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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他院子里停着的是他那辆奥迪A6,现在的话没注意,好像变成了一辆君威还是天籁——就像我对手表没什么研究一样,对车也没有,看到了也不认识,认识了也记不住,除了自己的车别人开啥车不跟我说十来八遍根本不往脑子里去。
这个老板还是很有钱的,过去那时候就在最繁华的地段在小区里单独建了一个别墅,他最大的产业不知道是什么,好像听谁说过一嘴是医药公司,他有个小的产业就是我要去上班那个地方,叫做‘金苹果’,是一个正儿八经的KTV(没有乱七八糟的业务),开在省城最繁华最门面的大街上。
我为了去上班,斥了一百四的巨资买了一套纯黑色的西服,而且为了显示咱们小混混的特性染了一头金黄色的黄毛——这个发色是跟着那时候时兴的HOT染的,我觉得很有个性,那是我一辈子唯一一次染头发,后面就再也不要了——咱可以做一个小混混,悄悄做就好了,没必要染头黄毛告诉所有人你是个杀马特,我要做那种出其不意的混混,而不是张扬跋扈的混混——低调乃是人生法宝。
虽然我和这个大老板是邻居,经常在小区里碰到,也就是点点头打个招呼的交情,那时候总觉得人家有钱人绝对懒得搭理我的,倒是得亏咱还算比较生猛,突然想上班突然就问他突然他就正好要人,我就去了——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十分尊敬他的,不尊敬他的人也得尊敬他的钱,后面也就一般了,因为不论是什么人但凡接触多了他都要暴露弱点的,一个人有弱点就没什么可敬畏的了。
金苹果那时候应该是省城能排得上号的KTV,它的位置就非常刁钻,那个位置没点关系没点打点肯定是拿不下来。里面的装修以我现在的眼光看简直就是茅坑,但是过去已经算很好的了,起码包间够大,而且都用真皮沙发——你去这类场所只要看它的沙发大概就能判断这个地方的消费档次,过去真皮沙发已经很不错了——而且金苹果的消费水平很高,过去呀,刚过千禧年,它一瓶XO敢卖8888,令人咋舌的是还能卖得掉,真有傻子点这个酒,一喝就是五六瓶...你懂的,过去是不流行POS机这类东西的,人们普遍都是用现金结账,过去那种蓝色的大团结得塞满一个小皮包才够结他一晚上的酒钱...所以每次有那种夹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小皮包进来的老板我都赶紧过去巴结,给人开门接送溜勾子舔屁股,希望他喝多能赏我一张大团结——并没有,只有一次一个老哥喝多了我扶他去洗手间他给了我十块...过去的有钱人跟现在的差不多,有钱但是很抠,他们打小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