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旧作,感慨如潮…… (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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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吃苦的。当挑一天担子下来也不觉得肩膀疼了的时候,当手掌上磨出厚厚的老茧之后,我已经慢慢地习惯了这种劳动生活了。在大自然中了解和认识大自然,抽空读一些当时所能够读得到的书,成了当年的我最大的生活乐趣。
记得青年时代的我虽无白质的皮肤,但却有一头密度适中且异常黑亮的头发。我的发质特好,非常柔顺,而且所有的发尖从来不分叉、不干枯,因此,两条辫子竟然长到一米多长了还不脱梢。走起路来,几乎尺把长的辫梢,就好像老道士手里拿的拂尘一样,在距离脚跟不到半尺高的地方有节奏地摆动着。干活儿的时候,长辫子很碍事儿,我就将其盘在腰间再打两个结。唉,那是曾经令多少人羡慕不已的好头发啊!
几年的艰苦劳动使我从一个稚气未脱的中学生成长为标准的青年农民。这期间,我不但学会了所有的农活儿,而且喜欢在劳动之余寻找一些有益的书籍认真研读。这样的生活大约持续了6~7年的样子。直到1975年的秋天,一次偶然的机会被生产队分派到由公社统领的兴修一座水库的劳动工地上。
这是一个非常清苦又带有危险性的差事,开山炸石,挖砂做土方,风餐露宿的。虽然劳动强度很大,上下工时间卡得很紧,但所挣得工分,却并不比村里干活儿多多少,所以几乎没有人愿意去。可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纪律严谨,奖惩分明,劳动气氛异常好的大集体。这里的管理制度很适合于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而且文化氛围很浓,一些催人奋进的广播稿和活泼上口的打油诗。和壮小伙子们干一样活儿,挣一样多工分的我,还热衷于在劳动间隙写这些催人上进的小稿件。宣传栏上,我的名字屡见不鲜,就连筑坝打夯时喊号子唱的,也是我写的打油诗!
一年后,就在这个具有同等竞争条件的劳动集体里,我以至上而下全数赞同的绝对优势被推荐搭上了“工农兵”大学生的末班车。而由于我的被推荐上学,也使水库工地领导的威望大增。从此,工地上的劳动场面如火如荼,生产进度更快,终于提前一年多,保质保量建成了这座造福于全公社十几个村庄的中型水库。
无论如何我是很幸运的。我平生最爱学习,现在终于步入了高等学府的神圣殿堂。毕业之后国家不分配工作,而是回原籍去,应运在学校所学到的科学知识,为建设和改造家乡的面貌服务。但我非常珍惜这宝贵的学习机会,抓紧分分秒秒的时间如饥似渴地汲取知识的营养。几年的寒窗苦读,使自己的知识结构产生了质的飞跃。
毕业之际,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