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东平看见凌戈正在门口东张西望,便向她招了招手。她朝他走了过来。
“啊,我也要一杯黑咖啡。”她一屁股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他正在吃早餐。最近这段日子,他每天的早餐雷打不动都在这家咖啡馆解决。而他的早餐也就是那三样,黑咖啡、全麦土司,生番茄。
“没睡好吧,”他发现她精神萎靡,脸色暗沉,还有黑眼圈,“是不是因为整理房间太操劳了?”他讥讽道。
一年多前,凌戈家的旧电视机发生了爆炸,虽然她本人没受什么伤,但整个家几乎全毁了,必须得经过装修才能重新住人。所以,在过去的一年多里,凌戈一直借住在他家。其实他本希望她能一直住下去的,但一周前,她却坚持要搬回自己家。
“在我家住不是挺好吗?”他曾经掰着手指劝她,“你看,有人收拾房间,有钟点工做饭,萍姐的手艺你也是知道的,而且,你又不用付房租。我爸也喜欢你。交通也方便,我们住一个屋檐下,我好意思不送你去上班吗?你看,你这不又省了车费?”
“可那不是我家。再说,我又不是你家的什么人。”当时她是这么回答他的,接着又马上补充,“我可没别的意思,你千万别误会……”
“怎么,难道非要我说我爱你,你才觉得有资格住我家?”他当时还调侃道。
“我说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她挺懊悔,“我只是想住回自己家,我本来就应该住我自己家……再说,你对很多人说过那三个字……”
“谁啊,我对谁说过?”他很不服气。
“你们办公室的安安,你们打牌的时候,你说你爱她,因为她打了一张好牌。”
他愕然:“这也算?”
“还有你们办公室的刘娜,你对她说你爱她,因为她给你带了你喜欢的早餐。还有你们报社的美编,你说你爱她,因为她忙了一个通宵,还有的你的朋友敏敏,你说你爱她,因为她从美国给你带了一箱子你让她买的东西,除此以外,还有你的同学,一个姓张的,她给你写稿子,她好像还是专栏作家,你说你爱她,因为她愿意在你们周刊开设专栏,还有一个大学同学,好像姓陈,她做牛肉干生意,每次都带给你一大包,还有一个卖车的小李……”
当时,他听得都有点分不清南北了。
“你的记性倒不错。你观察我很久了吧?”
“我是无意中听见的。”她为自己辩解,接着又道,“ 还有你的朋友莫兰,你在电话里说你爱她,因为她给你快递了她爸做的牛肉酱和一袋牛肉包子,我吃过,真的挺好吃的……”
他当时忍不住横了她一眼。
“这点记性如果用在念书上,你都可以考上清华了。”
侍者送来了凌戈点的黑咖啡和英式早餐。
他忍不住笑,“看来真是累坏了,”他道,因为平时凌戈来这家咖啡馆,从来都只吃一份最便宜的果汁,“好了,说说吧,整理得怎么样了?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拜访?”
“都打扫干净了,”她吃了两口面包又放下,“但是你知道吗,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她忽然紧张地朝窗外望去。
“你在看什么?”
她摇摇头,一副心事重重的表情。
“到底怎么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眼睛盯着自己的餐盘。
“是不是一个人住害怕?”
“才没有。”她白了他一眼,“我爸死后,有好几年都是我一个人住的。”但紧接着她又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
“你到底是怎么了?你看起来就像是丢了魂。”他端起咖啡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碰上小偷了?”他问道。
这句话像是说中了她的心事。
“还真是这样?”他马上放下了咖啡杯,“可你家有什么可偷的?你丢什么了?”
她也放下了刀叉。
“我没发现丢了什么。可我确定有人来过……该怎么说呢?有些东西,我刚刚理好,我是按照我的习惯整理的,但是等我回来,摆放的顺序都跟之前不一样了。”
“门锁是完好的吗?”他问道。
“我检查过门窗,都完好无损。”
“所以说,你认为有人来过,并且翻过你家的东西?”
她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这个人有你家的钥匙,会不会是你家的亲戚?”他猜测道。
“我哪有什么亲戚。我爸跟我姑姑早就不来往了,即使关系不错,她也不会有我家的钥匙。我妈那边根本从来没什么来往,她好像也没什么亲戚,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谁会有我家的钥匙,或者应该这么说,我不知道是谁偷偷搞到一把我家的钥匙。”
“你有没有把钥匙交给你的邻居?”他又提出了一个可能。
她摇头:“从来没有。”
“那……会不会那人不是对你家的财物感兴趣,而是对你本人有兴趣?”他道。
她立即露出惊恐的表情,紧接着,她压低嗓门轻声道:“我感觉有人在跟踪我。”
“你先喝口咖啡定定神。”他指指她面前的咖啡。
她喝了一口咖啡后,马上皱起了眉头:“好难喝。”她立即放下了咖啡杯,“真佩服你,每天早上都会来这么一杯。”
“你看见跟踪你的人了?”
她摇头。
“那你凭什么说有人在跟踪你?”
“这是我的直觉。你也许觉得我是神经过敏。但我真的感觉有人在跟踪我,而且有时候,我觉得他离我还很近……”
他朝她笑。
她横了他一眼:“就知道你不信我!”
“你说你一个人住了好几年,但你在我们家也住了一年多,你也许已经不习惯一个人住了,所以说到底,还是因为害怕……好了,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回去好好睡一觉。等过几天,也许你就会发现,现在你说的,都只是幻觉。”
她叹了口气:“我也希望是这样。”
“要不要我去你家看看?”
“不用了。也许你说的对,是我自己吓自己。”她放松了下来。
“那要不要给你换杯咖啡?我请客。”他笑着问。
她看看自己面前的黑咖啡:“嗯,算了,别浪费了……”
他没等她说下去就招手叫来了服务生:“一杯摩卡。”
这一天,凌戈都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的。
简东平的安慰只让她平静了半个小时。
她脑子里不断闪过前一天晚上她回到家时看到的情景。
她跟往常一样,用钥匙开门,打开灯,家里一切如常,跟她走的时候一模一样,至少跟她印象中的一样。她丢下包,坐在沙发上换鞋,这时候,她发现了第一个异样的地方。她的皮鞋本来被放在最下一层,现在却被放在了第二层。
接着,她带着几分不安走进厨房。这时候,她通常会把买来的纯净水倒入水壶,开始烧水。这时候,她发现纯净水少了1瓶。那些纯净水,是她搬回来那天,简东平让人送来的。那是市售价15块一瓶的法国矿泉水,她自己是绝对舍不得买的,而他送了她整整两箱48瓶。他在短信里警告她“尽快喝完,快过期了”,后来她才知道,其实离过期还早得很,他这么做,只不过是不希望她舍不得喝。他的确对她很好。每次看到那些水,她心里就暖洋洋的。他也没想错,如果最开始,他没那么警告她,她肯定不会每天拿4瓶来煮开水。所以,她对它们的数量了如指掌。可昨天晚上,她发现少了1瓶。
等她发现水的数量不对之后,她就开始怀疑有人来过她家。一开始她认为是小偷。可就像是简东平问的“你家有什么可偷的”,对啊,我家有什么可偷的?
这次搬家,她买的都是二手家具,家用电器虽然都是新买的,但都是最简单便宜的样式。她没有任何首饰,钱都在存折里,她随身带着,由于过去的阴影,她家现在没有电视机,只有一台简东平用了半年,半卖半送给她的手提电脑,但它并没有丢。它仍被放在她平时吃饭的方桌上。
但的确有人动过它了。她翻了翻“最近的文档”,发现有人曾经进入过一个名为“生活日记”的文件夹,那是她的账本和备忘录。但这台电脑到她手里才不过几天,文件夹里压根儿就没什么内容。她的备忘录也只是提醒自己第二天要做哪些杂事,比如洗发水没了,提醒自己要去一趟超市,诸如此类的。
她记得离开家的时候,电脑是关着的。其实她的电脑只会在晚上打开。简东平当时让她设一个密码,她就用了自己的生日,现在看来,他说得对,她的密码设得太“白痴”了,但当时她只为了好记,而且她用手提电脑,主要是为了能让它取代电视机,她可以用它看各种视频和电视剧。她哪想到有人会偷偷打开她的电脑?但这事似乎也告诉她,那个人是知道她的生日的。
谁会知道她的生日?就连她的亲戚都未必能准确说出她的生日。
也不可能是朋友。她的老同学大部分都已经失去联系了。再说,上学时,她跟谁都没有走得太近。他们应该也不会知道她的生日。如果说是过去侦办案子时碰到的罪犯,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她住在哪里,她的生日是哪天?
她又回忆起她家的衣柜。
她家有两个大衣柜。一个是旧的,发生爆炸后,它虽然有些损坏,但还能用,她就把它留了下来,用它来装父亲留下的衣物。她已经联系了一家宠物收养所,她打算把父亲的旧棉衣和他用过的被子都寄过去,让动物们过冬取暖,而那些旧毛衣和外套,她已经答应全都送给单位管车棚的阿姨了。因为要送给不同的人,所以,她把这些衣物分成了两堆,但是,等她晚上看见它们时,毛衣却跟被子放在一起。
如果说之前的矿泉水和电脑,还让她有点拿不准,那衣柜的事让她彻底确定了自己的猜想。因为就在上班前,她刚刚把衣柜整理过,她清楚地记得,她自己是如何把那些衣服归类的。所以说,肯定是有人来过。但为什么?这个人的目的是什么?
等她心神不宁地开始吃她的晚餐时,她忽然想起,就在前几天,她刚刚搬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她出门去买些日用品,在走出小区的时候,她感觉有人在背后盯着她看。她屡次回头,却什么都没看见。而等她准备穿过一条小巷时,她清楚地听见身后有脚步声,但等她转过头去,却一个人都没看见。那时候,她还认为,也许是自己多心了。然而今天早上,她躺在床上时,她突然把所有的这些事都串了起来,随后,她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额头上全是冷汗。有人在跟踪她!这个人还偷偷进过她的家!他到底想干什么?他肯定不是普通的贼。要不然不会把电脑留在那里。
她的手机在抽屉里响了起来。她打开手机才发现,已经快下午4点了。
电话是她的同事刘志打来打的。
“小凌。有你的快递。”
“我的?”
谁会给我寄快递?是简东平吗?她认识的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总在网上买东西,总是在叫快递收快递。但是他们今天早上才刚刚见过面,而且他又不在外地,有什么东西需要寄快递给她?
她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出了办公室。
简东平发现空落落的办公室,只有凌戈正一个人还在办公桌前埋头查资料。
“嘿!”他叫了她一声。
她这才从一堆资料前抬起头:“嗨,你好。”跟早上那个睡不醒的她相比,现在的她显得更为疲倦。
“都快七点了。你在忙什么大案子呢?”
他走近她,发现她的脚边放着一个大号的纸箱,箱子的一侧标注了一个号码20020416A,而箱子的另一侧上则盖有某局档案室的印戳。
“这是2002年的档案箱?”他问道。
她嗯了一声,随即站了起来,把她正在看的资料丢进了档案箱。
“是什么大案子?”
“也不是什么大案子。你来得正好。”她低头看着那个档案箱,“你今天有空吗?能帮我把这箱子送回家吗?”
“没问题。不过你干吗要把它们带回去?明天上班的时候再看不行吗?”
她有点为难:“我……不想让人看见我在看这案子的资料。”
这句话立刻引起了他的好奇心。这时,一个警员路过办公室,他看见她飞快地用一件外套盖住了那个箱子。
“凌戈,走的时候记得关灯。”那个警员提醒她。
“好的。”她笑着回答。
那个警员走了。他盯着她看。她有点慌张地避开了他的目光。
“反正我不想让同事看见。”她道。
“这是你偷的?”
“当然不是!是我签字借出来的。”她大声道,随后鬼鬼祟祟从桌子另一边的夹缝里拉出一辆行李车来,“这是我向同事借的。”
他帮她把纸箱搬上行李车,两人推着它走出了警察局的大门。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把纸箱搬上后备箱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问道。
她一副举棋不定的神情。这让他越发好奇。
“不能说?”
“你为什么非得知道?”她反问他。
“如果你不想让同事知道,那肯定跟你现在手头的案子没关系。我没说错吧?”
她没说话。两人一前一后上了车。他接着道:“那你怎么会对这种陈年旧案感兴趣,会不会是有人对你说了什么?可你在刑警队,主要的工作就是倒水、查资料、打电话,还有就是通知死者家属,人家有冤情也不会来找你啊。所以,肯定是你自己发现了什么,好吧,这几天你都在整理你的家,你爸又是个警察,所以我想……这案子多半跟你爸有关……”
“好吧!”她骤然打断了他,“跟我妈有关。”
“你妈?”他很是意外,他从来没听她提起过这号人物。
“今天我收到个快递。居然是我妈寄来的……”
“等等!你妈?你妈不是在你3岁的时候就死了吗?”
“是!这是我爸跟我说的!”她大声道,“我从小就以为她已经死了。所以你想想当我发现,寄快递给我的人是她,我是什么心情!”她长出了一口气,“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你妈还活着?”他几乎都没心思开车了,这可是大新闻。
他把车停在了路边。
“好了,小戈,你慢慢说。你什么时候收到的快递?”
“下午4点左右。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知道是她。我其实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姓冯……”
“她到底给你寄了什么?”
“一张照片。我在里面看见了我爸爸,而且,照片后面有她写的一句话。”她从包里取出了那张照片。这似乎是一张被拍坏的照片,照片里有个年轻女子正在仰头大笑,而她身边的年轻男子则毕恭毕敬地站着,面对着镜头,笑得很含蓄。他看了一会儿,才辨认出,那个穿得整整齐齐,头发梳得光溜溜的男人居然是凌戈的父亲凌初国,
“这是你妈?”他看着照片上女子问道。
“我查过档案了,那里面有她的身份证照片,我看就是她。”
他又把照片翻过来,那上面有一行字:凌戈1岁,中山公园留念。
“可是……你怎么知道这照片是你妈寄来的?”他把照片又递还给了她。
“快递的外包装上写的是她的名字。”她看了他一眼,“我看到照片上的爸爸,还有后面的字,起初怀疑是她的亲戚。后来查了档案,发现那竟然是她的名字,而且,我发现原来——她真的没死。”
“我早就觉得你妈是个神秘人物了。”他马上接口,“即便是病死也该留张照片吧。不过你当警察这几年,怎么就从来没想到去查查你妈的档案?”他对此简直无法理解,他自己的母亲在他12岁那年去世,在那之后,他身上总带着母亲的照片。
她露出惭愧的神情。
“我不是没想过,只是……不知为什么,就是没做。所以我今天去查了一下她的档案,我没想到,她居然没死,而且还曾经是个名人。”
他发现她并不高兴。
“她活着不是好事吗?”他道。
“我爸从小就告诉我,我妈死了,病死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骗我。事实上。他们是在我3岁那年离婚的。她后来嫁给了一个大学教授。而那个男人,在2002年4月16日被谋杀了。”
“4月16日?那过几天就是他的忌日了。”
她没说话。
他用脑袋指指后备箱的方向:“这是那个案子的档案?”
她没否认。
“难道说……”
“不,不是这么回事。”她猜到他的想法了,“案子已经结了。凶手是别人,不过她也曾经被当作嫌疑人问过话,因为案件牵涉到她,所以我想看看。”
简东平愕然地看着她。
“想不到你妈还牵涉在这种事里面,你妈叫什么名字?”
“冯雪鹰。下雪的雪,老鹰的鹰,她曾经是国家一级运动员,退役之后去奋进中学当了体育老师。她丈夫出事后,她就辞职了,后来她到底在干什么,档案里没有记录。”
“国家一级运动员?”简东平回头打量她,“肉圆,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样的基因。”
她假装没听见。
虽然凌戈身材很苗条,但最近她有发胖的趋势。他曾经亲眼看她一口气吃了18个小笼包,外加一碗老鸭粉丝汤。
“去吃印度菜怎样?”他诱惑她。他知道她很爱吃辣。而他最新获得的知识是咖喱对肝脏功能有益处。
可今天她却摇摇头。
“我想快点回家。我家附近有家卖河粉的小店,我等会儿买一碗回去就行了。”
“炒米粉热量很高。”他道。
她瞥了他一眼:“你还在减肥吗?”
“我有没有给你看过我今年的体检报告?我的血糖……”
“简东平!”她嚷着打断了他,“你已经跟我说了快50遍了!”
简东平最终还是拉着凌戈去印度餐馆打包了一份晚餐带回去。
他到家时已经差不多是晚上8点,他父亲简其明也刚到楼下。他们在楼道里碰到,父亲却假装没看见他。自从凌戈离开后,父亲对他一直就是这种态度。
他知道父亲怎么想。父亲本来以为凌戈住进来后不久,他就会跟她顺理成章地成为情侣,然后结婚,然后就可以抱孙子了。但结果是,他跟凌戈仍像两条没有焦点的平行线,虽然很接近,但根本没有焦点。
“爸,你回来啦。”他亲热地招呼道。
虽然老爸不理他,但他想,作为儿子,姿态最好还是放得低一些。
父亲假装没听见,他连忙取出钥匙打开了门。推开门后,他没忘记退到一边,让父亲先进去。等父亲在门口换鞋的时候,他开口了。
“爸,我今天跟小戈见过面了,她好像都安顿好了。”
父亲斜了他一眼:“从现在开始,你最好离她远点!”
“爸,我们不谈恋爱,也可以成为朋友。”他陪着笑说。
父亲冷哼了一声,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屋,同时甩给他一句话:“我今天跟老林商量过了,我们打算重新替她介绍个对象。”
父亲说的老林,就是凌戈的上司林仲杰,当年就是他介绍他们认识的。
“你们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他追上了父亲。要说他完全无动于衷是假的,不过老头们想要这种方法迫使他把她娶回家,那他们也是在做梦。
“是啊,”父亲道,“有个人条件不错。”
说完这句,父亲就去了厨房。
每天晚上,父亲都要吃夜宵,这个坏习惯是母亲去世之后才养成的。当年母亲在世时,他可没那么胖。大概就是因为自由太可贵了,所以那么多年,他从没考虑过再婚。
他看见父亲从厨房里端出两个小盘子,一盘是酱猪舌,另一盘是油炸花生米。他真想提醒父亲,你最近一次的体检结果可不太乐观。你的血脂数高得吓人,胆固醇也是,而且还都是坏的胆固醇!
父亲瞥了他一眼。
“我累了一天。”他照例为自己辩解,“今天的案子很难办。当事人又是个难缠的女人。”他是个大律师,所以他的客户都是大客户。而大客户通常都比较难伺候。
简东平在餐桌前坐下,看着父亲放下餐盘后又折返厨房,作为儿子,他本该抢着去端菜,但他偏偏不想这么做。老头太胖了,就让他活动活动吧。
“你们打算把谁介绍给她?”等父亲走出厨房时,他问道。
“你问这个干什么,这跟你有什么关系?”父亲把酱瓜和葡萄酒放在桌上,又转身拿来了个小杯子。
“至少我们是朋友。”他道。
他知道这理由挺牵强。
父亲终于慢吞吞地坐了下来,椅子响起一阵吱吱嘎嘎的声音,“好吧,说给你听也无妨,”父亲道,“他是我一个客户的儿子,在跨国公司当人事主管,今年32岁,曾经在美国留学。我跟他聊过几次,人挺老实的,我和老林都觉得,他跟凌戈很合适。”
听起来好像还不错,“不过,爸,跨国公司内部的办公室恋情是很普遍的,有很多还是见不得光的,所以我建议你们最好调查清楚再把他介绍给凌戈。”
父亲给自己斟满了酒,“这跟你没什么关系,你就别操心了。”他津津有味地抿了一口酒,“再说,即便这事不成功,那至少也是个机会。是一个让她认识这个世界的机会。从这件事上,她至少应该能明白两个道理,第一,世界上除了你,还有别的男人。第二,我跟老林永远站在她那边——James。”每次父亲对他不满的时候,都会喊他的英文名,“你知道什么是普通人的幸福吗?”
“中彩票?住大房子?”
“就是在合适的年龄干合适的事!该念书的时候念书,该恋爱的时候恋爱,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这才叫幸福!James,凌戈都26岁了,她认识你三年了。如果三年前,她认识的是别人,现在她可能已经结婚了!所以,你在浪费她的时间,也在剥夺她作为一个普通女孩应该得到的幸福。不管你怎么想,我和老林打算纠正这个错误。”
说得我好像犯了什么弥天大罪似的!他真有点不服气。
他很想问问父亲他老人家,为什么他跟凌戈在一起就非得有个结果?为什么他们非得是情侣?而且为什么还非得现在就成为情侣?三十多岁的女人就注定嫁不出去了?再说人家谈十几年恋爱的人不也多的是吗?
“是啊是啊,为什么你们非得在一起呢?我都不用看你的脸,就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父亲的确没看他,他在看他面前的那盘猪舌,桌上还有一份今天的报纸,是萍姐放在那里的,“我现在告诉你,”父亲接着道,“你不一定非得跟她在一起。但是如果你对她没什么意思,就应该给她空间,让她去找好的。再说,我们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你这个人对她的生活有什么帮助。你根本不关心她。”他抬起头,用挑剔的目光上下打量儿子,“说白了,你就是个自私的混蛋。当然了,这是独生子女的通病。”
父亲对他挺刻薄。他想,我不跟你这有高血压病的老头吵,事实胜于雄辩。
“你说我不关心她。我告诉你,今天我不仅请她吃了早饭,晚上还去接她下班,还帮她把她妈的档案资料搬回到了小区门口,有整整一箱的档案……”
“她妈?”父亲微微皱眉。
“对,她妈,她老公在2002年被杀了。”
父亲没露出意外的神情。
“啊!你早就知道了?!”他惊道,但他马上就想到了答案,“明白了,把她介绍给我之前,你肯定查过她的背景。所以,林叔叔也知道她妈的事。”
父亲没有否认:“那个案子已经结了,小丫头怎么会想起查那个案子?”
“她是为了查她母亲的档案,偶尔发现这个案子的。听说她母亲还是个名人?”
父亲叹了口气。
“她当年还有个绰号叫‘中国之鹰’,因为她在全国自行车比赛中拿了冠军,她上过报纸,接受过采访,在八十年代初算是个风云人物,就跟你们现在崇拜的那些歌星差不多。”
“那她怎么会看上凌戈的老爸?”
“凌初国是她的邻居,当年她有一阵子不太顺利,她就是在那段时间结婚的。”
“让我猜猜,后来她遇到了更好的人,更适合自己的人,于是,她就跟凌初国离了婚。而为了能顺利嫁人,她把凌戈丢给了凌初国。所以换句话说,是她抛弃了他们父女。”
“也可以这么说。不过他们没闹翻过。据我所知,他们离婚后还一直保持着某种关系。”
“你是指……”
父亲点点头。
“我太意外了。”他想到了警察局光荣榜里的照片。那个刻板的、不苟言笑的男人,在离婚后一直跟他的前妻保持着性关系?这是真的吗?可是什么样的女人,会干出这样的事?当初是她主动离开凌初国的,她是因为爱上了别人才提出离婚的,应该是这样吧。既然如此,她为什么要吃回头草?
“这个冯雪鹰,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又重新坐了下来。
“简而言之,漂亮任性的女人。八十年代的时候,跳交谊舞挺流行,她跟着朋友去跳舞,认识了一个大学老师,后来两人就成了情侣。然后,她给凌初国留了张条子,就直接搬到那男人家里去住了。两个月后,凌初国找到她,两人才摊牌离了婚。”
“想不到凌戈的妈是这样的人。”他觉得难以置信,“她跟凌初国完全不是一路人。”
“老林总说他是中邪了。她曾经闯到教练家里去打人,是老林把她带回派出所的。当时凌初国深更半夜找到他,要他通融,他说凌初国这辈子都没这么低声下气过。因为那个教练伤得不重,最后这件事就内部解决了。”
“那她丈夫被杀又是怎么回事?”
“这案子,我跟老林也讨论过。据说,两人结婚后没几年,就吵得天翻地覆。桑远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个‘集邮者’,就是说无论什么样的女人,他都想碰一碰。冯雪鹰呢,一向就很把自己很当一回事。所以可想而知,他们两个在一起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案发当天,据冯雪鹰说,她去跟桑远山谈离婚的事,两人谈妥之后,她很快就走了。等警察找到她,她才知道桑远山已经死了。后来警方发现,在她离开后,桑远山的情人苗丽也来过现场。苗丽早就知道冯雪鹰在跟桑远山闹离婚,她找到桑远山,是要他离婚后跟自己结婚,因为她怀孕了,桑远山当场拒绝了她。据苗丽说,她当时情绪很激动,把桌上的一杯水,浇在桑远山的脸上,然后跟他打了起来,还把他推倒了,她走的时候,拿走了抽屉里八千多元的钱。事后她说,她认为那些钱是她该得的,是对她的一点补偿。”
“桑远山是怎么死的?”
“他是被勒死的。发现尸体的人是桑远山的学生,好像是姓盛。那天下午3点半,桑远山本来跟出版社的编辑约好谈新书出版的事,盛容说她打电话给桑远山没人接,于是她就亲自跑了一趟,她按了很久的门铃,没人开门,打桑远山的手机又没人接,便打电话叫来了在别人家干活的钟点工,用钥匙打开门后,她们在底楼的书房发现了桑远山的尸体。桑远山是被一条丝巾勒死的,而这条丝巾后来被证实是苗丽的。”
父亲抿了一口小酒,吃了两口小菜,接着道,“警方到达现场后不久,就从钟点工那里得知苗丽曾经来过家里,邻居也证明见过苗丽。大概因为她是个打扮入时的妙龄女郎,所以特别引人注意。警方当天晚上就找到了她。在她被带回警局的路上,她差不多就把该说的都说完了。她承认自己到过现场,承认丝巾是她的,承认曾经跟桑远山发生冲突,承认自己拿了钱,甚至还承认自己在杯子里下了毒……”
“她在杯子里下毒了?”
“是啊,她说她当着桑远山的面在杯子里下毒,是为了威胁桑远山,说要死给他看。女人的把戏,一哭二闹三上吊。但桑远山完全不当一回事,她一怒之下就把杯子里的水浇到了他的脸上。经检验桑远山体内确实有毒药成分。可能是杯子里的水浇到他脸上后,液体漏到了他的嘴里,但那些毒药不足以导致他死亡。他是被勒死的。”
“苗丽怎么说?”
“她否认自己用丝巾勒死了桑远山,她说她走的时候,桑远山还活着——但是,她说的话根本没法证实。”
“冯雪鹰不是也到过现场吗?”
父亲点了点头。
“警察找她来问过话。因为他们夫妻感情不和是众所周知的事,就连冯雪鹰单位的领导都知道,邻居就更别提了,他们住的虽然是独立别墅,可隔音效果并不算太好,而且冯雪鹰经常在院子里骂人。好几个邻居都证实,曾经听见过他们吵架。可案发当天,有人看见冯雪鹰是早上10点左右进入桑家的,小区保安认识她,他证实她离开的时候是差不多半小时之后,而苗丽是在她之后到的。而且,冯雪鹰还提供了一份桑远山写的条子,意思好像是同意离婚,答应给她一点钱,先给她多少,其余的部分在几天之内付清,好像就这意思。经检验,那字条刚写不久,所以,警方很快就排除了她的嫌疑,”父亲慢悠悠地吃着猪舌,“警察找到她时,她跟情人在一起,是她的学生,一个高中生。其实案发时,她已经离开桑远山,跟这个小男生住在一起了。只不过,桑远山可不像凌初国这么好对付。据说,在案发的前几个月,他们一直就离婚的事在纠缠不清,冯雪鹰还威胁要杀了桑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