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八角房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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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铃才响第二声,年迈的山姆·霍桑医生就拉开了门,午后强烈的阳光照得他直眨眼睛。尽管五十年不见,但他还是立刻认出了来者。

“请进,快请进!”他催促道,“时光飞逝呀,北山镇那日一别,竟然已经过了那么多年……没有,哪儿的话,绝对没有打扰我。等会儿还有客人要来,一位朋友,经常拜访我,听我唠叨往昔的好日子。说也有趣,我正要给他讲你,还有其他人,在蓝思警长婚礼那天发生的事情。知道吗,我常常想起这个案子。在那时候我协助破解的谜案当中,八角房间无疑是独一无二的。愿意听听我眼中的前后经过吗?很好,好极了!请坐,请坐,让我给您斟上——呃——一点喝的。咱们都上了年纪,时不时喝口雪利酒对血液循环有好处。还是说,你想来点儿更有劲的?不要?那好吧。你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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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对北山镇而言,这个十二月算是风平浪静。十四号,星期六,也就是婚礼那天,连片雪花的影子都看不到。若是我没记错,那天阳光明媚,温度在十五度上下徘徊。我早早起床,蓝思警长请我做伴郎。在北山镇住下来之后,我和警长成了亲近的好朋友,虽说他比我年长将近二十岁,但我还是很乐意在婚礼上站在他的身旁。

“山姆,”早些时候,他这样说,“正是十月份,在邮局的那一天,我真正意识到自己有多爱薇拉·布罗克。”薇拉是镇上的邮局女局长,精神旺盛,身体结实,四十来岁,邮局原先在百货商店里,现在有了自己的地盘。薇拉没结过婚,蓝思警长过世的妻子也没留下一儿半女。他们的关系曾经是纯粹的友情,后来慢慢结出爱情的花朵。我打心眼里替薇拉和警长高兴。

事实证明,薇拉·布罗克把她感性的一面隐藏得很好。她告诉蓝思警长,她最大的一D愿不过是在伊甸老宅里著名的八角房间举行婚礼,这是因为她的父母四十五年前结婚时的地点就是科德角的一处八角宅邸。尽管不挂在嘴边,但警长其实是个虔信上帝的人,他想和初婚时一样,在镇上的浸信会教堂举行仪式。两人就此事发生了小小争执,最后出面解决问题的还是我,我去找教堂的牧师——汤普金斯博士——谈了谈,他不甚情愿地同意在八角房间为新人祝福。

伊甸老宅位于小镇边缘,历史悠久,景色优美。约书亚·伊甸在十九世纪中叶兴建了这幢屋子,当时正值所谓的“八角狂热”横扫美国,在纽约州北部和新英格兰地区更是风行一时。约书亚·伊甸极为迷恋八角构造的房屋,这使得他在新家的主层上特地添了一个镜面八角房间。他选了原先定为书房的宽敞方形房间,用从顶到底的镜面壁橱切断房间四角。四扇镜门的宽度与相隔的墙面宽度相同,房间便成了正八角形。房间仅有一个通向外部的门,走进去,你面对的是屋子南侧的大阳光窗。左手边和右手边的墙壁,在镜面隔断之间的位置上,悬着十九世纪的运动海报。这个房间虽说古怪,但也令人愉快——假如你不介意有那么多镜子的话。

四扇镜门背后各有一间壁橱,里面的格架从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架子上摆满了书籍、花瓶、桌布、餐具、瓷器和各色小玩意儿,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房间里却空空荡荡的,只有窗口的一张小台子支起一瓶鲜花。

平时如何我不清楚,至少这就是我在婚礼前几天去查看时见到的场景。我的向导是年轻的约什·伊甸,建造者的孙子,一位英俊的年轻人,对自己家族在北山镇的传统地位颇有自觉。他打开八角房间的锁,拉开厚重的橡木大门:“你大概也知道,山姆医生,我们时而为了婚礼和私人聚会出租八角房间。这么漂亮的地方,理当和社区居民共享,警长的婚礼自然配得上最好的舞台。”

“我太年轻,对八角房屋缺乏了解。”我承认道。

他闻言粲然一笑:“我比你还年轻一两岁哩,不过嘛,让我试着给您讲讲吧。八边形的构造既实用又经济,但和迷信也有些瓜葛。有种说法,邪灵常出没于正交角落中,而八角形的屋子没有直角,因此也就没有邪灵的栖身之处。所以呢,关亡人很喜欢八角房屋。事实上,据说我祖父的朋友在这个房间里举办过不少降神会。在我来看,他们招来的魂灵同他们想趋避的一样可怕。”

我瞥了他一眼:“这个房间闹鬼吗?”

“有些古老的鬼故事。”约什呵呵笑道。他边讨论婚礼细节边给我展示塞得满满当当的壁橱,又领我到窗口看窗外的风景。离开之前,我注意到他在检查窗户,确认室内的扭销已经转好。厚实的橡木门有一道钥匙锁,室内还有一道门闩。从外面没法拉上门闩,他拿出细长的钥匙,锁上了门。

“把鬼魂锁在房间里?”我笑着问他。

“壁橱里有些古董挺值钱。”他解释道,“不用的时候,我总是锁好门。”

我们在前楼梯口遇见了约什的妻子爱伦,她正抱着待洗的衣物下楼。爱伦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一双蓝眼睛闪闪发亮:“你好,山姆医生,我还在想你啥时候过来呢。很高兴又见到你!”

她面孔红润,焕发着青春的健康和美丽,总是那么欢天喜地的,这让我很嫉妒约什·伊甸。他们在大学里相识,毕业后不久结婚,尽管两人都比我年轻,但都似乎完全掌控了自己的人生。约什的父亲托马斯在战后弃家不归,宁愿在巴黎和他在那儿结识的一名舞女同居。这打击让约什可怜的母亲无法承受,伤心和一九一九年的流感大暴发夺去了她的生命。

后来,约什去念大学,法庭宣布他的父亲已事实死亡,虽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件事情,但多年来杏无音信也足以说明问题。约什继承了伊甸老宅和-d,笔遗产。他很明智,没有将之放入股市,而是投资地产;在最近华尔街的大崩溃中,他毫发无损。另外,不时出租八角房间亦是一笔可观收入。爱伦甚至建议将整幢屋子改建为餐厅,当然,前提是废除《禁酒令》的修正案能够通过。坊间已有传闻,说复兴酒业创造的工作机会可以部分抵消居高不下的失业率。

“我们在为周六的大日子作准备。”我告诉爱伦,“我来是就是为了提前看看房间。”

“蓝思警长肯定紧张得坐立不安。”爱伦坏笑着说。

“你恐怕都注意不到。他毕竟不是第一趟了,但对薇拉来说却不然。”

“我想他们一定会非常开心的。”爱伦说。

爱伦看来颇为看好这场婚礼。星期五晚上,大队人马前来彩排时,她给了薇拉和警长一个惊喜,拿出一床手制的被子当做结婚礼物送给他们。

“太漂亮了!”薇拉开心大叫,“就用它铺婚床了!”

“约什和我的小小心意而已。”爱伦低声说。比起上次见到她,爱伦显得不怎么活跃,大概是被严肃的汤普金斯博士吓住了吧。

牧师到场时身穿灰色套装,阴沉着脸同蓝思警长和薇拉打招呼,祝他们一切都好。然后,他转过脸对我说:“霍桑医生,你必须明白,明天上午的仪式一定要在十点开始。我在辛恩隅还有一场婚礼要主持。在教堂里的婚礼。”

“别担心。”我安慰他,心里有些郁闷我为啥非得和这么一位自命不凡的家伙打交道。

我们在八角房间快速演练一遍,约什和爱伦夫妇站在门口观礼。警长和薇拉只要两人陪伴,我是伴郎,而薇拉的好友露西·科尔则是伴娘。露西是个迷人的南方姑娘,快三十岁,一年前才搬来北山镇。她有时候会去邮局帮忙,在过去的一年内和薇拉慢慢亲近起来。

“知道吗,山姆,”早些时候,薇拉对我说,“要不是有露西的鼓励,我永远也不可能答应嫁给警长。一旦过了四十岁,还要不要初次嫁人就成了委实难决的事情。”

“可露西也没结过婚,不是吗?”

“没有,除非她在南方有个她从不提起的丈夫。”

露西性格外向,魅力十足,在某些方面和爱伦·伊甸颇为相似。我忍不住把她们看做新时代的先锋。书刊杂志里仍旧充满大城市轻浮女郎的故事,但我更喜欢露西·科尔和爱伦·伊甸这样的女人。

彩排过后,约什很细心地锁好八角房间的门,陪着我们走到我的车前。“诸位,咱们明天早上再见了。”他说。明天早上,几位亲近的朋友先在附近吃婚礼早餐,然后是一场招待会。

我把即将参加婚礼的几个人带回我的公寓,开了一瓶正宗加拿大威士忌。蓝思警长嘟囔了些犯法不犯法的废话,但这毕竟是结婚前夜的庆祝会呀。我们向新娘敬酒,向新郎敬酒,然后向我和露西奉上良好祝愿。

我又是起了个大早,因为我答应要开车接爱玻护士去婚礼现场。她唠叨个没完没了,兴奋得一塌糊涂,每逢即将参加婚礼和宴会,她都是这个样子。我们在路上接了蓝思警长,必须承认,我从未见过他这么衣冠楚楚的模样。我替他整了整大礼服,又正了正领带。

“收腹挺胸就更美了。”走向汽车的路上,我说,“你看起来真不赖。”

“医生,戒指没忘带吧?”

“别担心。”我拍拍自己礼服的口袋。

“你们俩可真俊俏,都能当婚礼蛋糕上的小人了!”我们坐进车里,爱玻感叹道,“剩下的那位不如让我嫁了吧?”

“当医生的老婆比当医生的护士更累人。”我笑着告诫她,发动了引擎。

我在伊甸老宅门口停车的时候,薇拉恰好钻出露西·科尔的小轿车。“哎,快看!”爱玻抬手一指,“新娘子!”她旋即记起我们乘客的身份,连忙加上一句,“蓝思警长,你可别看。婚礼前你不该见到新娘。”

薇拉·布罗克一袭白衣,美极了的蕾丝婚纱拖到地上。她用双手挽起婚纱,跑向伊甸老宅的正门。那一刻,她的年龄陡减一半,又是个年轻姑娘了,我看得出蓝思警长究竟为何爱上她。我把车泊好,走过去迎接露西。

“天气真好,正适合结婚。”我望着万里无云的天空,“或许今年不会有冬天了也未可知。”

薇拉又出现在门口,样子气呼呼的:“他们打不开八角房间的门,说是卡住了什么的。”

这似乎正是伴郎的职责所在。“交给我了。”我说。

进了老宅,我望见爱伦和丈夫两人站在八角房间的门口,面露难色。“门就是打不开。”约什说,“从没遇到过的事情。”

我接过他手中的钥匙,试了试锁。钥匙能转动,我感觉得很清楚,门锁一切正常,但房门还是岿然不动:“房间里有门闩?”

“是啊。”约什答道,“但只能由房间里的人在那头插上。房间里没人啊。”

“你确定吗?”

约什和妻子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到外面从窗口看看。”爱伦说道。

就在这时,汤普金斯博士走进正门,他边走边看手里硕大的金壳怀表:“希望咱们能按时开始。你们都清楚,我中午还有一场婚礼在……”

“稍等片刻。”我告诉他,“门像是卡住了。”

“教堂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当然不会。”

爱伦急急忙忙地从后门跑进屋子,上气不接下气:“约什,窗帘拉起来了!你走的时候没有拉窗帘吧?”

“当然没有!有人在房间里!”

“怎么进去的呢?”我的疑问合情合理,“我看着你拧上窗户的扭销,锁好了门。”

“窗户的扭销没拧开。”爱伦证实道。

牧师开始叽里咕噜地抱怨,约什说:“烦请忍耐片刻。需要的话,我们可以破门而入。”

我用拳头敲敲门:“很厚实的橡木门。”

约什也举拳敲击。“里面的人听着,给我过来开门!”他大叫道,“我们知道你在里面!”

门内一片死寂。

“是夜贼?”蓝思警长推测道,“被堵在里头了,不敢出来。”

“敲破窗户进去如何?”我提议道。

“别!”爱伦说,“除非迫不得已,请别敲破窗户。玻璃至少到周一才能换上,现在毕竟是十二月啊。要是忽然来一场暴风雨。这个房间就毁了。你们能不能一起用劲拽门把手,里面的门闩不是特别结实的那种。”

我们听从了爱伦的建议,转动门把手,随后用力猛拽。厚实的房门似乎有所动摇。“爱玻。”我朝背后叫道,“到我的车后厢里拿拖绳来。”

隔了一两分钟,爱玻带着绳索回来,嘟嘟囔囔地说手给搞脏了什么的。我们把结实的绳索系在门把手上,拧开之后,我和约什使劲拉拽绳索。

“有反应了!”他说。

“警长。”我大声呼喊,“虽说今天您要结婚,但也还是请搭把手吧。”

我们三人拼尽全力,扯动绳索。场面仿佛儿时的拔河游戏,我们得到的奖赏是螺丝与木头分离时的摩擦声响。猝不及防之间,门砰然打开,我们被拽了一个趔趄。约什和我连忙跑进八角房间,爱伦紧随其后。尽管帘布遮住了窗户,光线昏暗,但我们还是能够辨认出,房间正中四仰八叉地躺着一个男人。他衣衫褴褛,一副流浪汉模样,我从没见过这张脸。他的胸口插着一柄细长的银色匕首,毫无疑问,他早已魂归天国。

身后,露西-科尔惊呼起来。

我绕过尸体,横穿昏暗的房间,到窗口卷起窗帘。唯一的窗户锁得很紧,扭销尽管只转了一半,但已足够锁紧窗户。我很轻松就拧开了扭销,凑近了仔细查看,想知道这东西能不能从室外转动,但窗框之间合得很紧,没有留下缝隙。窗玻璃也一块块都在原处,没有被敲破。

我转身返回房间中。房门朝外打开,门背后没有可供藏人的空间,带镜子的壁橱——

“你不打算检查尸体?”约什问我。

“我想他已经死透了。现在更重要的是检查这个房间。”

我特别感兴趣的是门闩,在我们几个人的合力拖拽之下,它和木质的固定器件分了家,此刻悬挂在门框上,两个螺丝被从门上拔了出来。检查完孔洞和螺丝钉槽缝中的木屑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螺丝钉曾将门闩牢牢地固定在木门上。

我注意到门把手上系了一根线,试图回忆昨天夜里有没有见过这个绳结。我没有这个印象,但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

“他死了,好得很。”汤普金斯博士在发牢骚。

我从门前转过身:“从皮肤颜色来看,死了几个钟头。倒不是我铁石心肠,但有些事情一看就知道。有人认识他吗?”

爱伦和约什同时摇头,牧师在旁边抱怨:“途经镇子的流浪汉呗。警长,你就不该……”

“我认得他。”露西·科尔在门口静静地说。

“他是谁?”我问。

“我的意思不是说我认识这个人,只是说我见过他。昨天,他们有两个人,沿着铁轨步行。大概都是游民。我记得打绺的长头发和脏兮兮的红马甲,还有脸上那些细小的疤痕。”

约什·伊甸上前跪在尸体旁:“匕首像是壁橱里的一柄银质开信刀。爱伦,能看一眼开信刀还在不在吗?”

爱伦轻手轻脚地绕过尸体,打开窗户左边壁橱的镜门。

她翻找了几分钟,然后说:“不在。好像还少了些东西,具体是什么我不确定。”

“既然已经开始。”我提议道,“最好把四个壁橱都检查一遍。”

“为什么?”约什问。

我低头盯着地上的尸体:“呃,要是杀人犯没有躲在壁橱里,攀在哪个宽大的储物架上,那这桩命案的犯罪现场,就是一个真正密不可透的上锁房间了。”

接下来的几小时发生了许多事情,我现在已经没法一一回忆起来。我们挨个仔细检查了镜门后的四个壁橱,没有在里头找到躲藏的人。我测量了尺寸,确认壁橱背后没有假墙。搜寻结束后,我相信杀人犯没有躲藏在房间里,也没有任何秘密通道或翻板活门能供人离开。八角房间仅有一扇门,但是从内部闩上了,仅有一扇窗户,但是从内部扣牢了。

检查完窗户的扭销,我又跪在门口的地板上端详着系在门把手上的那根细绳。“这根绳子总是在这儿吗?”我问爱伦·伊甸。

她望着那根绳子:“不,不是我们的——除非是约什出于某些原因系在那儿的。”

但约什也没有系过那根细绳。剩下可能做这件事情的只有杀人者和受害者。一两年前,我读过S.S.范达因的侦探小说《金丝雀杀人事件》,其中图解了用镊子和细绳在门外转动把手的过程。想法很聪明,但不适合眼前的场景。

我试着设想,细绳可以绕在门闩上,然后从外面把门闩拽到位置上,但首先绳子不够长,其次,门扇和门框合得很牢,缝隙不足以让细绳穿过。底下,一根木条用钉子固定在房门内侧的地板上,显然是为了隔断气流。我找了一根较长的细绳,尝试着用它拉上门闩。然而,门关得非常紧,我根本拉不动细绳。

我全神贯注地琢磨这个上锁的房间,把其他事情全然抛诸脑后。最后,蓝思警长走过来,对我说:“医生,快十一点了。牧师马上要动身去辛恩隅。”

“天哪!婚礼!” 。

虽说薇拉对八角房间的热情无以复加,但还是拒绝在一个血迹未干的地方举行婚礼。我们出去,向等在瑟瑟寒风中的婚礼宾客宣布计划有变。所有人挤进汽车赶往附近教堂。尽管这番耽搁让他拉长了脸,但汤普金斯博士还是-N趾高气扬的凯旋模样,因为典礼终究还是要回归教堂举行。他匆匆忙忙主持完仪式,中间只稍停片刻,同新郎握手,啄了一下新娘的面颊,然后就消失在一团尘土之中,赶往中午那个婚礼的现场。

“再次结婚,感觉如何?”我问警长。

“棒极了!”他仿佛换了个人,感情洋溢,紧紧拥抱着新娘,“但蜜月似乎不得不推迟了。”

“为什么?”

“唉,医生,我毕竟还是警长,手头有一起未破的谋杀案。”

婚礼上,我都忘记了这件事情:“警长,你去度你的蜜月。你的手下能处理好的。”

“他们俩?”他哼了一声,“手提箱里有只臭鼬都找不到!”

我深吸一口气:“别担心,都交给我了。”

“什么意思?你知道谁杀了那家伙?知道他怎么在上锁房间里杀人的?”

“当然。就说你别担心了。天黑之前,保证让犯人进牢房。”

他敬仰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如果真是这样,等招待会一结束,我们就可以去度蜜月了。”

“尽管去吧。别再惦记谋杀案这档子事情了。”

我转身离去,脑子里想的都是该如何履行承诺。

我用车子载了伴娘出发。“这不是去招待会的路。”露西隔了几分钟才反应过来,“你这是在回镇子上。”

“咱们的任务比参加招待会重要得多。”我告诉露西,“你说你见过死者和某人走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