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授试以职”与“必累功劳” (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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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罗致到了大批儒生,作为“制礼作乐”的助手。4同时察举之标准,也受到了影响。《汉书·王莽传》始建国三年:“令公卿、大夫、诸侯、二千石举吏民有德行、通政事、能言语、明文学者,各一人,诣王路四门。”又天凤三年“复令公卿、大夫、诸侯、二千石举四行,各一人。”此“四行”即始建国三年所举之“四科”,二者为一事。5它来源于所谓“孔门四科”。《论语·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后汉书·郑玄传》:“仲尼之门,考以四科。”较之汉代丞相辟召之“四科”,这种“四科”少了“明法”一项;这就反映了儒法两家,对“政事”的不同理解。儒家崇尚“仁政”“王道”,但在其“人治”思想之中,对一个行政实体的周密建构和可靠运转的理性技术,却很少阐述。在这方面他们远较法家逊色。而法家的“法治”,则充分体现了依赖理性规程操纵官僚机器的原则。王莽变法舍汉丞相“辟召四科”而转用“孔门四科”,废置了“明法”取士的传统,这与其复古化、神道化的非理性倾向,是一致的。
秦汉以来,社会的功能分化已达到相当水平,政治与行政业已分化为一个自主的领域,有其独特的组织形式与运作法则。理性的官僚行政,对于帝国的维持已不可或缺。王莽的非理性取向的变法的失败,就是不可避免的。
光武帝以下,王朝着力恢复“霸王道杂之”的方针。“柔道”与“吏化”兼举并用,尤其重要的是它们是被用一种体现了社会分化的方式区别对待的。意识形态上儒术仍被尊崇,甚至谶纬之学也依然盛行于世,但它们对行政领域的非理性影响,则已受到充分抑制;在行政领域中,王朝着意强化吏治。《后汉纪·光武帝纪》:“是时宰相多以功举,官人率由旧恩,天子勤吏治,俗颇苛刻”,郑兴请“愿陛下留神宽恕,以崇柔克之德”,光武不从。又《后汉书·韦彪传》:“世承二帝即光武帝、明帝吏化之后,多以苛刻为能。”又《后汉纪·章帝纪》:“初,光武勤治,孝明好吏事,风声相劝,俗颇苛刻。”这皆可视作重建理性行政的努力。行政领域中,王朝严格地贯彻“吏化”方针。
对西汉丞相“辟召四科”的重申,以及“授试以职”制度的建立,与上述“吏化”倾向显然是一致的。其目的,无疑是为了确保官吏候选人的吏治才能,确保其“便习官事”。《后汉书·章帝纪》建初元年三月诏:
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