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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说到底他当时为什么在路上晃荡?很显然他会在居民家里过夜,天气好的话就睡在田野里。凌晨三点,他究竟在做什么呢?
我走回车里,开始上路。
接下来的一小时,我缓慢细致地搜索了二十英里,我想,哪里都找不到皮革人了。说不定他放弃了徒步的行程,如果他果真开始过的话。也许整件事情就是一个谜。我在一家加油站停下,在公共电话亭给办公室的玛丽打了个电话。
“我找不到他,”我告诉她,“我在北山镇和辛恩康纳斯之间开了二十英里,他根本不在公路上。办公室里有没有急诊事件?”
“风平浪静。”
“我想算了,这就回来。”
“也许您走错方向了。”她提出。
“什么?”
“您是沿逆时针方向找他。说不定他是按顺时针方向行走。”
“哎呀!”我试着回想自己为什么逆时针行驶,后来反应过来,那是因为马奇·吉尔曼开进水沟、丢掉性命的时候就是逆时针方向行驶。这个当然不能说明问题。如果昨晚公路上有个皮革人,他有可能是朝任何方向行走的。
“谢谢你,玛丽。你有可能是对的。”
接着我打电话给斯宾塞·科博,并向他提出了这个关键的问题,“你从来没告诉过我,原先那个皮革人是朝哪个方向行走的。是顺时针还是逆时针?”
“让我想想——顺时针,我想是。我的文件上没有这么写,但应该是这样的。”
“谢谢你,斯宾塞。”
“你找到他了吗?”
“正在找。”
我重新回到路上,再次经过怀克里夫的房子、北山镇,然后一路向东。这次我开得特别慢,还没开出三英里,我就看见一个穿着褐色衣服的瘦削身影走在我前面。我开到他身边时,他挪向一旁,但我没有继续往前开。
“要搭车吗?”我打开窗户问。
“不用,伙计。我在徒步。”
他的口音很奇怪,不太像英语,并且语气中充满坚定。我迅速在他身后刹车,并把车停在路上,并匆匆赶上前问他:“你不介意我跟你一起走吧?”
“随你,伙计。”
我和他并肩走着。凑近了看,他的确穿着一件皮衣,不像原先那个皮革人的是由同一块皮料拼凑的,而是一件非常合身的衣服,让我想起了丹尼尔·布一类的边远居民会穿的鹿皮衣服。他背着一个同样材质的背包,底部塞了些东西。