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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教堂,布兰尼流着泪抱着她父母的尸体哇哇大哭。
中午,布兰尼在警局吃了一顿午饭,调查此事的那名中年警察坐在她不远处看着她。
“想什么呢?”
一个年轻的男警察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没什么。”
中年警察摇了摇然后开始吃着面前的午饭。
“嘿!维尔!”
一个胖胖的警察拿着一份报告站在食堂门口喊道。
那名中年警察起身走了过去。
“结果出来了吗?”
维尔问道。
“出来了,指纹是那个小女孩的。”
“什么?!”
维尔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胖胖的警察叹了口气说道。
“我也觉得很奇怪,一夜之间杀了三十七人的人竟然会是一个刚满六岁的小女孩。”
“这已经不是奇不奇怪的问题了,这种想法如果告诉别人的话我们警局的名声也就臭了。”
“可这把凶器上只有她的指纹,我们反复测试过很多次。”
布兰尼在远处静静的听着,她并不知道凶器上的指纹也会成为证据。
又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今天真好。
“你觉得一个六岁的孩子能在一天之内杀了三十多人吗?况且其中还有她的父母。”
维尔激动的说道。
“可现在我们没有其他证据证明那把凶器是伪造的,而且谁会伪造一把上面全是小孩指纹的凶器?”
“你的意思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些人人不是这个小孩杀的。
胖胖的警察思考了一会说道。
“差不多。”
“放屁!就凭一个六岁的小孩,别说是三十多个还能自由活动的人,就算是把他们的手脚都绑住也不可能在一小时的时间里杀完!”
“你没去过现场吗?那里的人倒成了一个圈,这说明杀人凶手行凶的时候他们压根就没跑。”
维尔气的面红耳赤,他大声的吼道。
“放屁!谁说那里一定会是第一案发现场!”
两人谁也没有说服谁,在一旁吃饭的布兰尼却已经想好了对策。
下午,布兰尼开始接受审讯,那是一个不大的审讯室,里面的人正是维尔和那个胖胖的警察。
“说一下你昨天都干了什么。”
维尔问道,布兰尼听到这句话眼眶瞬间就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