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雪地小屋密室杀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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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霍桑医生舒舒服服地坐在自己的专座上,啜饮了一口白兰地,说道:“今天,我要跟你讲讲一九三五年一月,在缅因州度假时遇到的怪事。你可能会想,正常人怎么会选择冬天去缅因州?尤其是收费公路或高速路出现前的年代。这么跟你说吧,都是汽车惹的祸……”

我这辈子最大的弱点就是经不起跑车诱惑。实习期刚完,父母送给我一辆一九二一年的响箭牌黄色敞篷车[1],直到它毁于爆炸事故前,一直是我最大的骄傲。响箭敞篷车报销后,整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早期,我短暂拥有过的其他几辆车都不怎么样。一九三五年年初,我终于找到了梦想中的汽车——梅塞德斯-奔驰500K型敞篷车[2],车身是炫目的红色。当然,一分钱一分货,车好,价钱也不便宜。好在我开业行医已经十二年多了。因为一直独身,从乡村诊所的收入中能存下一大笔钱。

车子是在波士顿买的。当我开着它回到圣徒纪念医院门诊楼时,爱玻护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你新买的车吗,山姆?真是你的车?”

“没错。一时头脑发热。”

她抚摸着亮红色的车漆,欣赏着发动机舱修长而优美的线条。我们一起试了试车后的折叠坐椅,检查了折叠坐椅下的两只备用轮胎。然后,我让她在医院停车场试开了两圈。“我不是在做梦吧,山姆。”她说,“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汽车。”

自从我到北山镇开业以来,爱玻一直是我的护士。十年前,我们一起到上帝岬度了个短暂的假期。不过,我们之间一直是纯洁的友情。我把爱玻当成好朋友,她也是最好的护士人选。我们从未产生过爱的火花。她比我要大几岁,当时都快满四十了。不过,对合适的男人来说,她仍然不无吸引力。虽然我们从不聊私事,但我有种感觉,在北山镇这个狭小的圈子里,她找不到合适自己的男人。

正因如此,她下车时,我才一时冲动地说:“我们开车去缅因州吧。”

“缅因州?一月份去缅因?”

“为什么不呢?今年冬天挺暖和,道路都没被冰雪封住。我们甚至可以去滑滑雪。”

“不了,多谢。我可不想落得个在腿上打石膏板的下场。”爱玻说,不过听得出来,她有些动心,“我们还有病人要看呢,拿他们怎么办?”

“汉德曼医生说,如果我想休假一周,他愿意暂时接管我的病人。三月份他打算去佛罗里达州,到时候我再帮他。”

“那好吧,我们去。”爱玻顽皮地一笑,说道,“不过别忘了,我们不滑雪。”

第二周周一我们就出发了,开车北上,穿过马萨诸塞州[3],进入新罕布什尔州[4]境内。一路的旅程如梦似幻。虽然天气太冷,没法放下顶篷,但汽车的右舵和悠长的车前盖带给人的陌生感,以及那种风驰电掣的速度,仍然让人心醉神迷。我事先打电话,订好了班戈镇[5]北的一个度假小屋。因此,在进入缅因州境内后,剩下的路程仍然很漫长。

“开始下雪了。”第一枚雪花落在挡风玻璃上时,爱玻说道。

“开了这么久才下雪,我们运气够好了。”

剩下的旅程中,雪不大,但一直在下。当我们到达常青树旅舍时,地上已经堆积了几寸厚的雪。我把车停在一棵巨大的松树下,从折叠坐椅下取出行李。常青树旅舍是一栋纯原木的大型建筑,让人一看就想起缅因州丰茂的森林资源。旅舍大堂气氛宜人,壁炉烧得旺旺的,就像普通人家的客厅一样舒适。一个皮肤黝黑的高个子男人迎上前来。他四十多岁,说话稍微带点口音。

“下午好,欢迎来到常青树。我是旅舍的主人安德烈·穆霍恩。”

“我是山姆·霍桑医生。”我伸出手,说,“这位是——”

“啊,霍桑夫人!”

“不——”我赶紧说,“我订了两个房间。”

安德烈·穆霍恩微笑道:“是两个房间,不过中间连通。请在登记表上签名,然后我带你们去房间。”

“我们打算住六晚。”

“那很好。”

预订的两个房间都不错。一小时后,我们下楼吃晚餐。穆霍恩招手,让我们和他坐在一桌。“我最不喜欢独自用餐,”他说,“请和我做个伴。”

整个晚餐都很愉快。看得出爱玻对安德烈慢慢热情起来。他告诉我们自己有法国和爱尔兰血统。还说起去年冬天,他妻子死于一场车祸。“她叫什么名字?”爱玻同情地问道。

“路易斯。我钱包里有她的照片。失去她之后,我失去了生活的方向。我们没有小孩儿,只剩下这间旅舍。”

他把照片拿给我们看,照片中的女人和他年纪相仿,模样讨人喜欢。“她的笑容真美。”爱玻说。

晚餐期间,穆霍恩的话题包罗万象。在缅因州的密林中,居然有他这样见多识广的人,让我颇为吃惊。他刚刚才说起一个世纪前造访本地的梭罗[6],一下又提到威胁整个欧陆的阿道夫·希特勒。在北山镇可没人跟我聊这种话题。

“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吗?”我问道,“我们都不打算滑雪。”

安德烈·穆霍恩耸了耸肩膀,说:“滑雪运动在阿尔卑斯山附近更为盛行。我总在想,它在美国会不会像在瑞士和挪威一样流行开。不过,我知道,在明尼苏达州[7]的北欧后裔中,滑雪越来越盛行了。以后的事谁说得清楚?有个新发明叫滑雪缆车,可能给人们的消遣方式带来革命。人们可以坐缆车上山,再从雪道一路滑下来。”

“在常青树,人们不能滑雪吗?”爱玻问道。

“不能。不过,我们可以穿着雪地鞋[8]出去散步,还可以爬山。明天一早我就替你们找到合适的雪地鞋,然后带你们四处转转。”

我知道,穆霍恩对我们这么热情招待,多半是因为爱玻的缘故。不过,我可没有理由抱怨。他颇有魅力,也是个极佳的聊天对象。上床睡觉时,我对第二天的活动期待不已。

第二天一早,我们在旅舍前等安德烈时,天已经大亮了。天气颇冷,一阵阵北风让人不禁裹紧了衣领。爱玻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旅舍大门。我把目光转向昨天停车的大松树。有个穿着格子花呢大衣的年轻人正在我的梅塞德斯汽车旁晃悠,让我吃了一惊。他手里还拿着把猎枪。

我走上前去,说道:“在欣赏这辆车吗?”

“车子真美。是你的吗?”

“没错。”

“你住在旅舍?”

我点点头,说:“我叫山姆·霍桑。”

“我是格斯·拉克萨特,在附近打打零工。”

“带着猎枪?”

“我刚刚在附近猎杀猛兽。一到冬天白雪覆盖的时候,它们猎食没那么容易了,就会来翻人类的垃圾堆觅食。就在今天早上,我打死了一只野山猫。”

“我不知道这里离荒野这么近。”

拉克萨特对我的梅塞德斯汽车更感兴趣。“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车,”他摸着挡泥板说,“我敢打赌,这玩意儿花了你不少钱吧?”

“确实不便宜。”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身离开。他也跟着从汽车旁离开,让我松了口气。

这时,穆霍恩已经下来了,手里提着三双雪地鞋。看到拉克萨特,他皱了皱眉,似乎打算说点什么,但临到头又改变了主意。我们的猛兽猎人沿着顺时针方向转过小屋,消失在房子背后。

“哦,真是个完美的清晨!”爱玻容光焕发地说道。

“昨晚山上下了雪。”安德烈说,“等下你会发现,有些地方雪积得很深。”他跪下来替爱玻整理雪地鞋,我却自己可怜巴巴地挣扎着穿好。

“你雇了几个人帮忙打理旅舍?”我问道。

“看生意情况而定。如果某个周末预订特别多,我会临时从镇上请几个短工。”

“拉克萨特就是你请来的短工?”

“他偶尔来帮帮忙。不过,这家伙靠不住。”

“他刚刚告诉我,今天早上,他打死了一只山猫。”

“哦,是吗?每到冬天,猛兽就会到山下来觅食。”

我们出发向北走去。穿过冰封的湖面,爬上平缓的山坡。爱玻和我穿雪地鞋还不太习惯,走起来比想象中困难多了。刚走出一英里,我大腿肌肉就痛得不行。

“翻过这个山头,我们可以在特德·肖特的小屋里休息一会儿。”穆霍恩提议道,“顶着这种寒风走路可不容易,尤其你们还不习惯。”

“特德·肖特是谁?”

“一个退休的股票经纪,几年前搬到本地。他一个人住,不过对偶尔上门的客人倒也友好。”

我们爬上山坡最高处之后,小屋就出现在眼前。屋旁不远处停着辆福特房车。从小屋门口到路边积着厚厚的雪,把路都埋了起来。小屋的烟囱里正冒着烟。

“他肯定在家,”穆霍恩道,“壁炉燃着,而且没有离开屋子的足迹。”

我们跟在他身后朝山下走去。爱玻指着左边问道:“那是北美山猫的脚印吗?”

穆霍恩走近看了看,说:“好像是。脚印间隔有九英寸的样子。可能就是格斯·拉克萨特今天早上打死的那只。”野兽脚印一直延伸到小屋一角,然后改变方向朝远处走去。越靠近小屋,雪积得越深。如果不是穿着雪地鞋,我怀疑我们根本就走不过去。好不容易走到门口,穆霍恩也不脱下手套,砰砰地敲着门。

没人应门。他试了试门把手。“门没锁。”他说着,小心翼翼地推开门,门外的积雪落在了屋内地板上。他摸索着开关,头顶一盏灯亮了起来。从他肩膀上方望过去,我看到一个宜人的房间,壁炉边摆放着大大的安乐椅。从房顶天窗射入的阳光照得屋内暖洋洋。我能看清充作卧室的阁楼上,床还没整理。餐桌上还有些脏的碗碟。

安乐椅的椅背上露出一个人的头顶。我和爱玻留在门口,穆霍恩急忙向椅边走去。“特德,是我,安德烈,刚刚穿着雪地鞋路过,顺便来——”他弯下腰,轻轻摇着椅子上的男人。然后,我发现他脸色变了。

“怎么了?”我边问,边朝屋里走去。

“我的上帝啊——他被刀刺中了。”

我赶紧看了看,他说得没错。安乐椅中的男人已经身亡。

穆霍恩拿起墙上挂着的摇柄电话通知了警方。

佩特警长半小时后到达现场。他和我在北山镇的铁哥们儿蓝思警长大不一样。这家伙看起来不像是待在这种偏僻地方的人——他穿着定做的制服,外面套着一看就很贵的皮毛外套,又高又瘦,微微皱着眉头。他问我们怎么会一大早到小屋来。一开始他对我毫不在意,但发现我是个医生以后,明显来了兴致。

“我们刚好没有全职验尸官,”他说,“霍桑医生,你能帮我们推测一下死亡时间吗?”

“我可以试试,”我说,“但尸体离壁炉太近,很难判断准确。尸体上没有尸斑,也没僵硬。他有可能刚死几分钟,也可能死了几小时。不过,不可能超过几小时,因为我们进来时壁炉还燃着。如果死亡时间超过几个钟头,壁炉很可能已经熄灭了。”

“也就是说,他在天亮后才被杀。”

“我认为没错。我们发现尸体时刚十点左右。屋里没开灯,而且餐桌上还有早餐留下的脏碟子。”

“天亮以后雪就停了。”佩特警长转过头对穆霍恩说,“你进来的时候,屋里没别人吗?”

“只有可怜的肖特。”

“而且,外面没有出入小屋的足迹?”

安德烈摇摇头。

“没有任何足迹,”我附和道,“我们搜查了小屋内外,到处都没放过。我们进入的那扇门是唯一一扇。在我们推开它时,门口还积着雪。没有谁靠近过小屋,除了一只野山猫。”

“那凶手肯定是在小屋过夜。”警长断言,“不过,他怎么可能离开小屋,却没留下丝毫足迹?”

“自杀,”穆霍恩说,“自杀是唯一的解释。”

佩特警长眉头皱得更深了:“如果是自杀,那凶器在哪儿?”

这个问题正中红心,我们都不知道凶器在哪儿。

警方带走了尸体。他们把尸体放在雪橇上,一路拖着翻过白雪覆盖的山坡,直到山下可以通车的路边。然后,我们三人回到旅舍。

“跟我说说肖特这人。”我对安德烈说,“你认为谁有杀他的动机?”

旅舍老板耸耸肩:“我猜是他以前认识的人吧。自从他搬来本地之后,很少跟附近的人碰面,谁也谈不上对他有敌意。正如我之前告诉你的那样,他虽然友好,但喜欢独处。”

“他到旅舍来过吗?”

“没怎么来过。”他好像突然想到什么,打了个响指说,“不过几天前他倒真是来过。来拜访在此居住的一位女士。我记得看到他时还吃了一惊,但转过头就忘到一边了。”

“她还在这儿住着吗?”

“是的,我想她还在,就是德弗洛夫人。”

我去打听德弗洛夫人的房间号,留下爱玻继续和安德烈愉快地闲聊。总台服务员听到我的问题,指了指正在大堂对面翻阅时尚杂志,有三十几岁的苗条女人。谢过他之后,我走向那女人。“抱歉,请问是德弗洛夫人吗?”

她转过身微笑道:“是的。我们认识吗?”

“我还没有这个荣幸。我叫山姆·霍桑。”

“我叫菲思·德弗洛,你大概已经知道了。有什么能帮你的吗?”她放下杂志说道。

“我想问问特德·肖特的事情。听说你过去认识他。”

“过去认识?”

“很抱歉,我还以为你听说了。肖特先生今天早上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小屋里。”

她猛转过身,从椅子里滑了下去。我及时抱住了她。

菲思·德弗洛醒过来之后,喝了口我点的白兰地,说:“请原谅我的失态。我好久没昏倒过了。”

“很抱歉,我的消息让你受到如此惊吓。”

她躺靠在大堂沙发上。刚刚的晕倒事件没有引起骚动,只有总台服务员看到她晕过去,而且我及时抱住了她。“说真的,我不该那么失态。他是我很久之前认识的人。怎么回事——是心脏病发作吗?”

“他胸口被刺了一刀。”

“你是说有人杀了他?”她苍白的面孔更加没有血色。

“有可能是自杀,不过还有疑点。你能跟我说说他的事吗,比方说,他为什么要在此处离群索居?”

“答案很简单。特德是个股票经纪。他赔光了钱,一蹶不振。要知道,他不光赔掉了自己的积蓄,还有几百个其他小投资人的钱。其中有些人为此责怪他。终于有一天,他无法面对这一切。所以,三年前他从波士顿搬过来,从此独居。”

“你也是委托他投资的散户之一吗?”我问道。

她露出悲伤的笑容:“不。我是他前妻。”

这次轮到我大吃一惊:“你们离婚了?”

菲思·德弗洛点点头:“我们离婚跟投资失败没关系。一九二九年年初,我遇到格伦·德弗洛,我们陷入了情网。几个月后,我告诉特德打算离婚。后来听说他的不幸,我也很难过。但我个人没有牵扯其中。”

“你这次来没和先生一起?”

“是啊。他是个建筑工程师,正忙着在旧金山建新金门大桥。有时候一出差就是几个月。我感到孤单,所以来这儿待一个礼拜。”

“你事先知道前夫住在此地吗?”

“我知道他住在附近。”

“你一到本地就给他打电话了?”

这时候,她的耐心明显快要耗尽了:“你算什么,霍桑先生,所谓的侦探吗?你问这么多到底为什么?”

“我是个医生。不过,我对这类案子略有涉猎,所以想帮本地警方一把。”

“你说这类案子是什么意思?”

“就是案情奇怪的案子,甚至是不可能犯罪。肖特先生独自在小屋时被杀,小屋周围大雪覆盖,并且没有丝毫出入的足迹。也就是说,雪停之后,凶手不可能出入命案现场。然而,如果说是自杀的话,又找不到凶器。”

“警方怀疑我杀了他?”她问道。

“我想,到现在为止,恐怕他们连你的存在都还不知道。”

“霍桑医生,如果你能替我保密就太好了。我可以向你保证,对前夫的死一无所知。前几天我们共进了晚餐,仅此而已。”

看来问不出什么了。我谢过她的耐心,然后回了房,坐在窗边,回忆死者小屋的一切。小屋整个打通,阁楼权充卧室,有一小块厨房区,房间背后有个洗手间。房间里有一些书,大多是商业或者股票市场方面的。而且还有没吃完的早餐,这说明肖特很可能是天亮后才遇害的。我怀疑如果一个人打算自杀,还会不会费事吃早饭——不过,比这更怪的事都发生过,所以谁也说不准。

一直到晚餐过后我才再见到爱玻。她看起来容光焕发,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开心。

“你一整天都和安德烈在一起?”我随意问道,本想开个玩笑。

让我惊讶的是,她点了点头:“我真的很喜欢他,山姆。我们在他办公室吃了晚餐,就我们两人。”

“听起来你对他颇为认真嘛。”

她赶快改变了话题:“关于杀人案,你查出点什么了吗?”

“没什么。我在旅舍碰到一位女士,刚巧是死者的前妻。如果凶案发生时她刚好在场,那就有意思了。不过她发誓对此一无所知。”

“为什么有人会想杀掉在森林里离群索居的家伙?”

“我也不知道。在大萧条中他损失了一大笔钱,其中包括很多人委托他投资的款项。也许某个委托人跟踪到此,出于报复杀了他。”

“在五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