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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发觉有点不对劲,用布条遮住手电的强光,利用散发性的弱光回头照了照,然后又向前方走动。
他动一下,我便动一下,同步移动可以让对方听不到我前进的声音。
因为身上穿着泡过水的衣服,还有背包以及天然的伪装服,行走起来很难避免不发出声音,所以必须与他同步移动,只是移动起来要比他快一点,一点点,拉近距离。
对方穿的是一身迷彩服,身后也有一个紧紧贴着身体的背包,手里握着一把匕首。
看不见对方的脸,脸上紧裹着一块布,他的头上也包着一条深色的头巾,连头发也看不见,只露出一双眼睛。
这一身打扮非常专业。
在这样的能见度下,我有视夜仪也看不清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从对方的打扮和逃跑手段来看,应该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杀手,不过级别如何不太好说,我没有必要扑上去与之拼命,尽管我力气比他要大,但要是不小心被对方捅了一刀那就麻烦大了,毕竟我也没穿防刺背心。
作为杀手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尽可能避免一切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我也只是跟着他,并没有发起攻击。
换成普通人,我当然直接就上去控制他了。
一路跟着他向前走,天上的直升机也来回巡逻了好几次,每次接过我们的时候,他就把手电给关闭了,以免被直升机上的人看见。
赶了三个小时的夜路,对方也累得可以,速度放缓了很多。
我小心地看了一下定位器,距离雅普拉河还有两天一夜的路程,天亮之前应该可以赶到雅普湖,那是马洛卡河与雅普拉河之间的一个森林湖,
我身上的食物与水也只能顶一天了,在森林湖里必须补充一下才行。
连夜的赶路,前面的身影越来越慢了,早晨的时候,直升机又开始巡逻了起来,看样子直升机和地面部队并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我们。
十之八九让他们认为这个家伙就是孤血。
要不然,他们怎么可能如此大费周章地行动呢?
不过要在森林里找到一个人谈可容易,早上十点钟后,那家伙终于是支撑不住了,找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脱掉了自已的双鞋子,露出一双满是血泡的脚。
血肉与袜子缠在一起了痛得他发出丝丝的痛叫。
听这声音竟然是个女人!
我再看那双脚,显然只有女人的脚才会这么小,同身高的男人脚板子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