官,即君王的私属、侍从。
三者虽非截然三分,可以有若干交错重合之处,但大致上的三分应无疑问。其中的最后一类,就与此时的讨论相关。
下面为上述的“三分”之制提供证据。无论商周,其职官系统都有朝官与内廷官之别4。春秋依然如此。《国语·晋语四》:“胥、籍、狐、箕、栾、郄、柏、先、羊舌、董、韩,寔掌近官。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异姓之能,掌其远官。”这是鲁僖公二十四年(前637年)的事情,其年晋文公入晋掌权并整饬国政,那时他分别从近官、中官、远官着手;而那近官、中官、远官的分类概念,应是此前就有的。据韦昭的意见,“近官”系朝廷要职,由十一族旧姓担任;“中官”即“内官”,是内廷之官,由“诸姬之良”充任;“远官”大约是县鄙的地方官,主要由较疏远的异姓担任5。内廷有“中官”,外廷有“近官”及“远官”,这就显示了一个“中官”系统的存在。
有人把“中官”说成是“内务官”6,约略近之。“中官”是直接奉侍君主的,其官名往往标有“中”、“内”字样。“中”就是中朝,“内”就是内廷。他们又包括两类人,一类有日常职事,掌管君王的起居衣食,犹如后代的宦官、太监之所任。还有一类人无职事,但承担着侍从、侍卫之责,这类人往往以被编制的卿大夫子弟担任。说到贵族卿大夫子弟的被编制,就得去考察贵族弟子的管理教育制度与出仕制度了。
《左传》宣公十二年叙晋楚邲之战,楚军分左右二广,此外还有“内官序当其夜,以待不虞”7。这里的“内官”,显然是近卫士官。他们由贵族子弟组成。据《周礼》所记,尚未出仕的卿大夫子弟称“士庶子”,他们被编制起来,承担“八次八舍”的值宿之责,由“宫伯”等掌管其“版”即名籍8。《左传》及《国语》中的“公族”或“公族大夫”,也是掌管国君及卿大夫子弟的官。《周礼》中有一种官叫“诸子”,《礼记》中有一种官叫“庶子”9,战国有一种官叫“冢子”10,想来其职责都类似于“公族”。士庶子要承担各种职役,包括宿卫,战争来临时还得组军出征。《晋语四》的“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制度,就涉及了士庶子的编制制度。
为君王承担侍从、侍卫和职役,就是“宦”。《左传》宣公二年:“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其庶子为公行。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这“宦卿之适”、“宦其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